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陳言先生商榷幾句_風聞
早点早点-2020-09-17 21:26
與陳言先生商榷幾句:
看了陳言先生9月17日上午8時在“時評"欄的文章,想商榷幾句。
我理解,政治學,至少應該是研究政黨制、議會制、行政制、司法制、選舉制、輿論制等圍繞利益的運行規律及相互關係的學問。
從陳言先生這篇文章的題目看,在談政治學方面的問題,但好像又出現了對政黨制、議會制、行政制、司法制的關係在認識上的寬度有侷限。
題目是“菅義偉靠選舉上台?不,是損害法律程序的禪讓"
這個題目,涉及選舉、法律等政治要素,涉及政治權力傳承方式如世襲、禪讓、政變、武裝鬥爭等……
還是從權力來源的合法性説起吧!
這需要弄清“法"的本質是什麼?什麼叫“權力來源合法"?
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社會形態,權力來源不同。對權力來源合法性的理解也不一樣。總不能説古代甚至是近現代世界上相當多國家的政府權力來源都不合法吧?
“主權在民"的觀點是進步的,但實現“主權在民"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且可以在比較中提高實現“主權在民"的質量。
這樣,引伸出來的問題是如何理解“法"?“法"究竟是什麼? 法的解釋很多,我以為法的含義至少要包括:是在維護秩序的同時,有效果、有秩序地完善治理、促進和平與發展的一種權威與民意結合的意志。就是説,法是一個動靜結合的概念,有相對穩定性,同時又有需提高與改進的特點。人類文明進化到今天,對法的修改,應該堅持非暴力與重協商結合。
還有,政黨制、議會制與行政制的關係應如何理解?
政黨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是由生產方式決定的階級關係與政治力量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政黨間的競爭,民意對政黨的選擇,取決於生產力發展的狀況以及由生產力決定的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在特定時空的具體表現。代表生產力水平的重要標誌是科創。應該承認,近代英國議會制與文官制改革是與瓦特蒸汽機、珍妮紡織機緊密關聯的。
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政黨,選擇什麼樣的政黨制,是由本國國情決定的。選擇了政黨和政黨制模式,政黨內選舉的意義便不同。執政黨的黨內選舉,就是國家最高權力的選擇,這是正常的和合法的,是理直氣壯的。
陳言先生還寫道:“安倍不説讓副首相(麻生)接替自己的工作,只是要求自民黨舉行總裁選舉;二階俊博幹事長第一個表示支持菅義偉當選,造成某種態勢,讓黨內五大派閥共同支持菅,岸田派及石破派陷於孤立狀態。黨內很開就發生“菅雪崩”(全黨除岸田派及石破派之外,一致將選票投給菅)現象。"
陳言先生提到的自民黨內部五大派閥問題。據記載,偉人曾説過,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執政黨如何處理好與民主黨執政與參政的關係?一個政黨內部如何提高民主與集中的質量?有許多經驗教訓,都是正常的。從提高治理水平出發,進行有秩序有效果的完善,是大道,是世界級的大政治,是政治學成熟的表現。
就是説,要全面理解政黨制、議會制、政府制、司法制的內涵與各種關係。尊重實踐,實踐第一,防止從字面上先引入一個所謂的“法",然後用這個“字面法”去剪裁實踐,去限制政治學創新。應該説,這種現象是對政治要素及過程沒有貫通的表現,拿出某一個字面上的政治要素去衡量另一個政治要素,這種思維有陷阱。
我以為,理性討論可以推動人類對政治學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