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港毒家屬,報警要港警查武警?_風聞
有理儿有面-有理儿有面官方账号-2020-09-22 08:30
8月23日,12名港毒分子為逃避香港法律制裁,乘坐快艇欲偷渡前往台灣。當非法進入內地水域後,遭隸屬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廣東海警截獲,後被移送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進行依法刑事拘留。該批自投羅網的港毒分子,被廣大網民作為茶餘飯後的笑談趣事,廣為傳播。

但是更有趣的,是這些港毒分子的家屬。不對,應該是自稱是港毒家屬的多個蒙面人,多次通過記者會、電視採訪等方式,為偵查部門再送來港毒的犯罪線索,也給網民增加了笑點。
看,笑話又來了。
9月20日,一羣蒙面人在亂港議員朱凱迪的帶領下,到香港警察總部報“人口失蹤案”。其中一名自稱是被拘港毒父親的口罩男,向警察報警説兒子去釣魚後失蹤。

你是誰?你説你是家屬?包成這樣,你説你是希拉里都行。套用黃屍欺凌自殺少女陳彥霖母親的話,你有沒有DNA證明?

由亂港議員帶領的蒙面人,我看根本就是去年街頭黑暴一樣套路,幾千塊錢做“光明正大”的演員。

港媒多次報道,12名港毒因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也通過官微正式向社會通報了該情況,並依法通過香港警方向被拘留人家屬進行告知。到了所謂的家屬這裏,就不知道去哪了?
這謊言編得……連黃屍的智商都騙不過去了。於是,這羣身份不明的蒙面人又提出了“訴求”:要求香港警方及香港海事處,交代12名港毒被捕當晚香港水域雷達記錄,查清廣東海警有否跨境執法,並要求港府派員到深圳與12名港毒見面。
要求香港警察調查廣東海警?!

雖然很荒謬,但這個理由,明顯是精心策劃過的,背後很可能是受CIA某些“高人”指點。蒙面人通過“質疑”的藉口,直接造謠廣東海警到香港海域抓捕12名港毒。不管真假,先把謠造出來。如果港警覺得太荒謬了,壓根不理,港毒分子可以説港警不敢回答,那就肯定是有了。如果港警否認,可以説港警説慌,黑警出賣港人,還是有。
雖然這個謠言的水平極低,但比起剛才那個“人口失蹤”來説,已經足夠欺騙一大批長期在洗腦環境下成長的低智黃屍了。

9月21日,香港警隊實在無奈,作出回覆:香港水警指揮及控制中心檢視八月二十三日上午的航行監察系統記錄,未有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香港水域,當天上午亦未有接獲任何市民求助,港警強調12名港人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
同時,該“訴求”又要求特區政府派員與刑拘中的12名港毒見面,故意提出違反內地法律的事情讓港府去做,顯然是做不了的。做不做得了不重要,但這就可以往特區政府“ 不關心”香港人 身上引了 。 在捍衞洋法官時叫得震天響的尊重法治,這會港毒一條都記不起來了。
當然,既然是CIA“高人”們給的台詞,怎麼會只有一段呢?那必須再來一段。
其中一名自稱是被捕港毒李子賢的父親稱,8月28日港警向他表示李子賢已被公安機關拘留。他續稱,當天下午有兩名警員到其寓所,將信件(估計是拘留家屬通知書)交給他,信件提及其兒子已被內地公安拘捕。其指希望特區政府幫他找回兒子,即使不能探訪,亦希望當局可提供被捕者的最新相片或信件,又指希望內地可以給予其兒子應有的權利和保障。
這段自相矛盾的發言,一邊説港警已經通知他兒子被拘留了,一邊又要特區政府幫他找兒子。都説了被公安局拘留了,深圳警察這麼熱情好客,你為什麼不自己到深圳市公安局問問,捨不得自費隔離14天的費用?還是罪犯天生就害怕警察?

這段表演的目的,是要在港媒面前唱悲情戲,博取同情。但是……你們能不能把臉露出先?
前文稱兒子出海釣魚失蹤的港毒鄭子豪的父親説,擔心香港警方與內地政府串通,將12名港人“賣豬仔”給內地。
蒙面人向港警報警,要港警交代港警是否出賣港人?
驚不驚喜!不如你首先交代下你兒子為什麼要出去扔汽油彈、襲警、壞事做盡,為人父母自己都要交代一下,你怎麼教育的下一代?養不教, 還要將責任推給別人,好一個恬不知恥!
他們當然不會回答這些問題。因為根本就是演員而已。

這一段戲呢,主要是要借“香港人”這個身份,引發黃屍羣體中的港毒身份認同,煽動恐中反中情緒,暗示隨時隨地會被港警抓起來送到內地。這也是去年“修例風波”中,CIA給港毒出的“高招”:恐嚇港人,妖魔化內地執法部門,使得大多數港人在“修例風波”中沉默或者同情港毒分子。
最後,這羣蒙面人由1名港毒分子發表“宣言”稱:12名港人被中國無理扣押於深圳鹽田看守所,家屬上週召開記者會後,中港兩地政府均未正式回應,只是推卸責任……接着就是上面説的那些“質疑”、“訴求”。

看清楚沒?這根本就不是什麼關心嫌疑人權利,而是一場典型的港毒秀。故意稱內地為中國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並列,以暗示香港是和中國並列的“ 國家 ”。 這樣做的目的有二:一是做給華盛頓的中情局的主子們,這場戲可以為明年申請資金、資源增加砝碼; 二是做給住在劏房的港毒同情者看,謊言重複了千遍,在低智的黃屍羣體中,就會認定為真相,從而自動成為破壞香港的炮灰。
很遺憾,內地是法治社會,法律條款,罪名,都是公開透明。不是香港法庭那樣,可以讓 洋法官任意胡為的地方。不好意思,縱使你喊破喉嚨,我們也是依法辦案、依法審訊、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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