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治理路怒,一懲了之嗎?_風聞
锐评茶舍-2020-09-23 10:40
這種發泄路怒情況,十分危險,顯然是不對的,還可能已經違法了。要只是對此簡單批判,很難解決問題,從北京交警通告上來看,顯然是雙方都有錯,並相互別車擠佔,只是這一方更過分更危險而已。北京交警處理、通報很及時,贊一個!但對事情細節通報、剖析很不夠(以至於我想分析路怒原因都找不到內容),更不要説提出系統性解決建議和方案了
現在拋開這次事件,談一下
長期存在的三條不文明行車行為
1、低速或以下沿速度長期佔據快車道
2、會車時,仍使用遠光燈
3、不主動給執行任務的特殊車輛讓行
後兩條,基本爭議不大,但對於第一條,爭議可真是大,前兩天在頭條上看到各種爭論,這裏不作展開,只提出解決建議
1、對車道速度,只設下限,不設上限。對於80-100的行車道,許多人理解超過100就不能在上面行駛了
2、儘管取消了超車道叫法(個人認為是為了提高道路利用率,不應浪費一條道專門用來超車),可以改叫快車道與行車道
3、對快車道的使用要有明確規定:a、不得低於最低限速;b、在行車道通行良好情況下,不得長期佔用快車道;c、明確在快車道,即使你自認為已達最高限速上沿,如後方有車輛提示要超車也有義務讓道(現在多是區間測速了,讓道要在安全情況下)
4、在單向四車道上,貨車不得進右數第三道(許多地方已嚴格執行了)
個人認為在上述兩種不文明行車問題上,交警部門還需努力,不要頭痛醫頭,要全面系統化解決
1、不要説這種事情很普遍就不積極作為,交警都很忙很辛苦,但如果交警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處理這類“特殊”事情了,那説明管理機制需要調整了。
2、治理路怒,不能單靠出了事嚴懲,要解決大多數怒的原因,現在大多數人靠制怒(控制怒)來解決自身行車安全問題,不是沒有怒了,但總有人,也總有時候會控制不住的
3、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範,並嚴格執行。這樣會有80%的人去主動遵守,交警處理剩下的20%“特殊”情況,才是良性互動。如果讓交警日常去處理80%人容易犯的錯誤,不忙死個人才怪!
4、立好規範,給個宣傳時間(比如2個月後開始嚴格執法),一定要嚴格執法,嚴懲違法者。宣傳有必要,但這終究只是解決大多數人(80%)認知問題,對於少部分人必須靠嚴格處罰,這也是對大部分人的尊重,如長期不嚴格執行,結果會是80%都不願遵守,必然交警特忙。想想當年應急車道堵塞,酒駕大面積出現,在嚴格執法下不也解決很好嗎?
説實在的,現在人們對出行相當不滿意,更別提舒心啦。主要靠“制怒”來解決,當然主要是當前硬件設施跟不上人民需求的矛盾。但管理也很重要,希望交警部門,特別是高層部門要做到:成立專門研究部門,主動學習總結國內外經驗教訓,全國推廣。加大開拓創新力度,認真解構疑難問題,老大難問題,主動出擊,系統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