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史料中的“國府的抗戰”——“四強”之三打一_風聞
新哲人-爱好广泛,一事无成。2020-09-20 08:13
“四強”之三打一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世界的強國有:歐洲的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蘇聯,亞洲的日本和北美的美國。二戰中,德意日三國組成法西斯軸心國對英法蘇美作戰,法國慘敗向德國投降,反法西斯陣營方面只剩下美、蘇、英三個強國。二戰後期國際反法西斯陣營的重大決策皆是這三國決定的。
當時,世界上大多數地區尚未獨立,仍然屬於列強的殖民地。中國雖然積貧積弱,在列強的壓榨下喪權辱國,但在名義上,至少還是獨立的國家。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前,中國的抗日戰爭已經打了十年,日本大部分軍隊被拖在中國戰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對世界反法西斯陣營而言,中國戰場愈加重要,而中國也是排在美、蘇、英後第四個有實力的國家。1942年元旦,美、蘇、英、中等26國在華盛頓簽署《聯合國家宣言》,簽字順序中國位列美、英、蘇之後,排在第四位,而其他國家則按字母順序排列,中國儼然是四強國之一。蔣緯國在《抗日御侮》稱:“此時中國之國際地位,不僅與各國完全平等,且躍居世界四強地位。”[①]
但是,美、蘇、英三個老牌強國對中國成為四強之一卻是各具心思的。
美國力圖把中國扶持成四強之一,“羅斯福採用的亞洲戰略是着重把國民黨中國抬高到‘大國’的地位”。[②]對美國的意圖,1943年羅斯福對英國外交大臣艾登説:“將中國包括在四大國之內……是極為重要的。”“中國既不會侵略,也不會成為帝國主義,而將成為抵消蘇聯力量的有用的平衡力量。”[③]但英國則認為美國扶持中國成為四強之一目的是為自己培養在亞洲代理人。1942年10月21日,丘吉爾就英外交部草擬的一份關於戰後世界設想的文件寫信給外相艾登,在談到中國時説:“我不認為重慶政府能代表一個偉大的世界強國。美國方面肯定會用‘收買無資格投票人,使他具有選民資格,來為自己投票出力的辦法,瓦解不列顛的海外帝國’。”1943年5月22日,丘吉爾訪問美國,在英國大使館舉行的晚宴上,丘吉爾發表關於戰後國際機構的談話:“如果美國願意把中國包括在這三國的聯合組織之內,他並不反對,但是,不管中國多麼重要,它不能與其它三國相比”。[④]1943年8月,第一次魁北克會議上,羅斯福終於説通丘吉爾,丘吉爾放棄了反對中國作為四大國之一的立場,同意“戰後以美、英、蘇、中為中心,設立國際和平機構”的建議,但是,實際上“英國總是不願意中國成為強國”。常在美國的宋美齡也感受到英國的輕視,1943年6月25日,她致電蔣介石稱:“邱心目中僅有英美俄三強國,將中國摒於門外。”[⑤]
蘇聯也對美國企圖在戰後控制中國、並進而控制遠東的政策進行抵制。1943年10月,美國軍政領導在美英蘇三國外長會議即將召開之前,開會討論可能遇到的問題。會議前夕,美國代表赫爾向蘇聯代表莫洛托夫轉達了魁北克會議中英國同意“戰後以美、英、蘇、中為中心,設立國際和平機構”的建議後,遭到了蘇聯的反對。10月19日,美、英、蘇三國外長舉行莫斯科會議。會上,赫爾提出應由四國簽署宣言,而莫洛托夫則堅持只討論三國宣言。赫爾直言不諱地説,如果宣言不以四國的名義簽署,美國絕不會在一份三國宣言上簽字。在美國這種強硬態度下,蘇聯被迫改變了主張,贊成以四國名義發表宣言。30日,中國外長傅秉常與美、英、蘇三國外長共同在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四國宣言上簽字。這個就是後來被稱為聯合國組織最初藍圖的《普遍安全宣言》。
莫斯科外長會議結束後,美國既然促使英蘇至少在形式上接受了它的政策,下一步就是把蔣介石拉進四國首腦會議了。
籌備四國首腦會議時,因蘇聯尚未加入對日作戰,不便與中國同席討論對日問題,這樣一來,四國首腦會議只好分兩段進行:首先在埃及的開羅舉行羅斯福、丘吉爾、蔣介石會議,稱開羅會議;然後在伊朗的德黑蘭舉行羅斯福、丘吉爾、斯大林會議,稱德黑蘭會議。
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開羅會議舉行,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來中國政府首腦第一次參加最高級國際會議。在開羅會議期間,羅斯福對蔣介石優禮有加,蔣介石非常清楚英國和蘇聯是不贊成把中國作為四大國之一的,因此,對於美國為提高中國的地位所作的努力,蔣介石非常感激。開羅會議結束,在蔣介石從開羅啓程回國時,宋美齡給羅斯福留下一封親筆信,其中説:“委員長要我告訴您,他對您為中國所做的和正做的一切是多麼感激。今日下午他向您告別時簡直找不到言詞表達他的感情和心情,無法充分感謝您的友情……他希望您把他當做一個可以信賴的朋友。”[⑥]
1945年2月4日至2月11日,三強美、蘇、英在黑海北部的克里木半島的雅爾塔皇宮內舉行的一次關於制定戰後世界格局和列強利益分配問題的一次關鍵性的首腦會議。四強之一的中國沒有成為利益的分配者,而是成了三強所分配的利益。
三強參加會議目的有同也有異。英國的意圖主要是:推動蘇聯參加對日作戰,用某些義務約束住莫斯科,以限制蘇軍在東歐和西歐的進軍。蘇聯與會的主要目的是:獲得沙俄在日俄戰爭中失去的權利作為參加對日作戰的條件。美國主要考慮是爭取蘇聯早日參戰,以便儘快擊敗日本,減少美軍損失。美國政府為羅斯福參加雅爾塔會議準備的備忘錄中寫道:“為了擊敗德國,我們應該有蘇聯的支持。在歐洲結束戰爭後,為了同日本作戰,我們更是絕不可沒有蘇聯。”[⑦]
2月8日,斯大林與羅斯福會談時,提出蘇聯參戰的政治條件。斯大林強調説:“顯然,如果這些條件不能得到滿足”,他們將“難以向蘇聯人民解釋,為什麼俄國要參加對日作戰”;“如果這些政治條件能得到滿足,人民就會理解這是涉及國家的利益,而且非常容易將這項決定向最高蘇維埃解釋”。[⑧]實際上,斯大林所要求的參戰條件早在1944年12月就已經向美國提出。1944年12月14日,美國駐蘇大使哈里曼與斯大林就蘇聯參加對日作戰問題進行商談時,斯大林拿出一張地圖指着説:千島羣島和庫頁島南部應歸還蘇聯;希望中國租借大連、旅順和周圍地區,以及中東鐵路;並希望承認外蒙古的現狀。[⑨]此時,美蘇已經在出賣中國的利益上達成一致。
1945年2月10日,蘇聯外長莫洛托夫將蘇聯起草的“蘇聯參加對日作戰的政治條件草案”提交給美國。當日經過羅斯福和斯大林會晤審議,作了若干修改後,成為協定正式文本。2月11日,羅斯福和斯大林邀請丘吉爾共同在協定書上簽字。英國方面沒有參與這個文件的制定,被要求在文件上簽字時,英國外長艾登曾力主英國不要簽字:“這裏是一個將來國際上的是非窩,因此目前還是以小心從事力避對俄國承擔義務或表示鼓勵為宜。”但丘吉爾卻認為,不管英國是否喜歡該協定,如果不簽字,“英帝國在遠東的整個地位就有危險”,“在遠東的威信就勢必受到影響,因而將失去今後參與討論遠東問題的資格”。[⑩]實際上,丘吉爾曾多次向斯大林表示支持蘇聯租借旅順港,丘吉爾如此熱心,是希望以此換得斯大林對其保有中國香港權益的支持。
三強還一致同意,對中國嚴格保密《雅爾塔協定》的內容。直到1945年6月14日,新任美國總統杜魯門才指令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將《雅爾塔協定》的內容正式通知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對自己被出賣早有預感,1944年10月14日,駐英大使顧維鈞就從美國軍方獲悉,蘇聯打算在戰後獲取中國旅順這一不凍港,而英美很可能贊同。[11]雅爾塔會議後三強發佈宣言,隻字不提遠東問題,欲蓋彌彰讓蔣介石擔心中國被出賣。2月8日,蔣介石記下了自己的判斷:“今日見羅邱史黑海會議第一次公報,一如所預料,羅其果與英俄協以謀我乎!”[12]11日,蔣介石又猜測:“羅邱史會議宣揚尚未發表,未知其結果究竟如何。惟此會對於我國之影響必大,羅其不與英俄協以謀我乎?”[13]1945年2月14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研究黑海三國會議宣言,俄國獨得實利,美國惟得虛名,而英國毫無所得,餘以為其慘遭失敗矣。宣言中對於遠東問題絲毫沒有説明,頗令人疑懼。”[14]
為弄清楚雅爾塔會議情況,蔣介石四處打探消息。2月19日,蔣介石委託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帶信給羅斯福,詢問雅爾塔會議。蔣介石還命外交部長宋子文、駐英大使顧維鈞、駐蘇大使傅秉常和駐美大使魏道明等人,通過各種渠道打聽雅爾塔會議情況。很快,顧維鈞和傅秉常得到雅爾塔會議的確有密約存在,羅斯福也向魏道明透露了部分密約的內容。3月12日,魏道明致電蔣介石報告獲知的消息並傳達羅斯福的意見:(一)維持外蒙古現狀,主權仍屬中國,似無問題;(二)南滿鐵路要在主權屬於中國,但中美蘇三方管理;(三)軍港問題是一個新問題,由中蘇協商。[15]
1945年4月12日,羅斯福去世。深受羅斯福重用的赫爾利決定以私人身份向中國透露雅爾塔密約的內容,5月22日,蔣介石接見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赫爾利以私人身份向蔣介石報告雅爾塔密約的內容。至此,作為四強之一的中國才得知雅爾塔密約的內容。
蘇、美、英三強簽訂的《雅爾塔協定》全文是:
蘇、美、英三強領袖業已議定,蘇聯於德國投降後之二、三個月及歐洲戰爭結束時,將協助中國對日宣戰,其條件為:
(一)外蒙人民共和國之現狀應加以保存;
(二)蘇聯應恢復以前俄羅斯帝國之權利,此權利因一九〇四年日本之詭譎攻擊而受破壞者:
甲、南庫頁島及其毗連各島應歸返蘇聯;
乙、大連商港應開為國際港,蘇聯在該港之優越權利應獲保障,旅順仍復為蘇聯所租用之海軍基地;
丙、中東鐵路以及通往大連之南滿鐵路,應由中蘇雙方共組之公司聯合經營,蘇聯之優越權利應獲保障,中國對滿洲應保持全部主權。
3.千島羣島應割於蘇聯。
惟上述關於外蒙、旅順、大連以及中東、南滿兩鐵路諸點,必徵得中國蔣主席之同意;羅斯福總統將依據史達林元帥之意見採取措施,以獲得蔣主席之同意。三強領袖業已決議,蘇聯所提要求於日本被擊敗後必予實現,蘇聯則準備與中國國民政府締結中蘇友好條約,俾以其武裝部隊協助中國,解放中國所受日本之束縛。
羅斯福
邱吉爾(簽名)
史達林[16]
對雅爾塔協議,美國駐華外交官約翰·帕頓·戴維斯在其回憶錄《抓住龍尾》一書中評價:“雅爾塔協議及其附件是一筆交易,美國人是交易的始作俑者,使俄國人同意了參加對日作戰。為了酬答這種效勞,美國人承擔把賬單交給中國人,由他們向俄國人付賬。始作俑者期望得到的好處就是快些打敗日本和節省美國人的生命。”[17]
戰爭的勝利者,往往會從失敗者那裏割得土地。沙俄就是因此從清政府那裏割走中國一百幾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日俄戰爭中獲勝的日本也從沙俄割取了庫頁島的南半部。如今,蘇聯參加對日作戰條件之一就是從日本那裏拿回南庫頁島。可是,作為二戰的戰勝國、四強之一的中國,卻再一次屈辱地喪失了外蒙古一百五十六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外蒙古事實上的獨立早在二十年代就已經逐步實現,但並未被中國的中央政府所承認。
1911年10月10日,湖北武昌爆發起義,外蒙古趁機宣佈獨立。11月30日,在沙俄的支持下,外蒙親俄分裂主義分子杭達多爾濟等人以庫倫活佛哲布尊丹巴的名義宣佈“外蒙獨立”, 12月16日,“大蒙古國”成立,哲布尊丹巴為“皇帝”,年號“共戴”,杭達多爾濟任“外交大臣”。為支持外蒙古獨立,沙俄向外蒙古提供了快槍四萬支,子彈四千箱和大炮八尊。外蒙古軍隊數次向中國內地進犯。
中華民國成立後,孫中山致電外蒙古,表明新政權的立場:“欲合全國人民,無分漢滿蒙回藏,相與共享人類之自由。……俄人野心勃勃,乘機待發,蒙古情形,尤為艱險。……祈將區區之意,通告蒙古同胞,戮力一心,共圖大計”。[18]袁世凱上台後,也於3月25日發佈《勸諭蒙藏令》對外蒙古分裂勢力進行規勸:“現在政體改建共和,五大民族,均歸平等。……務使蒙藏人民,一切公權私權,均與內地平等,以昭大同而享幸福。”[19]同時致電哲布尊丹巴:“外蒙同為中華民族,數百年來儼如一家,……萬無可分之理,……各蒙與漢境,唇齒相依,猶堂奧之於庭户,合則兩利,離則兩傷,……此外若有要求,但能取銷(消)獨立,皆可商酌”。[20]在對外蒙古分裂分子規勸的同時,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於1912年3-4月間,在東路由黑龍江,在西路由新疆向外蒙調兵,但沙俄公開聲明予以干涉,逼迫北京臨時政府只好下令終止了軍事行動。
1912年11月3日,沙俄與外蒙古當局簽訂了《俄蒙協約》,協約規定:俄國扶植蒙古自治,幫助蒙古練兵,不準中國軍隊進入蒙境,不準華人移殖蒙地,蒙古無論與何國訂立任何條約,未經俄政府允許不得違背本約及附約內之各條件。《俄蒙協約》簽訂後,北京政府聲明:“蒙古為中國領土,現雖地方不靖,萬無與各外國訂立條約之資格,茲特正式聲明,無論貴國與蒙古訂立何種條款,中國政府概不承認。”[21]但是,袁世凱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於1913年5月20日與沙俄達成協約草案六條:“俄國承認外蒙古為中國領土完全之一部分,尊重中國舊有權利,中國不更動外蒙古歷來之地方自治制度,許其有組織軍備警察之權、拒絕非蒙古籍人殖民之權,俄國不派兵至外蒙,不辦殖民,中國以和平辦法施用其權於外蒙古,中國同意《俄蒙協約》所給予俄國的商務利益。”[22]但該草案被參議院否決。1913年11月5日,中俄雙方正式簽訂《中俄聲明文件》。
文件規定:
1、俄國承認中國在外蒙古之宗主權;
2、中國承認外蒙古之自治權;
3、中國承認外蒙古自行辦理內政並整理本境一切工商事宜之事權,不駐兵,不派駐文武官員,不殖民,俄國亦擔任不派兵、不干涉外蒙內政、不殖民;
4、中國聲明承認俄國調處。按照上述各條及俄蒙商務專款明定中國與外蒙古之關係;
5、凡關於俄中兩國在外蒙之利益及發生之問題均應另行商訂。[23]
《中俄聲明文件》的簽訂,使中國除了保有一個空洞的“宗主權”外,喪失了對自己的領土外蒙古的其他一切權利。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圖簽訂了《中俄蒙協約》。《協約》共二十二條,內容包括:外蒙古承認《中俄聲明文件》,承認中國宗主權;中、俄承認外蒙古自治,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外蒙無權與各外國訂立政治與土地關係之國際條約;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名號由中華民國大總統冊封,外蒙使用民國年曆,兼用蒙古干支紀年;中、俄承認外蒙辦理一切內政及與各國訂立關於工商事宜條約之專權;中俄不干涉外蒙現有內政之制度;中國商民運貨人外蒙不納關税,但須交納已設及將來添設之各項內地貨捐;凡關於中蒙、中俄人民訴訟事宜,均由中蒙、中俄雙方會同審理,《俄蒙通商章程》繼續有效等。《中俄蒙協約》將前此沙俄獲得的各項侵略權益確認並加以具體化。[24]雖然前清相比,中國在外蒙地位削弱,但從獨立到取消獨立,北京政府外交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中俄蒙協約》簽訂的當天,袁世凱宣佈冊封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所有外蒙王公喇嘛的爵職名號一仍其舊,赦免所有參加獨立之人。庫倫活佛哲布尊丹巴於6月9日致電北京政府取消“獨立”及國號年號,北京政府於庫倫設辦事大員公署,任命都護使,於恰克圖、科布多、烏里雅蘇台設佐理專員公署,任命佐理員,中國對外蒙恢復了名義上的治權。
1917年,俄國爆發十月革命,沙俄政府垮台。外蒙古當局失去了沙俄的支持,財政頓陷困境,又面臨着蘇俄勢力的威脅,不得不重新謀求中國的保護。1918年9月14日,北京政府派出的騎兵抵達庫倫。1919年6月,覬覦蒙古的白俄“西伯利亞軍團長”格里戈裏•米哈伊洛維奇•謝苗諾夫試圖武力進犯外蒙,庫倫當局大為恐慌,要求北京政府派大軍入蒙。以車林多爾濟為代表主張取消自治的外蒙王公與都護使陳毅達成《改善蒙古未來地位的六十四條》,但是被由喇嘛控制的“議會”否決。外蒙古王公遂單獨組成請願團,進京直接向大總統徐世昌請願,要求立即將外蒙撤銷自治,1919年8月14日,外蒙古王公聲明願取消自治,服從中央。
1919年10月1日,陳毅派人將與外蒙代表商定的《外蒙取消自治後中央待遇外蒙及善後條例草案》送至北京。與此同時,北京政府借協約國共同出兵西伯利亞的機會,派遣西北籌邊使及西北邊防軍總司令徐樹錚率兵進入庫倫。
1919年 11月17日,外蒙官府、王公、喇嘛聯名正式向北京政府宣佈取消自治。22日,徐世昌正式批准外蒙取消自治,並將該請願書公佈於世。徐世昌以《中華民國大總統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復舊制;同時取消《中俄聲明》和《恰克圖協定》。12月1日,徐世昌任命徐樹錚以西北籌邊使督辦外蒙善後一切事宜。
1920年8月底,被蘇俄紅軍擊敗的白俄恩琴殘部在蘇俄紅軍的追擊下侵入外蒙古。在日本和蒙古分裂勢力的支持下,恩琴的部隊於1921年2月3日打敗中國駐軍,攻陷庫倫,2月9日,恩琴扶植的庫倫活佛成立“大蒙古帝國”,活佛為皇帝,恩琴被冊封為“雙親王”兼四盟將軍,獨攬大權,成為蒙古的實際統治者。
1921年5月30日,北京政府頒佈“徵蒙令”,任命東三省巡閲使張作霖兼任蒙疆經略使,出兵收復外蒙,但是張作霖無心徵蒙,卻利於這個機會,將自己勢力擴大到熱河和察哈爾兩省,還新編了6個混成旅的軍隊。與北京政府無所作為相反,蘇俄積極行動,2月18日,蘇俄的遠東共和國擬出兵平定庫倫。
1918年末至1919年初,在十月革命的影響下,蒙古先後成立了兩個秘密革命小組——牧民出身的達木丁•蘇赫巴托爾領導的庫倫小組和霍爾洛•喬巴山領導的領事坡小組。1920年6月在蘇俄的幫助下兩個小組合並組成統一的革命組織。1921年3月1日,在恰克圖舉行第一次代表大會宣佈正式建立牧民階級的革命政黨——蒙古人民黨,3月13日,宣佈成立蒙古臨時人民革命政府,4月10日,請求蘇俄紅軍援助。6月28,蘇俄紅軍進入蒙古,消滅了恩琴的白俄部隊,於7月6日佔領庫倫。在蘇俄的扶植下,7月10日,蒙古人民革命政府成立。7月12日,外蒙古向蘇俄提出“在完全消除共同的敵人威脅解除之前,蘇軍不要撤離蒙古領土。”雙方簽訂蘇蒙協定13條,在法律上互相承認為唯一的合法政府。對此,北京政府發佈聲明,譴責外蒙古企圖分裂中華民國的行徑,不承認外蒙古的獨立。1924年4月17日,蒙古君主哲布尊丹巴活佛逝世。1924年5月31日北京政府與蘇俄政府簽訂的《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蘇聯政府承認外蒙為中國之一部分,尊重中國主權,但是蘇軍並沒有撤出外蒙古。
之後,由於中國陷於長期內戰和抗日戰爭,蒙古問題擱置下來。
在得知《雅爾塔協定》內容後,“我政府當局至感痛憤,終為顧全大局,不願傷害美國情誼,只希望約束蘇俄的侵略及力圖補救而已。”[25]蔣介石希望美國能出面抑制蘇聯。5月23日,蔣介石致電宋子文,讓宋子文面陳美國總統杜魯門,請求杜魯門在與斯大林會面時候,向斯大林表示美國會維護中國的領土、主權與行政完整不受損害。5月26日,宋子文向蔣介石呈報:“美國在羅總統時,原期中國陸軍對擊潰日軍能負大部責任,但以去年我國軍事失利,羅感覺我國力量不夠,美國輿論又不願見大部美國士兵犧牲,故羅轉而盼蘇聯能參加遠東戰爭。”美國認為,蘇聯也知條件不合時宜,希望中國佯作不知,或許“蘇或不致提出”。[26]
5月27日,美國總統特使霍浦金斯訪蘇,應斯大林要求,轉知中國政府準備在7月1日以前指派特使到莫斯科,與蘇聯締結實行雅爾塔密約之協定承諾。[27]這似乎是在對附庸國下達通知。
6月9日,宋子文會見杜魯門,美方將雅爾塔密約文本正式提交宋子文。接文本後,宋當即鄭重表示:“吾人所付代價甚高,如何決定乃系吾人之事,因此吾人之意見,必須為決定一切之準備。” 亦即表示對雅爾達密約內容不能同意。杜魯門向宋子文説:“美國政府已經答應支持現有的協定。”宋子文答説:“問題是你同意支持的正好是些什麼?”之後,宋子文曾私下向美海軍上將威廉•李海表示:“中國不能照雅爾塔密約規定,讓俄國達到控制東北的程度,一旦有此力量,中國寧願以軍事行動,解決此一爭執。” 李海上將問:“你認為何時才能這樣做?”宋子文回答:“在未來五百年內,任何時間都有可能。”[28]
6月15日,杜魯門將《雅爾塔協定》以《蘇聯參加對日作戰之條件函》的名義正式通知國民政府,並按照協定的規定,敦促國民政府接受蘇聯的條件。“由於雅爾塔密約中,允諾對外蒙現狀(即蒙古人民共和國)應予維持,並允許蘇俄在我國取得旅順、大連港與東北鐵道之特別權益,以為蘇俄參加對日作戰之交換條件。身負國家重任之蔣主席為之悲憤不已!謂此實足以置我於萬劫不復之境也!”[29]
當然,美蘇也給了蔣介石個人一些承諾,這些承諾都是蔣介石非常需要的,這在1945年6月15日赫爾利遞交的杜魯門總統建議之《中蘇協定綱要》中有所體現:
一、彼(斯大林)決盡其所能促進中國在蔣委員長領導下之統一。
二、戰事結束後中國應由蔣委員長繼續領導。
三、彼所慾望者乃為一統一安定之中國,並願中國控制全部滿洲,為其領土之一部分。
四、彼對中國無領土要求,凡蘇聯部隊因進行對日作戰而進入中國地區時,彼決尊重該地區之中國主權。
五、彼歡迎蔣委員長派遺之代表協同蘇軍進駐滿洲,俾使中國在滿洲之行政工作得以順利組織。
六、彼同意美國對華之“門户開放”政策。
七、彼同意韓國由中、英、蘇、美四國共同託管。[30]
但蔣介石並不甘心,關於協定中外蒙古的問題,蔣介石在6月26日與蘇聯大使彼得羅夫會談中闡明:“本人解決外蒙古問題的方針,是賦予外蒙的高度自治領,即其外交軍事皆可獨立,而宗主權則應屬於中國。”[31]當日。蔣介石明確對蘇交涉方針:中國為求國家統一,對於全國之軍令、政令必須徹底統一,不許具有武力之政黨——共產黨的存在。蘇聯對於今日尤在武力割據妨礙中國統一之中國共產黨,不做任何國際典論上、政治上或物質上支持,並願設法勸告中共將武力交還政府。[32]
從蔣介石在談判前所擬訂的交涉方針,可以判斷蔣介石對於未來的中蘇談判,着眼點在於國內的政治問題,即中共問題。
6月27日,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宋子文率領中方代表團赴莫斯科談判,代表團成員包括率傅秉常、胡世澤、蔣經國、卜道明等人。蔣經國的公開職位不高,但由於其與蔣介石的父子關係,成為蔣介石安置在代表團中的一雙眼睛,並接受蔣介石的指示,當談判陷於僵局,以蔣介石私人代表身份與蘇方會晤。宋子文打算攜中國最負盛名的職業外交家顧維鈞同往莫斯科,但為蔣介石拒絕,顧維鈞對此看法是:“蔣委員長可能認為我的反對意見將會給宋的談判增添麻煩。”[33]
6月30日,代表團到達莫斯科,從30日到7月12日,共進行六次會談。對於外蒙古問題,宋子文提出予以擱置,斯大林答覆,不談外蒙將無法簽訂任何協定。斯大林以防止日本侵略,威脅蘇聯遠東的安全,堅持外蒙古獨立。斯大林還威脅,如果中國不放棄外蒙古,外蒙古將會成為聯合所有蒙古人的一個因素。宋子文表示無法向人民宣佈放棄蒙古,否則將動搖中國政府。為換取中方同意外蒙古獨立,蘇方提出中共問題,斯大林説:“中國只能有一個政府,由國民黨領導,但國民黨單獨不能應付此局面,如非國民黨人士亦能參加政府,而仍由國民黨分子領導,實甚有益。”[34],斯大林十分清楚蔣介石最需要什麼。
為使談判得以繼續,宋子文於7月3日致電蔣介石,提出打開外蒙問題僵局之方案:
1、與蘇聯訂約,在同盟期間,推其在外蒙駐兵;
2、予外蒙以高度自治,並準蘇聯駐兵;
3、授權外蒙軍事、內政、外交自主,但與蘇聯各蘇維埃共和國及英自治領,性質不同。因蘇聯邦及英自治領,均有脱離母國之權,如予外蒙以蘇聯邦或英自治領之地位,深恐短期內,外蒙即宣佈脱離,故僅限於軍事、內政、外交自主。[35]
7月3日,宋子文會晤了美國駐蘇大使哈里曼,詢問美國對於外蒙古問題的態度,哈里曼將此事迅速報告了美國政府。7月4日,美國國務卿貝爾納斯致電哈里曼,在強調美國政府避免充當雅爾塔協定任何有關條款的解釋者的同時,他也指出可“非正式地”告訴宋:就美國方面來説,雅爾塔協定中關於外蒙古地位所用字句的解釋,沒有任何討論。既無討論,那麼按照大家對這些寫下了的字句公認的意思,就是外蒙古目前事實上和法律上的地位應當保持下去。顯然,美國的態度是:外蒙古事實上獨立,但在法律上仍屬於中國。[36]
對此事杜魯門回憶:“宋後來向哈里曼解釋,這是深深嵌在中國人民心中的一個原則問題,雖然他們知道中國目前不能對外蒙古行使主權,但假若某個政府永遠放棄中國在這個區域的權利,那麼人民是不會擁護它的。”[37]
7月4日,宋子文電蔣介石,認為:如果斯大林堅持必須讓國民政府承認外蒙獨立,則只可中止交涉,並徵求蔣介石的意見。7月4日,斯大林接見了蔣經國,向蔣經國重申了蘇聯在外蒙古獨立問題上之堅定立場。會後,蔣經國致電蔣介石,告以“史(斯大林)堅持其對蒙古問題之原意”,“萬一因此而不得不停止交涉時,我究應處何種態度?”[38]
為了讓斯大林滿足自己在滿洲和新疆,特別是在中共問題上的願望,蔣介石最終決定在外蒙古問題上做出讓步。蔣介石在日記中雲:“餘再三考慮,俄對外蒙要求志在必得,決不能以任何高度自治或準其駐兵之方式所能饜其慾望。若不允其所求,則東北與新疆各種行政之完整無從交涉,共黨問題更難解決。而且外蒙事實上已為彼俄佔有,如為虛名而受實禍,決非謀國之道。若忍痛犧牲外蒙不毛之地,而換得東北與新疆以及全國之統一,而且統一方略非此不可也。乃決心準外蒙戰後投票解決其獨立問題,而與俄協商東北、新疆與中共問題為交換條件也。”[39]
7月6日晨,蔣介石回電宋子文,決定放棄外蒙古:“宋院長:外蒙獨立問題關係於我國前途之成敗,實等於我東三省無異,若我國內(包括東北與新疆)真能確實統一,所有領土、主權及行政真能完整無缺時,則外蒙獨立或可考慮,以扶助各民族真正獨立乃為我立國主義之精神也。”並強調:“東三省之領土、主權及行政必須完整;新疆之伊犁以及全疆各地被陷區域完全恢復,中蘇雙方邊境匪患,應照前約互助協剿,阿爾泰地區應仍屬新疆範圍;中共對軍令、政令必須完全歸中央統一,政府改組時,當可容納其在行政院之內,但決不能稱為聯合政府。”[40]下午,蔣介石召集孫科、鄒魯、戴季陶、于右任、吳稚暉、陳誠等人商議。“立夫、辭修等以外蒙為俄所得,則東北與新疆皆入其囊中為慮”,但蔣介石認為:“只要能保全東北與新疆之主權與行政之完整,則外蒙之形勢似為我所控制,而且事實外蒙已為其所佔有,並視此為其東方之命根,非得不可,故決心准予外蒙之獨立。”
當天蔣介石的日記雲:“今晨四時醒後,考慮外蒙與對俄問題甚詳。五時起牀,朝課後得手擬子文霞電千餘言,決照所定方針,決心約其待中國完全統一以後,即可由我政府自動提出外蒙獨立方案,期待正式國會通過後乃得批准之意示之……對俄交涉,俄堅持外蒙獨立之要求,餘乃以要求東三省、新疆之領土主權及行政之完整,以及其不再支援中共為條件也。五時後,召集黨政軍幹部會商對俄交涉方針。眾意見紛歧,最後餘示以拒絕與接收二種方案,以及利害得失與進行方略以後,眾乃一致決定照餘提議,準由我國自動提出蒙古在戰後獨立方案。”[41]
在王世傑當天的日記也記載:“子文有電來,謂史坦林對東三省問題尚可讓步,但對承認外蒙獨立一節則堅持。子文謂史、羅協議亦只雲外蒙問題維持現狀;史則雲該協議會有承認外蒙獨立之意。史謂只要中國政府應允承認,則先成立密約,於戰後公佈亦可。子文來電請示。蔣先生詢予意見,予謂東三省等問題如確能得到不損領土主權之解決,則承認外蒙人民於戰後投票自決亦尚合算,因外蒙實際上已脱離中國二十餘年。午後蔣先生約孫哲生、鄒魯、戴季陶、于右任、吳稚暉、陳辭修諸先生商議。”[42]
慎重起見,7月7日,蔣介石連續兩次致電宋子文,重申了上述三項交換條件,並特別強調:“對蘇聯不支持中共與新疆匪亂,必須確切明白,毫無隱飾與之談判,而得有具體之結果,否則應作斷然終止談判之準備也。”[43]
當天的會談中,宋子文仍堅持“維持外蒙古現狀”。宋子文向斯大林表示:“吾人不能承認外蒙之獨立,其理由至為簡單,自存為第一自然法,任何中國政府倘簽訂割讓外蒙之協定,均不能存在,但吾人同意維持現狀。”斯大林問:“閣下對現狀二字瞭解如何?”宋子文回答:“亦即今日之現況。”斯大林道“現狀即為正式承認獨立。”宋子文提出:給予外蒙以高度自治,享有軍事、外交自決權,必要時蘇聯軍隊可進駐外蒙。但是,斯大林的要求是中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外蒙古獨立,斯大林重申:如若外蒙不能獨立,蘇聯軍隊進駐外蒙缺乏法律依據,會成為將來中蘇衝突的根源。此次會談,雙方互不讓步,談判陷入僵局。[44]
對於宋子文的堅持不讓步,蔣經國不以為然,他很清楚戰後中國在東北問題上,尤其是在中共問題上有求於蘇聯,也深知蔣介石的談判目標是什麼。赫爾利曾對蘇聯駐華大使彼得洛夫表示:蔣經國與宋子文之間在外蒙古問題上存在分歧,宋子文不贊成中國在外蒙問題上讓步,而蔣經國是真正希望中蘇談判成功的。[45]
7月8日,在蔣介石的指使下,蔣經國訪問了彼得羅夫大使,懇請彼得羅夫理解蔣介石目前不能承認外蒙獨立的立場,“因為這種承認將大大削弱中國政府的地位,並激起中國社會輿論十分強烈的反晌。”彼得洛夫表示理解,但他希望蔣經國能説服他的父親對蘇聯所提承認外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的建議持明智態度。當晚,蔣經國致電蔣介石,報告其與彼得洛夫的晤談情形:(一)蘇方認為史氏之堅持外蒙獨立是為求中蘇問題之徹底解決與戰時及戰後之誠懇合作;(二)史氏認為我國目前承認外蒙如有困難,則可於抗戰勝利後宣佈其獨立;(三)蘇聯在海參崴以北地帶將開始建築軍港,約在四十年內可完成,在此期間願與我國訂約共同使用旅順大連及經營中東南滿鐵路,將來可全部退出東三省;(四)協定成立後,蘇方決將幫助國民政府統一中國,並鞏固其政權。以上四點,謹呈大人蔘考。[46]
發出之後,蔣經國又想起斯大林曾表示支持國民政府之意,於是又去電提醒蔣介石,告以“史曾謂中國如能與蘇聯訂立同盟條約,則任何人將不敢動搖國民政府之政權。兒意此點至堪注意,謹呈參考”。[47]
7月9日,蔣介石再次指示宋子文承認外蒙古獨立。宋子文在收到蔣介石關於外蒙問題的指示後,同時由於蘇聯在外蒙問題的堅定立場,外蒙問題已經沒有迴旋的餘地。於當晚9時與斯大林舉行了第三輪會談中,將蔣介石的指示原原本本地翻譯給斯大林。斯大林對中國在外蒙問題上的讓步很滿意,他在中共問題上也作了令國民黨滿意的答覆:“史認為中國政府要求軍令、政令統一,極為允當。並表示此後援助中國一切武器及其他物資,均以中央政府為惟一對象,不供給武器於共黨。”[48]斯大林並且同意中國所提的關於外蒙獨立程序的安排。隨後,雙方就外蒙疆界問題進行了討論。中方提出應以原疆界、中國舊地圖為準。但由於中國對外蒙問題準備不足,未帶地圖,雙方最後約定組織“劃界委員會”解決這一問題。
至此,中蘇談判中關於外蒙古獨立的問題以中方的讓步結束。對於中方的過度讓步,杜魯門致電蔣介石表示:“我請您執行雅爾塔協定,但未請您作出超過那個協定的讓步。您若同斯大林元帥在雅爾塔協定的正確解釋上持有不同意見,希望派宋回莫斯科繼續努力,以便達到完全諒解。”[49]對杜魯門這一指責,蔣介石感覺是“可説侮辱已極。餘對雅爾達(雅爾塔)會議並未承認,亦未參加,毫無責任,何有執行之義務?彼誠視中國為附庸矣。”[50]
因不願意承擔出賣外蒙古的歷史責任,7月24日,宋子文辭去外交部長,由王世傑繼任。王世傑在其日記中清楚地説明了宋此舉的原因:“蔣先生亦促予兼任外交部長,蔣先生説,子文因中蘇談判涉及承認外蒙古戰後獨立之事,頗畏負責。其所以先行返渝,亦正為此,由此可見,子文之意在覓人與之共同負擔此次對蘇談判結論之責任。”[51]宋子文也曾向赫爾利提及“對中蘇協定負責的人,在政治上將受到此協定之害。”[52]可見,宋子文出於對自己政治前程的擔憂,辭去了外交部長一職。
1945年8月14日,在日本投降的前一天,國民政府與蘇聯政府在莫斯科分別由王世傑、莫洛托夫代表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其他附件。這些附件是:《中蘇關於蘇聯只援助國民政府、尊重東北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干涉新疆問題的換文》、《中蘇關於外蒙古獨立的換文》、《中蘇關於大連之協定》、《中蘇關於大連協定之議定書》、《中蘇關於旅順日之協定》、《中蘇關於旅順口協定之附件》、《中蘇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定》、《關於中蘇此次共同對日作戰蘇聯軍隊進入中國東三省後蘇聯軍隊總司令與中國行政當局關係之協定》。
其中《中蘇關於外蒙古獨立的換文》為:
中華民國政府文
“部長閣下: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文
部長閲下:核准閣下照會,內開:“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上開之聲明,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准後,發生拘束力。蘇聯政府對中華民國政府上項照會,業經奉悉,表示滿意,茲並聲明蘇聯政府將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外蒙)之政治獨立與領土完整。”[53]
對於國民政府同意外蒙古獨立,1945年8月24日,蔣介石在國防最高委員會和國民黨中常會臨時聯席會上特別解釋道:“外蒙自北京政府時代民國十一年起,事實上已完成其獨立的體制,如今已屆二十五年。當此世運一新之會,正重敦舊好之時,我們必須秉承國民革命的原則,和本黨一貫的方針,用斷然的決心,經和平的程序,承認外蒙之獨立,建立友好的關係,使得這個問題能夠完滿的解決。否則將使中國與外蒙古之間,永無親善之可言,其對於國內安定與世界和平,更將因此而發生重大的影響。”在這次會上,蔣介石還談到西藏問題,他説:“西藏民族的政治地位,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本已決定予以高度的自治,扶助其政治之進步與民生之康樂,我可以負責聲明,如果西藏民族提出自治之願望,我們政府亦必本我一貫之真誠,賦予高度的自治,如果他們將來在經濟條件上,能夠達到獨立自主的時候,我們政府亦將與對外蒙古一樣,扶助其獨立。”[54]
蔣介石在自己這一週反省錄寫道:“研究實現民族主義與斷然放棄外蒙古之講稿,實為革命歷史中一大事,非有高見遠識者,自不能瞭然其意義之所在也。”[55]此時,他可能已經忘記他在4月5日所記:“無論外蒙、新疆、或東三省被其武力佔領不退,則我亦惟有以不承認、不簽字以應之。蓋弱國革命之過程中,既無實力,又無外援,不得不以信義與法紀為基礎,而不能稍予以法律之根據。如此則我民族之大,憑藉之厚,今日雖不能由余手而收復,深信將來後世之子孫亦必有完成其領土、行政、主權之一日。要在吾人此時堅定革命信心,勿為外物脅誘,簽訂喪辱賣身契約,以貽害於民族,而得保留我國家獨立自由之光榮也。”[56]説得很對,不怕東西被強盜搶走,怕的是承認東西歸強盜所有,承認強盜所有是將非法的搶劫行為合法化。但是,蔣介石領導的國民政府終歸是將外蒙的非法獨立合法化了。
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舉行決定是否獨立的公民投票。內政部次長雷法章率領由蒙藏委員會、軍政部和內政部官員組成的代表團,參觀投票過程。12月10日,國民黨第十六次中常會決定承認外蒙古獨立。1946年1月5日,國民政府發表公告:
外蒙古人民於民國卅四年十月廿日舉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內政部次長雷法章前往觀察,近據外蒙古投票事務人員之報告,公民投票結果,已證實外蒙古人民贊成獨立,茲照國防會最高委員會之審議,法定承認外蒙古之獨立,除由行政院轉飭內政部將此項決議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對於外蒙古的獨立,國民黨內外都曾有強烈的批評,1947年3月21日,蔣介石在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上對此作了專門解釋:“最近聽説我們同志間有以外蒙古版圖變色,來責備我們外交當局的。這件事完全是本人的主張,也是我一生對國家唯一-應負責的一件大事。外交當局不過是執行了我所決定的政策而已。這個政策是前年定下的,當時的目的是要以外蒙古的獨立來換取我們整個東北的主權,使東北主權的接收,不致遭遇外交的阻礙。而且當時我們是主張‘外蒙獨立’,不是使外蒙古淪為人家的保護國。雖然現在事實的演變不合於我們當時的想象,外蒙在去年一月五日離開中國,陷於似獨立非獨立的局面,而同時東北主權,尚有北滿與旅順、大連未能收復,然而我一定畢生為此理想一收復東北主權, 與促成外蒙獨立一而奮鬥, 而且我確信我這個理想必有實現的一日。”[57](1)
1952年10月10日國民黨第七次代表大會上蔣介石再次檢討説:“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我本人願負其全責。這是我個人的決策,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58]
曾任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的蔣廷黻在《三年控蘇的奮鬥》寫道: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五十年前大清帝俄同盟條約太相同了。條約及換文,就全體看起來,是極有利於蘇俄的,簡直可説是片面的、不平等的。蘇俄如嚴格遵守這條約及換文,於蘇俄只有利而無害。任何公平的研究員,不能避免這個結論。”
關於國民政府放棄了對外蒙的主權,顧維鈞認為:“我仍然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們在莫斯科的代表團認為非得向俄國做出超過需要之外的讓步不可。”“即使從英國的觀點看來,中國在外蒙問題上是能夠不讓步的。貝爾納斯也持有同樣的看法,這是他在1945年9月從莫斯科來參加五國外長會議時在倫敦對我説的。……他問我為什麼我們做出了不必要的讓步,他指的是蒙古。我雖不理解為什麼這樣做,但覺得這個評論進一步證實艾登對我説的話是有理由的。”“我對中國在莫斯科所採取的立場自然是極感失望的。我設想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公開當年我們的重慶政府為什麼決定不惜任何代價與蘇俄締結這個條約的全部理由。”[59]
中國是一個大國,衰弱是暫時的,蔣介石執掌的國民政府,也是希望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國的。承認外蒙古獨立,等於將強盜的搶劫行為予以合法化,如此,未來強盛的中國也就失去了收回外蒙古在法律上的依據,這個種道理蔣介石也是很清楚的(參見前述蔣介石1945年4月5日之的日記)。
北京北洋政府時期,外蒙古實現事實上的獨立,這是中國積貧積弱沒有實力的結果,是客觀因素造成的,怪不得北洋政府。但國民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則是主觀行為。
1918年3月3日,為了生存,取得政權不久的蘇俄政府和德國簽訂《佈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約》,割讓了大片的領土,但在二戰後,蘇聯拿回了失去的領土。1945年國民政府放棄外蒙古,是否也屬於為了生存暫時妥協所採取的權宜之計,是一種策略呢?但歷史沒有給國民政府證明這是它的一個策略的機會。再者,1945年的國民政府是否真的虛弱到了需要放棄領土求得生存的處境呢?
[①] 蔣緯國:《抗日御侮》第10卷,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78,第297頁。
[②] [美]沙勒:《美國十字軍在中國》,商務印書館,1982,第91頁。
[③] [英]艾登:《艾登回憶錄》中冊,商務印書館,1976,第657頁。
[④] [英]丘吉爾:《第二次世界大戰回憶錄》第四卷《命運的關鍵》,南方出版社,2003,第437、626頁。
[⑤] 《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53冊,台北國史館,2011,第666-667頁。
[⑥] [美] 赫伯特·菲斯:《中國的糾葛》,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第124頁。
[⑦] [蘇]戈尼昂斯墓等:《外交史》第4卷下冊,三聯書店,1980,第655頁。
[⑧]《會議記錄摘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第162頁。
[⑨] 同上,第233-235頁。
[⑩]《艾登回憶錄》下冊,商務印書館,1976。第896頁。
[11]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39-540頁。
[12] 《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59冊,台北國史館,2011,第639頁。
[13] 同上,第663頁。
[14]《蔣介石日記》,1945年2月14日,斯坦福大學胡佛檔案館藏。
[15]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42頁。
[16]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41頁。
[17] 約翰·帕頓·戴維斯:《抓住龍尾》,商務出版社,1996,第386頁。
[18]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公報》1912年2月1日。
[19]《中國大事記》,載《東方雜誌》第8卷第11號,1912年5月。
[20] 陳崇祖:《外蒙古近世史》,商務印書館,1926,第14-15頁。
[21] 陳博文:《中俄外交史》,商務印書館,1928,第83頁。
[22] 何漢文:《中俄外交史》,中華書局,1935,第284-285頁。
[23] 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彙編》第二冊,三聯書店,1957,第947頁。
[24] 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彙編》第二冊,三聯書店,1957,第1116-1120頁。
[25]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182頁。
[26]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48頁。
[27]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212頁。
[28]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六月九日,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334-335頁。
[29]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六月十五日,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398頁。
[30]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六月十五日,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396頁。
[31]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71頁。
[32] 秦孝儀:《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第5卷(下),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78,第736頁。
[33] 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五冊,中華書局,2013,第549頁。
[34]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88頁。
[35] 同上,第591-592頁。
[36] 杜魯門:《杜魯門回憶錄》第一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65,第229頁。
[37] 杜魯門:《杜魯門回憶錄》第一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65,第227頁。
[38]《蔣經國致蔣中正文電》,“國史館”藏,典藏號:002-080200-00625-081。
[39]《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61冊,台北國史館,2011,第337-338頁。
[40]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93頁。
[41]《蔣介石日記》,1945年7月6日,斯坦福大學胡佛檔案館藏。
[42]《王世傑日記》,第五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1945年7月6日。
[43]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596頁。
[44] 同上,第599-603頁。
[45] 薛銜天:《民國時期的中蘇關係史》(中),中共黨史出版社,2009,第215頁。
[46]《蔣經國致蔣中正文電》,“國史館”藏,典藏號:002-080200-00625-083。
[47]《蔣經國致蔣中正文電》,“國史館”藏,典藏號:002-080200-00625-084。
[48]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戰時外交》(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第609頁。
[49] 杜魯門:《杜魯門回憶錄》第一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65,232頁。
[50]《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61冊,台北國史館,2011,第643-644頁。
[51]《王世傑日記》,第五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1945年7月25日。
[52] 吳景平:《美國外交檔案選譯》(下),載《民國檔案》,1991年第3期,第70頁。
[53] 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彙編》第三冊,三聯書店,1957,第1330-1331頁。
[54]《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62冊,台北國史館,2011,第320-324頁。
[55] 同上,第349頁。
[56] 秦孝儀:《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第五卷下冊,台北中正文教基金會,1978,第692-693頁。
[57] 蔣介石:《最近一年來軍事政治經濟外交之報告》,載於《先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二十二,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4年,第49頁。
[58] 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編:《中國國民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紀錄》,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1952,第206頁。
[59] 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五冊,中華書局,1987,第566-5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