想把性騷擾的人,送去見朱元璋!_風聞
全世界原全历史-一个让你多个角度解读世界的APP2020-09-17 20:00
性騷擾,就像個拔不掉的“毒瘤”,時刻在你我周圍打轉。
今天,備受關注的**#鮑某某性侵“養女”#**案,終於塵埃落定: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但因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情節嚴重,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
對此,網友皆表示:倆都不是善茬,一個戀童癖,一個騙人精,沒什麼值得同情的。
是,他們或許不值得同情,但社會上遭遇性侵及性騷擾的人,卻值得我們高度關注。
EDG電子競技俱樂部因性騷擾員工的事情,還沒過去多久。今天又有韓國女團直播,被公司男職員性騷擾的事情。該男職員“就是為了給人看腿,遮什麼遮”的不尊重女性的言論,激怒網友:快把他拿去祭天。
而説起性騷擾,其實自古就有,但懲治手段,卻比現在嚴厲許多。
**漢代樂府民歌《陌上桑》**就曾有記載——
使君從南來,五馬立踟躕。
使君遣吏往,問是誰家姝?
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羅敷年幾何?二十尚不足,十五頗有餘。
使君謝羅敷:‘寧可共載不?使君一何愚!
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
這首詩歌講的是聰慧女子抵抗太守調戲的故事:一位名叫羅敷的女子,因絕美的外貌,在採桑路上被當地太守看上,問她願不願意跟自己回家。太守原以為憑藉自己的權勢,這女子一定會答應。但現實是,羅敷非但不領情,反倒把他奚落了一番。
羅敷説:我丈夫,從場面威儀到身家財富,從官職地位到容貌風度,哪一樣都比你好,我有世間完美的丈夫,你一個小小的太守,有什麼資格在這裏臭顯擺? 太守聽完後,灰溜溜的走了。
從這段對話中,可以看出,在漢代時,就已經存在性騷擾,尤其達官貴人對於民間女子的調戲很為常見。
到了開放的唐朝,性騷擾直接上升到公然誘姦,甚至逼奸的地步。
唐人張鷟(zhuo)在《朝野僉載》中記載:李元嬰好色,常以王妃的名義,召喚屬下官員的妻子們進入王府,加以姦污。
當時,李元嬰手下有個典籤官叫崔簡,他妻子鄭氏剛到洪州,李元嬰就差人以王妃的名義召喚,鄭氏也早熟知滕王的手段,但無奈只能前往。果然,一到王府,李元嬰就動手動腳。但鄭氏也不是好欺負的角色,脱下一隻鞋,便暴打李元嬰,用手抓得李元嬰滿臉都是血,並故意説:“滕王哪會幹這事,你這傢伙一定是猖狂的家奴!”
因為打鬥聲音太大,王妃聞聲趕來,鄭氏才得以離開王府。而吃了虧的李元嬰,自知理虧也不敢聲張,於是有十多天不敢出門視事,甚至鄭氏的老公崔簡上門請罪時,李元嬰也説不出啥,只得作罷。
由此可見,在唐以前,對性騷擾的懲治並未十分嚴格。而到了元代,懲治手段才變得嚴厲,甚至出現應對的法律。
根據元律規定:諸職官因謔部民妻, 致其夫棄妻者, 杖六十七, 罷職,降二等雜職敍用。
也就是説,《陌上桑》中使君的行為,犯了性騷擾罪,不僅要用重杖毆打67棍的,還會被罷免現役官職,降職二等,只在“雜職”內敍用。
此外**《元典章》**中也記載了關於性騷擾的嚴刑峻法,其中有一條叫“求奸罪”。
“求奸罪”,是針對官吏的獨有罪名。元律規定,如果官員用言語、動作等挑逗求奸, 即使沒有成功,也構成犯罪:“諸職官求奸未成者, 笞五十七,解見任,雜職敍。”唐朝李元嬰的霸女行為,就是犯罪,按照律法,要杖打57,罷免官職的。
不得不説,元代這些法律,無疑是反性騷擾的一大進步。而這些律法,在明朝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
明代《大誥》規定:“凡豪勢之人,強奪良家妻女奸佔為妻妾者,絞。”在公共場所騷擾女子,手腳不檢點者,將被斷手斬腳。
最典型的,就是當時南京的性騷擾案:有一位貴公子調戲良家婦女,被告到官府後,有司判處罰款。誰知朱元璋知道後,火冒三丈,都明文規定了你還頂風作案,於是直接宣判對這公子哥割舌砍手,並再三叮囑哪個部位碰了婦女,哪個部位就得砍掉。
看到這,有沒有一股想把當代性騷擾的人,送回明朝去見朱重八的衝動?
但雖已有明確的律法,但性騷擾的事件,依然層出不窮。所以到了晚清,出現了死刑:騷擾即判死刑。
晚清外交家薛福成的《庸庵筆記》中,記載了關於懲治性騷擾的案件:
清末,有一男子在路邊小便,恰好一女子經過,這男子不僅不迴避,還對女子淫笑,用手指着自己的“弟弟”給人家看。該女子回家後,上吊自殺了。
按大清律令,凡調戲婦女、企圖誘姦,以致婦女自殺的,要判處“絞監候”。於是,該男子被捕,案子被送到刑部。
但當時,多數官員認為該男子雖可惡,但並未進行手足勾引、語言調戲,所以只擬了個“緩決”,即死刑暫緩執行。
幸好,刑部有個官員以該男子“調戲雖無言語,勾引甚於手足”,堅持判型,最終該男子被判處死刑。
綜上可見,歷朝歷代對性騷擾及性侵行為,都是零容忍。雖然反性騷擾的道路有些許漫長,但只要敢於打破沉默,勇於行動,就會迎來勝利。畢竟“弱者的力量”看似細弱,實際卻持久綿長。
最後,還想跟大家分享一個極易被忽略的點:性騷擾,不是隻有女性,也存在於男性中。
根據《中國白領私生活大調查》,在幾百萬25到35歲的白領中,超過一半的男白領,承認遭受過不同程度的騷擾,包括語言挑逗、強迫性行為、觸碰身體等。
但,為什麼關於男性遭受性騷擾的數據會偏少呢?
因為男性對於性騷擾的認定範圍較女性的窄。大部分男性在界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騷擾時的容忍度較大,或者他都不以為意。比如:被人拍拍腰背,女性對這種行為的敏感度要高於男性;若遭受女性性騷擾,男性大都不願向外界訴説。他們擔心可能沒有人會相信,而男性的自尊心也導致他們不願向人訴説。
所以,不論男生女生,出門在外,都要保護好自己。一旦發現自己被侵犯了,要勇敢站起來説不,學學羅敷,夾槍帶棒往死裏懟TA,超大聲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