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官場的腐敗,更應提防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_風聞
21世纪睁眼看世界-微信订阅号:辩证观天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2020-09-21 14:31
摘要:涉及康美、瑞幸、華融資產管理、樂視、暴風集團等的、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常常伴隨着不正當競爭,損害創新。除此之外,在具體的層面來説,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行為,還在其他5個方面有非常嚴重的危害性
為什麼這麼説,相較於官場的腐敗,更應該提防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

(北京甘雨衚衕/李笛攝於2019年8月初並授權)
我們知道,官場這兩個字,是老百姓的俗話,與之對應,準確的説法應是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裏的公務員或準公務員隊伍,畢竟我們的所謂“官員”是人民的勤務員、人民的公僕,和一些歷史上或者其他國家的官員的定位是略有不同的;但為了簡略起見,我在後文中可能會用“官場”這一説法來指代,敬請知悉。
首先,從大的方面來説。
眾所周知,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實現了“歷史性變革”,在“四個意識”和“四個自信”等重要原則指引下,黨政機關領域裏頭的腐敗趨勢得到徹底扭轉,各種各樣的腐敗分子,無論是“大老虎”,還是大“蒼蠅”,持續落入法網,接受法律和人民的審判。而中央表明,“反腐永遠在路上”,態度非常明確,決心“深刻把握黨風廉政建設規律,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因此,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裏的公務員或準公務員隊伍,也就是俗話説的“官場”中越來越廉潔的情形,是確定無疑的。
與此同時,社會領域的腐敗,特別是企業界或者商界的腐敗,在我個人看來,似乎長期沒有得到充分的認識和重視。這是一個值得認真關注的課題。
我認為,相較於官場的腐敗,特別是在前述提到的“黨風廉政建設”取得重大勝利的前提下,更應該提防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
其次,在具體的層面來説,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問題,在如下6個方面有嚴重的危害性。
1,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常常伴隨着不正當競爭,損害創新
競爭是一個常見的事情。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更是常見的、甚至值得鼓勵的事情。但是,凡事“過猶不及”,這對競爭來説也是同理。
業務的創新、產品的創新、服務的創新,需要的競爭是良性的競爭,是正當的競爭,才能“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最終“爭奇鬥豔”,實現繁榮。反之,惡性的競爭,不正當的競爭,不僅違背公平正義的社會理想,也有悖公平競爭的經濟倫理,甚至將導致“逆向淘汰”或者“惡性壟斷”。而惡性的競爭,或者不正當的競爭,在法規法律齊備的情況下,還能出現的話,多半是和腐敗問題脱不開關係的——當然,從廣義角度,也可以説惡性競爭或不正當競爭行為是一種腐敗行為。
為了獲得市場優勢地位,有的企業或商户不是下大力氣改進產品或提高質量標準,而是賄賂有關監管部門,或者串通黨政機關裏的腐敗分子干預招投標。
類似這樣的情況,不僅損害最終用户或消費者的權益,更侵犯了正當企業或商户的權益,並打擊了市場的信心,對於市場長遠或平穩發展不利,對於創新活動更是不利。
特別地,這更與我國堅持“有效的市場”和“有為的政府”的方針相悖。
2,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常常伴隨大量的財產損失或轉移,加劇社會不公
2020年9月16日,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證券時報發佈風險提示公告,稱“公司2020年上半年淨利潤為負,存量債務規模大,流動性緊張,訴訟風險較大,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回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款合計94.81億元…..”
康美藥業為何到了今天?
“康美藥業曾經的財務造假規模令人髮指。去年8月,證監會向康美藥業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根據調查結果,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公司分別虛增營收89.99億元、100.32億元、84.84億元,2018年年報虛增營收16.13億元。兩年半時間虛增營業利潤39.36億元,虛增貨幣資金886億元……今年7月10日,康美藥業公告稱,收到公司實控人馬興田家屬通知,馬興田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這是來自國際金融報於今年9月3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的文章《“造假300億”的康美藥業復牌漲停!國資接手欲復活,交易所火速問詢!》的內容。
虛增資金將近900億元?
這還是發生一個知名上市公司身上的事情。這當然是違法,也可能是犯罪的事情。但是,是不是腐敗呢?是不是嚴重的腐敗呢?比一些貪官污吏的腐敗行為相比,小很多嗎?
而且,同樣根據上文,“9月2日晚,公司一紙公告,宣佈控股股東花落揭陽易林藥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易林投資’)。正如坊間猜測的‘國資會接手’那般,果不其然,易林投資的三名股東均有國資背景。”
擁有國資背景的易林投資固然是為了盤活康美藥業這個品牌,也減少可能的相關損失,這是一種積極的行動。
但是,我們不妨設想,如果沒有當初的康美藥業的財務造假腐敗,康美藥業的問題會大到讓別人冒着風險來挽救嗎?
如果挽救失敗,康美藥業的相關利益者,包括員工、大股東、中小股東,以及一般買賣其股票的股民的,以及其他一些相關利益者的可能的損失會怎麼樣呢?正常的市場投資失敗是一回事,被投資方瞞騙又是一回事吧?
就算挽救成功了,當初這樣的瞞騙引發的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可能的股票投資失敗,是否會對很多家庭造成打擊?這是否會在客觀上加劇社會分配不公呢?
如果你去讀一讀上市公司的很多公告;你會發現,涉嫌內幕交易或者操縱股價的所謂企業家一抓一大把。不令人警醒?
另據環球時報通過其百家號於2020年8月14日發佈的、源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的文章,“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針對賴小民的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賴小民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此外,賴小民還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餘元。據瞭解,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好在,該案中涉案的大部分財產已經被追繳。如果沒有被追繳呢?這是否意味着大額的國有資產損失?
3,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對普通人的影響更直接,更直接危害社會
黨政機關裏的腐敗,一般都是職級較高的主要領導幹部,就算是有機關出納員或者領導秘書這樣的一線職位的工作人員的腐敗行為;他們的腐敗作風所影響的人員都是較為集中或有效的,也大多是較隱蔽的,對於普通人羣的的負面“傳染”較緩慢或間接。
企業界或者商界的腐敗則與此大相徑庭。企業界或者商界的腐敗行為,很容易呈分散性分佈,對於普通人員,甚至剛入職場不久的年輕人有更直接的負面“傳染”。
與此同時,有一個更實際的情況是:全國範圍內,非黨政機關的單位或市場主體的數目是巨大的,也是遠遠超過黨政機關的數目的,對社會的影響是更為直接的。
更進一步,企業界或者商業界,包括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合資企業、民營企業和個體經營户等市場主體在內,吸納的就業人數也是更為廣大的。再者,很多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的家屬都在企業界或商業界工作。
這樣一來,企業家或者商業界的腐敗行為如果高發的話,輕則影響當事者的個人前途和家庭命運,中則影響一個企業和一個行業的發展前景,重則企業界或者商界的競爭力、創新力和產品/服務品質;
更重者,則從國家人才供應鏈的角度,將可能大大的損害我們的人才池的質量;無論對於長治久安,還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來説,都不是好事情。
此事不可不慮!
4,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行為常常為黨政機關裏的腐敗提供了“糖衣炮彈”
這方面,舉一個例子説明,可能更容易理解。
“作為金山青年,我將繼續努力為‘三個金山’的建設添磚加瓦!”2012年,年僅31歲的金英麗獲評第五屆“金山十大傑出青年”,這番話是她的獲獎感言……8月13日(筆者注:估計為2019年),上海市金山區紀委監委公佈了對金英麗的政務處分決定。因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等,決定給予其政務開除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經查,2016年至2019年間,金英麗利用其擔任金山衞鎮副鎮長、區經委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為幫助某公司在退税、避免因發佈虛假廣告受到處罰等方面謀利,金英麗多次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賄賂,並用這些錢購買高級轎車、理財產品等。除了直接收錢外,金英麗在和一家公司交往時,還讓對方為其購買傢俱、支付租房費用等。
以上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於2020年09月17日發佈的文章《觀察 | 年輕幹部的貪腐陷阱》中的引述。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文中,金英麗有兩段話如下:
“身為新提拔的年輕幹部,我沒能抵擋住社會上的各種誘惑,錯把企業老闆圍獵領導幹部的‘糖衣炮彈’當真情,放鬆了思想警惕,在金錢慾望的唆使下,理所當然地收受財物,一步步墮落到職務犯罪的漩渦裏。”
“我對各種誘惑缺乏免疫力,特別是對企業老闆圍獵領導幹部的套路和糖衣炮彈缺乏辨別能力,沒能守住基本的底線。”
我們也許可以假設金英麗自身的理論高度和道德修養不足,但是,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假設:企業界或者商界裏沒有腐敗分子的話,是不是她也不容易腐敗,或者腐敗的程度大大降低呢?
而在今天大力提倡創業的環境下,每年都有一大批一大批的新企業設立。設若這其中陸續再有相當數量的一些不法分子不斷湧現,對於我國的反腐和防腐形勢威脅幾何呢?
5,當前行賄者的罪責相對受賄者的罪責較低,“違法成本”低
如前述案例,我們知道,一些黨政機關幹部的腐敗行為, 往往源於企業方通過行賄進行的“圍獵”。與此相關,有另一個問題值得關切。根據現有法律,行賄者的罪責往往是大大低於受賄者的罪責的;甚至可能因為一些特殊原因而免於被問責。這樣一樣,無形中,這可能在客觀上使得行賄者的“違法成本”下降了。
而牽涉經濟案件的黨政機關幹部的腐敗行為中,常常有企業界或者商界的人士的行賄或者“收買”行為。如此一來,是否可以設想,就算不能增加對於行賄行為的責罰,積極的、嚴格依法懲治企業界或者商界的腐敗行為,不僅有利於正當競爭,也有利於懲治甚至預防黨政機關裏的腐敗呢?
6,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行為可能對國家形象損害越來越大
“瑞幸咖啡公司將於6月29日在納斯達克停牌,並進行退市備案。在國內消費市場方面,瑞幸咖啡全國4000多家門店將正常運營,近3萬名員工仍將一如既往的為用户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公司衷心感謝廣大消費者的支持厚愛,並再次為事件造成的惡劣影響向社會各界誠摯道歉。”

(瑞幸咖啡在新浪微博上的動態/李笛截圖於2020年9月18日並授權)
這是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滿城風雨”的瑞幸咖啡在新浪微博的官方賬號的一條微博消息。
這家公司作為超高速赴境外上市的創業新貴瑞幸咖啡,攜新零售、數字化、大數據等熱門概念,在公司創辦不到18個月內就實現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如以下截圖所示,甚至有一本書由沈帥波所著、叫做《瑞幸閃電戰》,聚焦瑞幸咖啡案例的書籍,引得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BiMBA院長陳春花為其作序,愉悦資本創始及執行合夥人劉二海、大鉦資本董事長黎輝、媒體人李翔、盒飯等為其推薦。

(新華書店圖書專營店在京東上售賣的《瑞幸閃電戰》/李笛截圖於2020年9月18日並授權)
為何走到今天這步田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組織力量,自5月6日起對瑞幸咖啡公司(Luckin Coffee Inc.)境內2家主要運營主體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和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以來的會計信息質量開展檢查,並延伸檢查關聯企業、金融機構23家。截至目前,檢查基本完成。檢查發現,自2019年4月起至2019年末,瑞幸咖啡公司通過虛構商品券業務增加交易額22.46億元(人民幣,下同),虛增收入21.19億元(佔對外披露收入51.5億元的41.16%),虛增成本費用12.11億元,虛增利潤9.08億元。”這是財政部於今年7月31日,以監督評價局名義發佈的消息。
造假是違規,也是腐敗吧?或者説,不腐敗的話,會有高管劉劍等人的造假嗎?結果呢?數萬名員工(根據上條微博,該公司現在還有近3萬名員工)會不會受影響呢?投資者呢?不只是財產的變化,不少人的人生或者家庭可能因為這種期滿後發生重大的變故吧。
而這還不算完。除了許多個人的層面,中國作為一個國家的形象,也在瑞幸咖啡這樣的事件中、在客觀上被損害。
根據中倫律師事務的微信公眾號“中倫視界”,於今年5月21日的文章《美國參議院通過新法案,中概股公司面臨嚴峻挑戰》,“美東時間5月20日,一項由共和黨參議員John Kennedy和民主黨參議員Chris Van Hollen提出的議案,《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以下簡稱《法案》),獲得了(筆者注:在美國參議院的)一致通過。該《法案》首次於2019年3月提交,依照美國立法流程,它必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並由特朗普總統簽署之後才能成為新法律。一旦通過,該《法案》將適用於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不難看出該《法案》的目的主要是針對中國……2020年2月21日,美國證監會主席曾發佈聲明,其中提到:‘與美國國內公司相比,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新興市場中,因信息披露不完全或誤導而遭至的風險大大增加。如果投資者受到傷害,與美國本土公司相比,這些新興市場的企業獲取資源的機會將大大減少。’
現在,瑞幸咖啡發生了這樣的重大事件,是否給予了一些美方人員以口實?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參議院新法案的推出將會加大未來中國企業赴美上市的難度,同時也會加大中概股在美國掛牌的成本、風險和不確定性,與此同時,會給中概股帶來不好印象,成為市場做空和打擊的對象,進一步逼迫中概股退市、私有化,中國公司未來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美國可能會有更多五花八門的手段限制中企赴美上市。”這是來自微信公眾號“國際金融報”、作者為李曦子於今年5月21日的文章《美參議院放“核彈”,中概股應聲下跌!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獲通過,立法者承認劍指中國赴美上市公司,或還與中國保密規定衝突!》中的內容。
除了瑞幸咖啡,在國際市場上掛牌上市的公司出現問題的還有不少。
仍據上文,“根據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會計系教授羅煒的統計,‘1999~2011年的在269家企業中,有15家被SEC處罰,佔比達6%;遭遇投資者集體訴訟的達到70家,佔比26%。2013~2017年間上市的57家企業尚未被SEC處罰,但有19家遭遇集體訴訟,比例為33.33%。’”
當然,我們在不否認我們一些企業存在或可能存在着一些問題的前提下,我們不會太在乎一些反華勢力對一些負面事件的“炒作”或利用;我們也會堅定的堅持“國內大循環”為主的獨立自主的大政方針。但是,國際投資者對於中國企業或者源自中國的企業的品牌觀感如何,我們恐怕是不能不考慮的。而且,在國際投資者以外,國際消費者的觀感或評價是不是也是應該被嚴肅對待的?
進一步考慮,除了單個企業或特定領域的企業品牌形象或競爭力的的問題之外,這樣是否會影響作為國家品牌的中國這個品牌的含金量和可信度呢?
如果受到影響的話,這是否會耗費我國寶貴的外交資源呢,這是否會弱化我們在國際上爭取話語權的一些努力呢?這是否會影響很多真正創新、真正為解決社會問題努力的好企業的努力呢?
瑞幸咖啡是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市的,天然有國際影響;那麼,在國內上市的樂視網和暴風集團呢?
根據“人民日報”百家號於今年9月7日援引新華視點的消息:“樂視網7日公告稱,於近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樂視網涉嫌信息披露違法、欺詐發行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擬決定:對樂視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樂視網責處以募集資金百分之五即2.4億元罰款。”
“7月31日,暴風集團發佈公告稱,近期通過馮鑫的辯護人獲悉,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鑫提起公訴。案件正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進一步辦理中。”這是“中國經濟週刊”百家號今年發佈的一條消息。
當然,在我看來,樂視網和暴風集團這樣的公司也是有國際影響力的,特別是在移動互聯網的時代——信息擴散很快捷。退一萬步講,即便沒有國際影響力,發生在它們身上的負面事件,對於普通中國人對於國家的形象是否有影響呢?
好在,相關監管部門也已經對這樣的公司進行了或進行着相應的調查。而對樂視網和暴風集團這樣的不稱職的上市公司進行處罰也是令人拍手稱快。問題是,如何更好的防範或防止類似的事件再重演呢?
所以,恐怕一個嚴峻的現實的確是,相較於官場的腐敗,更應該提防企業界或商界的腐敗?
……..
寫到這裏,不得不提企業家曹德旺的故事。
“我認為一個真正有作為的男人,在我手上賺的錢,我死之前必須還給社會!(我)減持股票套現了10億元準備進災區救災。我做企業不是為了錢,是為了國家的興旺發達。因為我們是中國人,我們這個國家的興旺發達靠的是我們中國人自己的努力。”
這是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所言,來自微信公眾號“騰訊財經”今年8月12日源自新京報貝殼財經文章《曹德旺:我做企業不是為了錢,死前要把我賺的錢還給社會》。
真給中國企業家羣體長臉!
在這裏,也特別轉發一位名為@高採溪的網民的評語:
“中國應該多一些這樣有大格局,大擔當的real entrepreneur(筆者注:意為真正的企業家)👍媒體多報道點這種信息比扒企業家烏七八糟的感情生活有意義多了😂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修其治平,家國情懷,是應該刻在國人骨子裏的文化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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