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孩為父報仇輟學追兇17年,質疑案件材料被人為毀滅_風聞
懂点法律的小周-观察者网编辑-今天我更博学了么?2020-09-18 17:17
目睹父親被殺的一幕,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場壩鎮9歲男孩嚮明錢終生難忘。更令其難忘的是,兇手殺人逃亡後,蹤跡難覓。為給父親討回公道,嚮明錢早早輟學,和母親一起踏上為父尋兇之路。
追兇17年,終於在一次千里奔波之後,花費8萬元覓得兇手影蹤,報警將其緝拿歸案。兇手雖被判刑,但當年的同案傷人者,因未被採取任何措施,而導致過了追訴時效期而不予起訴。當年的案卷,也疑似被人為毀滅。
目前,鎮雄縣政府作出回應,將安排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紀監委等相關部門開展案件核查。若該案件中有違紀違法問題,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9歲男孩目睹父親被殺,父親“很冷很餓”的最後遺言讓其淚奔
2000年8月27日中午,9歲的嚮明錢在鎮雄縣場壩鎮老街旁的一條水溝內,和鄰居張某明的兒子張軍(化名)一起玩耍。兩小孩玩鬧產生矛盾,當場發生吵罵,兩家的大人也捲入其中。
嚮明錢的姐姐嚮明香在爭吵中被打得淤青,背上剛滿月的孩子也被打落在地。但兩家人最終被眾人勸開,各自回家。
當晚20時左右,嚮明錢的父親向文志準備吃晚飯時,姐姐嚮明香急匆匆地跑過來説,其丈夫王建祥去了張家討説法。
向文志一聽便放下碗,拿起手電筒,披上外套也往張家趕去。嚮明錢和母親鄭明秀也跟了去。
向文志走進張家,進屋不到兩分鐘,便跟張家人爭吵起來。
隨後,嚮明錢看到,張家屋內電燈泡被人打掉,屋內瞬間黑了下來。在屋內的姐夫退了出來,到處找工具時,張家大兒子張某明便拿着砍刀衝了出來,朝其背上猛砍了幾刀。
然後,有人向外扔凳子,砸中了母親鄭明秀的頭部和麪部;緊跟着,提着刀的張某奇衝出來殺向母親鄭明秀。鄭明秀下意識地躲了一下,避過了刀鋒,張某奇沒有回砍,匆匆向外跑去。
張某奇衝出來時,嚮明錢看到父親已經倒在了地上,頭枕着門檻,做出向外逃跑的模樣,但似乎已經沒了力氣。同時,他看見有幾個人在拉他父親的腳,似乎不讓他向外逃。

(被害者向文志生前照片 來源: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隨後,張家屋內其餘的人都跑了。嚮明錢的母親鄭明秀便找到手電筒,和其姐夫王建祥進入屋內,看到父親向文志躺在門角里哼哼。姐夫王建祥便背起父親,在聞訊趕來的鄰居們的幫助下,往醫院裏送。
剛走到院子裏時,父親便説想見上嚮明錢的姥姥一面,但因其姥姥年紀大了,且住得較遠,沒有辦法驚動她,便沒有滿足他的願望。
嚮明錢還聽到,父親連説了幾聲“很餓,很冷”。這是他説的最後的遺言,瞬間讓嚮明錢淚奔。
從張家到鎮衞生院,不到一公里的距離,常人行走只需10分鐘。但父親並沒有堅持下來。到醫院時,醫生用聽診器聽了下心臟,發現已經感覺不到心跳。要輸的液還沒紮上,父親便已經死了。

(事發現場已蓋起高樓 來源: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為追兇而輟學,放言“只管開口”徵集兇犯藏身線索
一家人塌了天。母親六神無主,能指望的姐夫傷勢嚴重,姐姐和哥哥指望不上,嚮明錢更不用説。
好在,聞訊趕來的堂哥到鎮上派出所報了案,但當晚警方並未出現在事發現場。
第二天一大早,嚮明錢便跟隨母親和姐夫去了派出所,不知道什麼原因,姐夫被命令跪下;後來,派出所工作人員去了現場,隨後又傳喚張家人到派出所進行詢問,但未對任何人採取任何措施。
法醫隨後趕到,在衞生院外的馬路邊,對嚮明錢的父親進行了屍檢。
殺人兇手張某奇跑了,案件沒有任何進展。派出所的民警拿了1000元錢,説是資助向家辦理後事,並告誡不準告了。
父親就這樣被下葬了,嚮明錢一下子感覺心裏空落落的,那個最親的人遠去了。他看着母親給父親換衣服,換下的衣服被收藏起來。上面18個被利器扎透的口子,無言地述説着父親當日所受的創傷。17年後,這些衣服成為警方重新立案的證據,被移交給警方。

(嚮明錢父親向文志被砍殺時所穿衣服上的創口 來源: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嚮明錢無憂無慮的生活戛然而止。此前,父親在世時,家裏擺着地攤,每年收入好幾千,父親還被鎮糧管所聘請去,組織收繳公糧。向家的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但父親被殺後,地攤不擺了,家裏收入一落千丈。十幾歲的哥哥,偷偷跑出去給人扛面袋,每天能掙七八塊錢。他會把掙來的錢偷偷給嚮明錢分一半。
嚮明錢決定輟學,回家幫助母親。輟學那年,他才剛剛10歲。
這個10歲的男孩,似乎那時已經明白,為父尋兇的重擔,就該由他承擔。
在他的意識裏,母親要照顧一家的吃喝拉撒,沒有太多時間去尋兇;哥哥天生老實靦腆,連跟女生坐得太近都不敢,更別指望去外邊尋找兇手。而只有9歲的他,在父親被殺的次日,就開始跟着母親、姐夫到派出所交涉。
為了方便尋兇,父親去世三年後,嚮明錢一家便搬離了場壩鎮,去了縣城。
離開鎮子時,這個10多歲的孩子對外放言:“這一輩子,一定要找到殺父兇手,只要有人提供兇手躲藏之處的線索,找到兇手之後,在我能夠承受範圍內,他只管開口。”
花費8萬千裏追兇,在小樹林裏埋伏三晝夜,終於又等到兇犯現身
放言之下,頗有效果。線索源源不斷傳來,嚮明錢和他的母親,便走上了不斷核實信息之路。年齡稍長,他便獨自踏上為父尋兇之路。
從2000年開始,嚮明錢一追就是17年,途中經歷了無數次失敗。
直至2017年,線索提供人説確定張某奇在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鎮,他也願意跟着向家一起去尋兇。
知情人説,張某奇一直在該鎮的一個餐具加工廠做工。但到了該廠,發現其因消防不合格,早關了門。
線索中斷,但嚮明錢毫不氣餒,判斷張某奇就在這一帶,不斷地尋找。
最後,嚮明錢發現一個沒有名字的工廠,也生產餐具。但奇怪的是,這個工廠兩天之內並沒有人出入。
嚮明錢等人便繞到該廠大門口。在該廠門口,有幾棵樹木,樹上掛有畫眉鳥。而在廠門口的對面,則是一片小樹林。嚮明錢等四人就埋伏在小樹林裏,日夜盯守着。
等埋伏到第三天,張某奇終於出現了。事後瞭解到,他喜歡畫眉鳥,空閒時間便到山上捉畫眉鳥,捉來便自己養着。廠子門口的畫眉鳥就是他養的。
嚮明錢最近去該廠取證時才瞭解到,張某奇的大嫂一直在該廠工作。張某奇殺人後,便前來投奔大嫂,由其大嫂介紹進入該廠。他在這裏改了名字,叫邵亮;一年多後,又由其大嫂從老家帶來一個女的,跟他結了婚,並生了孩子。
嚮明錢説,此次為了找到張某奇,他一共花了8萬多元。除了在南安租車、吃住之外,給了知情人了6萬元的報酬,臨走又給其5000元的飛機票錢。
但這8萬元錢,得之十分不易。3萬元是從信用社貸款貸來的,1萬多元是從信用卡里取出來的,其餘的則是從親友處借來和自己積攢的。
但他覺得值。追兇17年零4天,從9歲追到了26歲,終於可以讓父親瞑目了。
“我今年已經29歲了,女朋友也談了好幾年了,但因為沒有錢,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結婚。”他説。

(尋兇17年,嚮明錢從9歲男孩變成了將近而立之年的成年人 來源: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兇手因有“坦白情節”等原因,被判無期徒刑
看到了張某奇,嚮明錢連忙給鎮雄縣警方聯繫,對方讓他等待,表示會馬上派人去抓捕。嚮明錢怕夜長夢多,就跟南安縣當地警方聯繫。但當地警方通過公安系統查詢此人,卻查無其人。
而且最詭異的是,張某奇的户口已被註銷了。
嚮明錢向老家派出所詢問為何要註銷張某奇的户口,當地警方回應説,這是省裏的政策,會定期對沒有音信的人統一註銷,而張某奇就是2015年那一批註銷的。
但作為一個有案底的殺人犯,怎麼會説註銷就註銷呢?
嚮明錢推斷,鎮雄警方肯定沒有立案,也沒有進行網上通緝。如果立案的話,肯定不會註銷其户口。
沒有辦法,為了儘快抓到張某奇,嚮明錢當天便將其獲得的張某奇的照片傳給鎮雄警方,鎮雄警方連夜給張某奇進行了網上通緝;被網上通緝之後,南安警方用了不到10分鐘的時間便將張某奇抓獲歸案。
隨後,張某奇受到了相應的法律制裁。
根據嚮明錢提供的2018年10月10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張某奇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其家人賠償了被害人親屬一定經濟損失,對張某奇可從輕處罰。
最終,該院判決張某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刑事判決書 來源: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嚮明錢認為,行兇者並非張某奇一人,張家在場的另外4人都難脱干係。因為父親身體很好,張某奇一個人不可能在短短時間內重創父親18處傷口。而且,這些傷口分佈在心臟、脖子、小腿、小肚子、手上等各個部位。
但由於事發當晚警方並未到達現場勘查,事後也沒有提取作案兇器,嚮明錢無法確證其推測是否正確。但他認為,當晚殺死其父親的人,肯定並不止張某奇一人。
嚮明錢在福建南安追查到張某奇時從南安警方處獲悉,張某奇在外逃期間一直使用其兄張某武的二代身份證,且實用時間長達10年之久。
在張某奇外逃期間,張某武分別於2006年9月24日和2017年7月18日分兩次辦理了兩張二代身份證。
嚮明錢認為,其中一張必定是張某武為張某奇辦理的。因而,他要求追究張某武的包庇罪。
此外,張某奇大嫂在其逃亡到南安時收留他,併為其介紹工作、愛人等,也應追究其包庇罪。但當其將此要求向警方提出後,對方回覆他應該由福建警方處理,雲南警方無此權限。
對致人輕傷者警方17年未採取措施,超過訴訟時效檢方不予起訴
嚮明錢説,張某奇被押回鎮雄縣一個多月後,其兄張某明也被警方抓捕歸案。案發時,張某明將嚮明錢的姐夫王建祥背部砍傷,經法醫鑑定為輕傷二級,但警方一直並未對其採取任何措施。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2020年8月31日出具的《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明與受害人王健祥在扭打過程中,用菜刀砍傷王建祥背部致其輕傷,該行為觸犯第234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
但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與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其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3年,追訴期限應為5年,故案發17年後已過追訴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張某明不起訴決定書 來源: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案件卷宗疑似被人為毀滅?
在申訴中,嚮明錢等人提出,對於張某奇、張某明等人事前合謀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犯罪,鎮雄縣公安局場壩鎮派出所時任所長陳三強、副所長吉永青將張某明等參與殺人案人員叫到派出所詢問後,對這一故意殺人命案沒有做出任何處理,沒有對逃犯及共同殺人犯進行抓捕和網上通緝。
《決定書》對此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案發後不間斷的上訪信訪。申訴人提出張某奇、張某明等人事前合謀共同實施共同殺人犯罪,在案卷宗沒有證據證明,故而維持了不起訴決定。
嚮明錢説,問題的關鍵在於,整個案卷的部分卷宗被人為毀掉了。
他説,在整個案卷卷宗中,沒有其姐夫和母親的卷宗,而其父親的卷宗也只有一小部分,很多都是警方後來重新做的材料。鎮雄縣公安局相關辦案人員以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曾經告訴過他,説卷宗都是後來做的。
隨後,嚮明錢的律師拷了卷宗之後也説,整個卷宗被人為毀掉了。如果卷宗在的話就會全部在,不在的話會全部不在,不可能只有一小部分在,且還是不重要的部分在。
嚮明錢説,因某種原因,其未獲得案件的相關卷宗,他只是從律師處看到了一小部分。他説,他是2018年才得到通知去簽訂《立案告知書》的;而之前的2017年9月8日,公安部門通知他去在父親的司法《鑑定意見通知書》上簽字。
“他們既沒有開棺驗屍,也沒有讓家屬現場監督,結果不知道是怎麼鑑定的?”
嚮明錢清楚地記得,父親被殺後的第二天,法醫曾在醫院門前的馬路邊給其父親做過司法鑑定。這次重新做司法鑑定,以及簽訂立案告知書,是否意味着之前的案卷已經被人為毀滅,還是之前就根本沒有立案?

(刑事偵查卷宗 來源:網絡)
鎮雄縣公安局場壩鎮派出所時任所長陳三強説,向文志被殺案當時肯定是立案了,對於2018年警方又重新讓簽訂《立案告知書》的情況,他並不清楚。
對於當時為何並未對砍傷人的張某明採取措施,是因為按照當時的法律,主犯跑了沒抓到,很多事實不能確定,只有抓到主犯後才能進行處理。
對於案卷是否遭到人為毀壞的情況,具體要問後來的承辦人,看他們有沒有找到相關的材料,他們應該知道。
至於當時的案卷是存放在派出所,還是移交給了上級部門,因為時間太長了,他已經記不清楚了。作為時任派出所所長,後來因為這個事情,他接受過縣公安局和縣紀檢委的調查,並受到了縣紀檢委的處分。
鎮雄縣公安局紀檢委的盧永忠向記者證實,其確曾接到過嚮明錢等人對陳三強等人的多次舉報,他們和縣紀檢委也進行過相應的調查,陳三強在去年也確實受到了縣紀檢委很嚴重的處分,這對其影響很大。
9月18日鎮雄縣人民政府新聞辦發佈情況通報,稱鎮雄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該案,已經第一時間安排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紀監委等相關部門開展案件核查,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本文綜合自猛獁新聞•東方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