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史料中的“國府的抗戰”——戰爭前的屠殺_風聞
新哲人-爱好广泛,一事无成。2020-09-24 08:09
戰爭前的屠殺
世人皆知南京大屠殺,但瞭解濟南大屠殺的人恐怕不多。在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侵佔中國東北前三年,在“七七”事變爆發後國民政府開始抗日前九年,在1941年國民政府對日宣戰前十三年,在南京大屠殺發生前九年,公元1928年5月3日,日軍在山東濟南大肆屠殺中國軍民,6123人罹難,1770人受傷。以日軍之獸性,屠殺平民並不奇怪,這也不是他們第一次屠殺中國平民,但讓人感嘆的是,面對自己國民被日軍殘酷屠殺,國民政府的“忍”。
國民政府清黨之後,1927年5月,北伐軍再次發起對北洋軍閥的進攻,5月21日攻克蚌埠,6月2日佔領徐州,北伐軍即將攻入山東。對於國民政府的北伐,日本是抱着敵視態度的。5月27日,日本政府以“保護僑民”為藉口,決定出兵山東。6月1日,日軍在青島登陸,7月8日,日軍侵入濟南。乘此機會,北洋軍閥張宗昌和孫傳芳的部隊反攻徐州,北伐軍戰敗,退到長江以南。隨後,日本從山東撤兵。由於國民政府內部的派系鬥爭,8月13日,蔣介石下野。下野之後的蔣介石去了日本。蔣介石去日本目的有“亦想一探日人此時對我國之意見與其隱伏於表面下之政治潮流”。[1]在日本,蔣介石訪問了眾多朝野名流,如頭山滿、犬養毅、內田良平、秋山定輔等,對日本的態度有所瞭解。蔣介石也對日本的對華政策做了分析,認為日本對華政策的謬誤有:一、以為中國革命成功,其東亞地位動搖,尤其不能確保滿蒙權利;二、中國南北分裂,可以從中操縱;三、利用無智軍閥壓制民眾。[2]
11月5日,日本首相田中義一在其青山私邸接見了蔣介石。關於中日兩國關係,蔣介石認為:第一、中日必須精誠合作,以真正平等為基點,方能共存共榮,此則胥視日本以後對華政策之改善。第二、中國國民革命軍以後必將繼續北伐,完成其革命統一之使命,希望日本政府不加干涉,且有以助之。第三、日本對中國之政策,必須放棄武力,而以經濟為合作之張本。[3]
田中向蔣介石建議:“值此革命困難之際,通觀大局,首先應以解決長江以南為當務之急。而堪當此任者非閣下莫屬,深望閣下自重。如長江以南不得解決,彼時則一度被剪去幼苗之共產黨必將重新成長。倘有幸得以收拾局面控制大局,則共產黨不得抬頭,否則,此患巨大。餘深信閣下在南京時之實力,定可以閣下之力穩定南方一帶之局面。”田中還表示:“列強中與貴國最有利害關係者即為日本,日本對貴國之內爭雖概不干涉,但對共產黨之跋扈,則斷難坐視,在此意義上,對於反共產主義之閣下鞏固南方,亦日本所切望。為此,只要國際關係允許且不犧牲日本利權及其他之範圍內,將不惜對閣下之事業予以充分援助。”對田中義一的建議,蔣介石回答:“閣下之言,系以中國現狀為基礎之結論,餘亦認為更無其他良策。對於不可立即北伐,以及首先鞏固南方,而後北伐之高論,完全同感。然而前者本人所以北伐,蓋因當時情況倘不如此,則禍亂將有起自南方之虞。”[4]
田中義一向蔣介石表達的信息非常明確,即:南京國民政府的勢力範圍僅限於長江以南,不應繼續北伐,滿洲是日本的勢力範圍。對於這次會談,蔣介石在其日記記載:“綜核今日與田中談話之結果,可斷言其毫無誠意,中日亦決無合作之可能。且知其必不許我革命成功,而其後必將妨礙我革命軍北伐之行動,以阻中國之統一,更灼然可見矣。”[5]
1928年1月7日,蔣介石復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4月7日,南京國民政府宣佈繼續北伐。北伐之前,蔣介石向日本示好,3月6日,在招待日本記者的晚宴上,蔣介石説:“日本為我國休慼最深之邦,尤以中國國民黨與日本之交誼為最久……故吾人確信日本在友邦中,必最能諒解國民革命之意義,不願加以妨害,而願革命之早日完成也……更確信日本政府今後亦必不為損人不利己之舉,而私衷慶慰者也。”[6]
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沿津浦路向北洋軍閥直魯聯軍發起攻擊,很快就攻進山東。北洋軍閥被打敗,中國實現統一的形勢已經明朗。日本為侵吞滿蒙,阻撓國民革命軍染指東北三省,藉口“保護僑民”再次出兵山東。
早在1927年6月下旬到7月上旬,田中內閣的東方會議上,日本所制訂的《對華政策綱領》就已經定下出兵干涉的方針,“鑑於日本在遠東之特殊地位,對中國本土與滿蒙,自當有所區別……常因不逞分子乘中國政情不穩,猖狂擾亂治安,而有惹起國際不幸事件之虞,此乃不容爭辯之事實。帝國政府雖期望對此等不逞分子之鎮壓及秩序之維持,統由中國政權處理及國民之自覺實行之,但帝國在華權益及日僑生命財產有受不法侵害之虞時,除根據需要採取斷然自衞措施予以維護外,別無他法。”[7]
1928年4月16日,日本駐濟南領事館武官酒井隆提出意見,認為“日本應該下決心出兵之時機已到”。4月17日,陸相白川義則在內閣會議上提出,出兵時機已到,建議由陸、海、外三省協商出兵的時機和方法。19日,日本內閣會議決定出兵山東[8]。4月21日,駐天津的日軍派遣三個中隊到達濟南,4月26日,日軍第6師團之齋藤旅團進駐濟南。日軍進駐濟南後,將濟南商埠一馬路、三馬路和緯一路、緯三路之間地帶劃為東守備區;將二馬路、六馬路和緯六路、緯十路之間地帶劃為西守備區。日軍在街道交叉路口堆積沙包,設置電網,佔據濟南市商埠一帶,儼然是當作日本租借地。
5月1日拂曉,國民革命軍打敗直魯聯軍進入濟南,日軍即開始對國民革命軍進行挑釁,零零星星殘殺中國軍民的事件接連不斷。
據濟南慘案外交後援會編寫的《濟南“五三”慘案紀實》記載:“5月1日早,緯十一路中國人開設餅乾廠,所駐魯軍逃走後,有一饑民宋佔光進內取餅乾充飢,日兵看見竟無故刺殺……是日夜,緯二路南首居民李清海出門小便,竟被日人刺死。後來紅十字會聞知,要求抬埋,日人不許,竟將屍體載去濟南醫院焚燒,同時,又有一男子在五大馬路緯二路被日人刺死,屍體被日人載去。”[9]
又根據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第四軍團總指揮濟南衞戍司令方振武的機要秘書蘇友文所作《“五三”慘案見聞》:“5月1日午前10時左右,有蔣軍第一軍第二十三團第一營營長阮濟民、少校副官朱有禮,因找房產帶同四個連長及徒手士兵數人,行經緯五路口濟南日報社附近,被50多個日軍和日本浪人無故捉去,當場全用刺刀穿死,並將死者用卡車拖去焚燬,以泄其仇恨中國人之憤。”[10]
當時駐在濟南的國民革命軍部隊官兵不斷遭到日軍的殺害、俘虜,而此時濟南附近有陳調元的第二軍團、賀耀祖的第三軍團、方振武的第四軍團共約五萬人。廣大官兵反日情緒高漲,很多將領希望對日反擊。蔣介石認為如果對日反擊必然有礙北伐,因此遏制了官兵們對日反擊的慾望。
5月2日清晨6時,蔣介石進入濟南城,途徑商埠,見日軍張布鐵絲網,堆積沙袋,警戒甚嚴。蔣介石派人請日本駐濟南領事館領事西田畊一來總司令部談判,計劃“令日軍撤除一切防禦工事”。日軍第6師團師團長福田彥助“乃派一參謀與領事同來,對於公之要求乃陽為允諾焉”。[11]
5月3日上午8時,日領事西田畊一、駐濟武官酒井隆等一行謁見蔣介石,他們當面稱讚“中國革命軍到濟南,軍紀風紀甚好,而且嚴肅守秩序,故日軍與日憲兵於今天撤回。此憲兵司令所以特來辭行也……日領事又極言革命軍如何如何好,張宗昌如何如何不好。又言日本如何如何幫助革命軍,甘詞媚語凡半小時餘。”[12]
但在西田一行剛離開北伐軍總司令部後,大規模屠殺中國軍民的慘案突然爆發。
5月3日上午9時左右,中國軍隊第40軍賀耀祖部的一名士兵因患病被送往基督教醫院治療,遭到日軍士兵阻止通行,由於語言不通,發生爭執。日軍士兵突然開槍,打死中國士兵一人,餘人避入醫院。上午9點,26軍陳焯部上尉宣傳員韋雲彬在林祥街做宣傳,聽眾約百餘人,日軍及日本浪人橫加干涉,用槍打死打傷數人,韋雲彬受重傷後死於野戰醫院第三十四分院。上午10時左右,家住西公界街的商埠小學老師黃詠蘭請假回家,路經商埠公園被兩名日本士兵追趕至一燒茶爐子的裏院強姦,並被日軍士兵挖去雙眼,割下乳房,茶爐女掌櫃的雙手也被日軍士兵砍下。10點半時,有一個日本人在隆昌洋行附近試圖通過第40軍防地,遭到40軍士兵阻止,雙方發生衝突。各處日軍士兵聽到槍聲後陸續開槍,對中國平民和軍人展開屠殺。駐在南仁義裏的89師餘亞農部炮兵團掩護山炮的兩個步兵排,日軍闖入後因無抵抗命令,全部被繳械俘虜。駐紮在緯五路牌照税局的89師補充團張庚寅營第2連也被日軍繳械俘虜。據賀耀祖回憶,日軍在9時左右突然向駐紮在附近的第40軍第3師第7團的兩個營展開攻擊。因第7團的團長、營長正外出開會,兩個營傷亡慘重,其中第2營官兵,不是被日軍用刺刀殺死就是被俘虜,全部被殲滅。當日,凡是日軍所至之處,國民革命軍官兵無論是在馬路上行走的,在商店購買東西的,在澡堂洗澡的,在理髮店理髮的,以及負了傷不能行動的,幾乎都遭到了殺害。
濟南慘案外交後援會編著的《濟南“五三”慘案紀實》記載:“斯時所有日兵,凡遇中國人,不論兵民,即開槍射擊。一時屍體滿街,兒童婦女工人商販學子兵士等等,皆有死傷。死者則東倒西躺,傷者則伏地呻吟,槍聲與哭聲並作,真是耳不忍聞,目不忍睹。”[13]
5月3日這一天,日軍屠殺中國軍民共4000餘人。
對於這一慘案,日方資料是這樣説的:“由於南軍侮辱日本國旗、張貼排日傳單、故意與日軍交叉行軍等事件的發生,從5月3日晨,由小部隊的衝突致使商埠各處發生了戰鬥,並展開了巷戰。師團長接受南軍要求努力停止戰鬥,但因南軍的命令未能貫徹,我不得已於14時10分下令掃蕩商埠地內的南軍。但至15時激烈的掃蕩戰停止,再次進行停戰交涉。入夜槍聲漸弱,停戰協定成立。4日上午南軍撤出商埠地。”[14]
對於日本的干涉,蔣介石早有預料。4月21日,蔣介石電告北伐軍總司令部參謀總長何應欽,對日本出兵山東應暫取靜默態度,以觀其後。4月23日,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臨時會議討論日本出兵問題,通過了《為日本出兵山東事致全體黨員訓令》,並任命蔡公時為戰地外交處主任,宣傳保護僑民政策。24日,蔣介石電令國民革命軍各部須遵守中央黨部的應對措施,嚴令“我軍到達膠濟鐵路,須切實保護外僑,並對日本始終忍耐,勿出惡聲,勿使衝突,一切宣傳品有喪失日本邦交者,一概不準發帖,並隨地表示和平為要。”[15]對此,蔣介石在日記寫道:“不屈何以能伸,不予何以能取。犯而不校,聖賢所尚。小不忍則亂大謀,聖賢所戒。慎之,勉之!”[16]蔣介石還計劃讓張羣赴日,“與田中面説,以公私關係,只要其不妨礙北伐,不損失中國國權與中日邦交,則其他如投資招商與漢冶萍等,當無問題。即其在華既得之權利,亦必如常保護。總望與中日親善一線之希望。由其旋轉而實現之也。”[17]
4月28日,日軍第6師團長福田彥助向蔣介石遞交了聲明書,“謂膠濟路與日僑之生命財產及日本之經濟,均有關係,不許任何方面軍隊破壞雲……日僑皆集濟南商埠區內與正金銀行及領館、病院附近”,禁止中國軍隊進入商埠區。蔣介石下令國民革命軍“暫勿入商埠區,及保護外人銀行、領館、病院,對於膠濟路亦毋庸破壞,避免其藉詞衝突。”[18]
相較於蔣介石的忍讓,對日軍的挑釁,濟南城內國民革命軍進行了有組織的抵抗,如第40軍第3師,第41軍的第92師和93師都對日軍的進攻進行了有力的還擊,特別是擔任衞戍濟南的第92師,因為是衞戍部隊,預先作了戰鬥部署,對日軍挑釁實施了頑強的反擊,制止住了日軍的囂張氣焰。福田彥助見形勢不利,急派聯絡參謀佐佐木去見蔣介石,威脅説“如不停火,中日將全面開戰”,無理要求國民革命軍停火。
5月3日這一天中午,蔣介石發佈命令:“所有軍隊,除在城內者外,凡城外軍隊一律於今日下午五時以前離開濟南近郊,盡力讓避日軍,不許與之無謂衝突。”同時再派人通知福田彥助:“吾已嚴令我軍,限於下午五時以前,城外軍隊一律離開濟南近郊,同時望君亦約束隊伍,不可放槍開炮,傷我軍民。”[19]
衝突爆發後,外交部長黃郛前往濟南日本領事館交涉,後又到日軍司令部商議解決辦法,但遭到日軍粗暴對待,衞隊被繳械。日軍迫使他簽字承認衝突由中國士兵挑起,遭到黃郛拒絕。據黃郛後來報告:
吾至日軍司令部後並不得會見福田,惟見河野,亦僅數語自去。使我坐一小室中,不復見其高級人員。久之,一排長手持一紙來,迫我簽字。紙上書者,為“今日衝突由中國革命軍搶日人東西,並打日人而起”云云。吾視之憤甚,拒不簽字,繼來一班長,以手槍相協,吾誓死不籤。後又一人持調查報告單來,單中有“目見一日兵被中國兵殺死”等語。又強逼簽字,形勢更兇毒無人理。吾不得已乃提筆於此報告單上批寫“此單我已閲過”,至是始得放我回部,並嘆恨此恥辱向未嘗受。[20]
蔣介石和黃郛到達濟南後,即任命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處主任蔡公時兼任山東特派交涉員,負責與日本駐濟南領事館聯繫交涉。5月3日,蔡公時到達濟南,於商埠經四路370號成立外交部特派員交涉公署。當蔡公時正要與日本方面交涉時,交涉公署被日軍包圍。蔡公時打電話給日本駐濟南領事西田畊一,詢問因何發生衝突,西田畊一回答:“不知何故互起誤會,雙方現應立即停戰。”蔡公時派人出去,但全被日本兵開槍打回。晚上,20多個日本兵闖了進來。日本兵聲稱在交涉公署門前發現日軍屍體,強行搜檢交涉署人員的槍械。蔡公時及署內全體職員被日軍捆綁,並被刺刀割裂臉面耳鼻。蔡公時用日語抗議後,被割去耳鼻,繼而挖去舌頭和眼睛。日軍將署內職員剝光衣服後鞭打,然後拖至院子裏用機槍掃射。最後,蔡公時等17人全部被殺死,署內職員僅有1人逃脱。關於蔡公時被害情況,逃脱的蔡公時勤務兵張漢孺報告説:
昨日晨,日兵在領事館一帶佈置防線,交通即斷。九時許,我軍一隊移駐交涉署對面之基督醫院,日軍瞥見即開槍射擊,斃我兵士、伙伕各一名。我軍乃登樓退讓,日軍即向樓上轟射。當時交涉署門首槍彈更如雨下,因之有兩日兵為流彈擊斃。我外交特派員蔡公時屢次命人出外探視,皆被日兵所阻,不得出。蓋交涉署前後早被日兵包圍,監視,不準出入矣。直至夜分槍聲未絕,包圍未退。府中人正憂危符旦,乃忽聞日兵撞門,勢極兇猛,蔡主任乃諭令開門,日兵擁入二十餘人,進門即剪斷電燈線、電話線。日兵每人各攜一手電燈,紛向各室探照。其一操中國語言者曰: 我們為搜查槍彈而來,因日間有我們兩日兵被槍擊死,此必系你們署內人所為的,云云。蔡主任與之解釋,並謂此地是交涉署,我等皆是外交人員,貴軍不應搜查。乃日兵不允,強行搜查,並將全署員役個個捆縛,搜查甚久。迄不獲一槍彈,乃攫取署中公牘五大包,不由分説,強奪而去。不半時又來。蔡主任忠憤填胸,一再責彼不明外交手續,不識國家體統。日兵遂大譁,爭持刺刀割去蔡主任及諸人耳鼻,再將諸人分作三四組,拽出屋外槍決。而我蔡主任最先殉難,所受宰割亦最慘。[21]
3日晚23時,蔣介石派高級參謀熊式輝赴日軍司令部商討處理辦法,熊式輝在談判過程中受到日軍脅迫。日方提出“凡濟南商埠街道不許中國官兵通過”、“膠濟路與津浦路鐵道不許中國運兵”、“中國軍隊一體全數退去二十里之外”等苛刻條件。為逼迫熊式輝簽字,日軍“每兩分鐘擲下一炸彈,發一聲大炮,並已炸燬中國無線電台雲”。但熊“力與爭辯堅持”,認為“此不惟有損兩國國交,亦且有關兩國國格、國體,卒拒不簽字。”直到4日凌晨5時才返回總司令部。[22]經此番交涉後,熊式輝向蔣建議:“照現在的情形看,日本一定要與我們開戰”,現在只有兩條路,或是“對抗應戰”,或是“忍辱一時,避免衝突”,將來再作計較。[23]在與朱培德、熊式輝和楊傑等人商量後,蔣介石決定:“我們現在還不能與日軍開仗,亦不必與他在濟南衝突。現時唯一目的,要在攻克北京,完成北伐,故只有忍辱負重,仍舊要與他們設法緩和。”[24]
4日,蔣介石連續發電將濟南慘案經過上報國民政府:
“此次肇事原因,系我軍士兵由日軍自行畫定之防區附近經過,日軍即開槍將我兵擊斃,旋派大部軍隊至交涉公署,蜂擁衝入,即將戰地政務委員會交涉員蔡公時,用麻繩捆綁,挖去目鼻,繼將蔡槍斃,又殺屬員多人,並縱火焚燒交涉公署。事後又轉往外交部長辦公處行兇,幸黃部長郛聞耗避去得免,彼等窮搜不獲,遂縱火又將外長辦公處燒去。日軍於此暴行之下,一面以有計畫之行動,向我國軍民掃射,我國軍民死者不計其數,一面派大部軍隊,至我國軍駐紮地點,勒令繳械,此三日上午事;至晚,我國高級軍事長官與日本高級軍事長官,會商救濟辦法,正磋商間,日軍又向我軍用炮轟擊,即將無線電台轟倒,炮聲隆隆猛射,至發電時,尚未停止。此次事變,在中國軍隊與日軍駐在地距離窵遠,而日軍竟施行此種兇頑至極之暴行,我國軍隊為正當防衞計,當然不得不還擊抵禦,綜計我國軍民死傷人數實在一千餘名以上。”
“我濟南軍民,對日軍慘殺,無不義憤填膺,目眥欲裂。職經竭力勸諭,靜待政府指示,如日軍再不悔悟,繼續逞兇,則惟有出於一戰以保中華民主之正氣。”
“弟本革命精神,對此侵略決不屈服。擬先將其橫暴宣佈中外,一以促國人覺悟,一以喚起世界注意,再定對策。”[25]
當日,國民政府主席譚延闓等人確定“中央關於濟案方針”並致電蔣介石:“日兵挑釁,欲以逼我於無可忍,資為口實,勿墮奸計,前敵武裝同志力持鎮靜……並告民眾暫時鎮靜。”[26]
5月5日,蔣介石致函福田彥助,表示改道北伐。
福田師團長惠鑑:
本月三日不幸事件發生,本總司令以和平為重,嚴令所屬官兵全數撤離貴軍所強佔設防地域。現在各軍已先後離濟,繼續北伐,僅留相當部隊藉維秩序。本總司令亦於本日出發,用特通知,貴師團長查照,並盼嚴令貴軍立即停止兩日以來之一切特殊行動,藉固兩國固有之睦誼,而維東亞和平之大局,不勝盼切之至。耑佈順頌戎祺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 蔣中正
中華民國十七年五月五日[27]
此時,奉蔣介石命令,原先駐紮在濟南的國民革命軍部隊已經基本撤出,只有41軍副軍長蘇宗轍代理衞戍司令率領李延年和鄧殷藩兩個團留在城內。
5月6日,蔣介石在濟南西南郊黨家莊召開高級將領會議,商討對策,由於蔣介石早在4日就已經與熊式輝等人定下不抵抗的方針,因此,會議決定越過濟南,繞道北伐。
當天,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34次常委會(臨時緊急會議)通過“五三慘案”應付方案。方案稱:
在此北伐進行順利中,突然發現日兵在濟南空前之暴行,戕害吾交涉員,殺傷吾同志同胞千餘人,此種不幸之遭遇,愛國同胞,何能忍受,苟雪此恥,雖粉身碎骨,亦所甘心。第念日本帝國主義者所加於中國之創痛,至深且巨,非集全民之財力物力,出以有訓練有計劃之鬥爭,斷不能摧此強暴,固我國權,若激於一時之忿,為無訓練無計劃之動作,不特於國無益,勢必墮其術中,更增閒辱。……五三慘案之發生,日本帝國主義者意在挑釁,其目的,一為鎮壓其國內政潮,二為延長中國殘餘軍閥之運命。蔣總司令暨前敵同志,已燭破其奸,故雖被受橫逆,仍力持鎮靜,惟能忍人所不能忍,乃能成人所不能成,願本黨同志與愛國同胞,體念前敵同志之苦心及時局之嚴重,勿中日本軍閥之奸計,且更注意於日僑生命財產之安全,使日本軍閥無可藉口。
對此應付方案,常委會還特地提示“注意:嚴守秘密,禁止登載報紙。”[28]
日本政府則於4日作出了增兵的決定。日軍從大連抽調的第28旅團和部分空軍到達濟南。日本認為“目前正是日本對南方進行斷然懲處,以進一步解決中國問題之良機”。[29]5月7日下午4時,日軍向蔣介石發出最後通牒,並要求於12小時以內答覆。
其內容共六項:
一、禁止南北兩軍在商埠地區及膠濟鐵路沿線二十華里以內駐紮;
二、膠濟鐵路軍事運輸權由日軍司令官掌握;
三、解除第四十軍武裝,並嚴懲該軍司令官及所屬肇事人員;
四、蔣總司令前來日軍司令部道歉;
五、禁止南軍一切排日宣傳等活動;
六、對(日本)軍隊和居留民所受損害以及對(日本)國家名譽所受毀損進行賠償,由政府進行交涉。[30]
5月7日當晚8時,蔣介石在界首車站同朱培德等人協商,決定答覆如下:
一、對於不服從本總司令之命令不能避免中日雙方誤會之本軍俟調查明確後,當按律處分。但當時日本軍隊有同樣行動等亦應按律處分。
二、本革命軍治下地方為保持中日兩國之睦誼,早有明令禁止反日的宣傳,且已切實取縮。
三、膠濟鐵道兩側二十華里以內各軍已令其一律出發北伐,暫不駐兵,但軍隊運動須通過膠濟鐵道並有北方逆軍之地方,或敵軍來犯時本軍亦須派兵往剿,至於濟南為山東都會,及其附近公物場所,本軍有維持治安之責,應駐紮相當軍隊保持安寧秩序。
四、津浦車站為交通要地,本軍應派相當武裝士兵駐防,以保衞車站,維持安寧。
五、辛莊張莊之部隊已令其開赴前方作戰,兩莊之兵營可暫不駐兵。
六、本軍前為日軍所阻留之憲兵及所繳之槍械應即速交還。[31]
商議完畢,即派熊式輝與戰地政務委員會教育處主任羅家倫赴濟南交涉。但是,日方藉口超過答覆時間,從5月8日晨起開始炮轟濟南全境。
5月9日,蔣介石再次致函福田彥助:
福田師團長閣下:
惠書於九日七時方得讀悉,今奉答以下各項:
一、第四十軍長賀耀祖因不聽命令,未能避免衝突,業經免職。
二、膠濟鐵路沿線及濟南周圍二十華里以內,我方暫不駐兵,濟南城內外概由武裝警察維持秩序,其在城內現有駐兵撤退時,得安全通過。
三、在國民政府本軍治下地方為保持中日兩國睦誼起見,早有明令禁止反日的宣傳,且已切實取締。
四、辛莊張敬之部隊早已奉令開拔北伐,經撤退該兩處兵營房,暫不駐兵。
五、本軍前為貴軍阻留之官兵及所繳之槍械,請即速交還。
六、八日貴軍突然重兵襲擊我軍部隊,為維持中日兩國睦誼及東亞和平起見請立即停止軍事行動。以上各項請閣下查照為盼[32]。
5月9日上午9時,日軍向濟南城發動總攻。濟南守軍遵令不予還擊,被迫退入城內,日軍跟進。日軍在西城根一帶放火,西城根有一條街,全部被日軍放火燒燬,這條街的居民被殺死、燒死、被強姦投河自盡的無一倖存。事後,因為這條街受害最大,死人最多,遂改名“五三”街。5月10日拂曉,日軍對守軍發起攻擊,守軍奮起抵抗,城牆工事雖然被摧毀,但守軍依然堅守陣地。5月10日,蔣介石與從南京趕到的譚延闓、張靜江、吳稚暉等人在兗州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對軍事暫取不抵抗方針,先禮後兵,以觀其後。而迅令各軍全部渡河,繼續北伐,集中全力完成革命為目前唯一方針。故對於日本,凡可忍辱,且暫忍之,必至最後忍無可忍之時,乃求最後歷史之光榮,與之決一死戰。”[33]當晚,代理衞戍司令蘇宗轍接到蔣介石發出的“放棄濟南”命令,忍痛從東門退出。
蔣介石在當日記下“雪恥”日記:“餘自定日課——以後每日六時起牀,必做國恥紀念一次,勿間斷,以至國恥洗雪淨後為止。”[34]
與北伐軍步步退讓相反,日軍繼續增兵。日方是這樣解釋的:以上事態由於向中央的報告過分誇大,致使中央於8日接到“日中再次衝突”的報告後,為了保證僑民安全,立即於9日下令將第3師團派赴青島,並命令定期接替中國駐屯軍的部隊(步兵五個中隊)提前出發。此外,為防萬一,又向長江及華南方面增派若干艘巡洋艦及驅逐艦。[35]
5月10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36次常委會通過“五三慘案”宣傳方略和大綱,主旨仍是以“避免衝突,專心北伐實現統一”為原則,並對宣傳標語做了確定,如:
“我們要求北伐軍早日佔領北京,統一中國,對日宣佈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
“唯有迅速打倒奉魯軍閥才是抵抗日本的初步辦法。”
“日本是來挑釁的,我們不要上他的當。”
“我們要持隱忍鎮靜的態度,作積極的準備。”
“我們要相信政府,要為政府外交的後盾。”[36]
5月11日,日軍進入濟南城,佔領濟南全境。國民革命軍撤出濟南後,日軍於5月11日上午舉行“顯揚國威”的入城儀式,開始慘絕人寰的大屠殺,見人就開槍射擊,屍橫遍地,血流成河,慘不忍睹!
現摘錄親歷者回憶如下:
“五三”慘案期間我住在七大馬路公義裏。5月11日,日軍全部佔領濟南後,我到了城內。當時我親眼看到珍珠泉督辦公署內與大布政司街省署內的廳堂,完全被破壞無餘,一片瓦礫,慘不忍睹。大街小巷牆倒屋坍,遺屍累累,死傷人數不可勝計。這種慘狀,日本侵略者視而不見,還假仁假義地説,此次出兵濟南是為了保護日僑、保護商民。日軍福田司令還出了安民佈告,説什麼日軍紀律嚴明,可是事實上日本兵姦淫擄掠無所不為。有次我從趵突泉回家,走過杆石橋時,有兩個日本兵用刺刀向我頭部刺來,我急忙閃開,把我嚇了一大跳,他們卻大笑起來。另有一天,日軍在城西北隅的趙家莊大舉搜查,見了有赤腳穿草鞋的農民,不是刺死便是槍斃,還有22人被活埋。5月13日,在七大馬路我家附近,我見到有18個人在街上走,因為説的是南方話,被日本兵綁起來拉到五大馬路濟南醫院殺死。“五三”慘案雖然已過去了幾十年,但對於中國人民遭受的這次奇恥大辱,我是永遠也不會忘記的。(邵次明)
趙掌櫃同店中人員一夜未睡,談古論今安慰大家。早十時左右,人們儘管飢腸轆轆,但又都吃不下。掌櫃叫廚師張守全改善伙食,同時每人發一身灰色春裝,大家很高興。此時一小夥計開便門外出提水,回來忘了關門,給日軍進院製造了條件。不一會,聽到外面人聲嘈雜,接着是頻頻的砸門聲。趙掌櫃叫大家準備吃飯,不要管他。正説着,一隊日軍從便門一擁而入,首先開槍打倒正在伙房做菜的廚師張守全,繼而闖進屋內,不分青紅皂白,槍擊刀砍,鮮血四濺。趙秀圃、韓式浚、李治安、魏開哲、侯瑞生、王樹梅、寧士範、李文坡、張孝信、索廣緘、張誠延、高向寅12人,均躺在血泊之中。所有店中之物砸了個亂七八糟。
日軍走後,被擊傷的廚師慢慢甦醒過來,忍着疼痛,爬着將便門關好,低聲叫西鄰逾牆遞過一架竹梯,在其幫助下爬過牆頭,輾轉回到老家(不久死去)。兩天後,店內被殺人員的屍體腐爛,血污腥臭四鄰皆聞。經日軍允許,由東家負責處理屍體,較完整者成殮入棺,身首異處、 肢離軀碎難辨難分者裝進垃圾車,運到荒郊埋掉。市面稍靖,濟南商會就此與日方交涉。日方代表蠻不講理,説順祥緞店閉門不開,敵視皇軍,系咎由自取,與日方無關。東家自認倒黴,出資購置棺木衣衾,將被難者裝殮,靈柩運回原籍安葬。並對各被難者家屬予以撫卹。從此,順樣緞店即關門停業。(孟憲藝等——此稿系明兆乙訪問了順祥緞店少東家孟憲藝、知情者孟昭俊、遇難者家屬侯瑞生的堂弟侯瑞起、索廣緘的夫人和侄兒索元曙、趙秀圃之二嫂等人而寫出的)
1928年6月濟南慘案外交後援會編印《濟南慘案》中“日兵暴行種種及其他”一節摘錄:
1、5月5日,商埠立民醫院,馮看護在榻上聞鄰院(日人駐內)慘號之聲,見日軍在樹上倒懸一革命軍,用皮鞭打後,次用大針穿手心、腳心,再用刀一塊一塊地將肉割下。
2、5月7日上午8點,商埠六大馬路東口路南李子清家,有難民百餘人在內避難,下午1時,日軍一小排衝開大門入院,用刺刀刺殺13人,將體運去。
3、5月10日早8時,北石崗路旁婦人孫張氏,被日人一槍打死,將眼挖去,乳房開裂,屍體擲在北崗義地。同時在東巷街前路旁開設茶館者某正在拉火,日人開槍即打死,屍體丟在東養崗子。
4、5月10日,小北門外趙家莊角樓西有一婦人,在草棚中給二小孩吃乳,小孩哭,日兵聞之,遂進內先將小孩用刺刀刺死,次用刺刀割去其母之乳房,後再捅陰户刺死。
5、5月11日,當開門之時,東南圩外,逃難者千餘,連續不斷,日人在門內設大炮,向人叢中轟擊一炮,斃百餘人,慘極。
6、5月11日,北園菜市趙希鴻從小北門內出外歸家,日人開槍即打,未中,彼遂跪下叩頭,日人連續向頭部放槍,遂死。
7、5月11日早5時,在菜市北門裏有警察三人,即張思厚、馬振東、嚴子明,日人迫入圩內,將每人用鐵絲捆住,捆前將捆處用刀劈開,緊捆於內,開始滿身刺擊,全身有百餘刀痕,頭部缺少半塊。同時圩外東北鄉派出所警察蔣鳳祥,因取水向外探頭,日人見之,遂將其召入圩內,用同樣方法刺死。
8、5月23日 下午4點,有日兵3名並漢奸1名,持槍至七大馬路、緯七路難民居住之草棚內,搜查有無槍支及贓物。挨棚搜查,毫無他物,遇一少女,年十三四歲,日兵遂欲強姦,少女一再拒卻,日兵大怒,即用刺刀刺死。其女父母乞食歸來,適遇日兵殺女,意欲與之理論,亦被日兵刺死。
1928年6月濟南慘案外交後援會編印《濟南慘案》中“俘虜始末記”一節摘錄:
俘虜人數問題。日軍前所羈押的被俘的革命軍,原有1700餘名,到5月20日,只剩了1081名。這個數目是由日方對臨時治安維持會報告的。至於那700多名,據居民報告,是被日軍加上土匪之名槍決了,屍體都用汽車載去。21日在中日聯合會議席上,決定由商會派定葉功甫、伍嘯庵、苗星垣、傅雨亭四人,於次日(22日)下午1點起到日軍第六師團司令部接洽,負責辦理遣送這些俘虜。當時日方在會議席上報告,尚有1081名,到22日四人去接洽的時候,名冊上就只有1071名了。問其所差十人的下落,日方就説已釋放回家。但詢問附近居民,確於22日早晨日軍曾在緯九路槍決十人,亦不知什麼罪。這十名缺額,一定就是被槍決的這十人了。他們的名字是丁維安、孟有為、王渙、張京喜、尹錫生、王文幹、李清義、許新城、師正道、張保生。這一次去辦理遣送俘虜的人,不過見了名冊就算了,一個都沒得遣散。23日日方又在聯合會議席上説,俘虜有20名患病,當由商會所派四人領着紅卍字會及紅十字會人員,前往抬出醫治。至24日前往,病人只有15名,其餘5名中有4名,日方聲稱:前晚死於黃病者二,死於時疫者二。其一日方未曾宣佈其下落,辦事者也沒深追,但該屍體都沒曾見者。那15名,由紅卍字會抬去7名,由紅十字會抬去8名,其姓名籍貫年齡所屬軍團,表列如下:(表略)
就上數歸結起來,所餘俘虜尚有1051人。
據事後濟南慘案外交後援會的初步調查,中國平民於事件中死亡3945人,傷1537人。而後濟南慘案被難家屬聯合會的調查結果為:中國平民死亡6123人,傷1701人。據日本方面的調查,此事件中中國一般市民的死亡人數為3600人,傷者1400人,日軍死亡26人,傷157人。
“濟南慘案”發生後,國民革命軍繞過濟南繼續北伐。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進入北京天津一帶,奉系軍閥失敗撤退到關外,6月15日,南京國民政府宣佈“北伐告成”。國民革命軍佔領北京後,日本感到已不能阻止北伐,再者,慘案發生後,引發了中國人民的反日怒潮,在這種情況下,日方表示願意同南京國民政府談判。
外交部長黃郛因對日外交辦理不當,引咎辭職,王正廷接任外交部長。王正廷在6月8日就任外交部長後發表聲明:“原則上日本需首先撤兵,然後正式開始交涉”。7月13日,日本政府和南京政府開始談判,日方派駐上海總務領事矢田七太郎為代表。談判之初,日方提出四點要求:中國政府向日道歉,懲辦禍首,賠償損失及保證日本在華僑民今後安全。國民政府方面要求日方先撤兵再談其他的,而日方則企圖先談妥其他的再撤兵,以便有兵好挾制中國。因此,三次會談而無結果,談判中止。
日軍繼續佔領山東,耗費軍費,對華貿易,也是一落千丈。中國人民反日浪潮高漲。日本駐華公使芳澤謙吉派人致王正廷,願意重新開始談判。
1929年1月25日,芳澤謙吉以全權代表身份,在南京與王正廷就濟案進行非正式談判。於2月7日初步擬訂了《解決濟案大綱》。主要內容有:
1、日本無條件撤兵;
2、濟案責任問題和賠償問題,組織“中日聯合委員會”赴濟南實地調查,再定辦法,賠償以對等為原則;
3、蔡公時被殺害事,日方另行道歉。
不久舉行正式談判,日本方面又對賠償問題提出異議,不肯承認,談判再次中止。後日方新任上海總領事重光葵建議重開談判,3月初,中日雙方恢復談判,在中日雙方全權代表同意下,中方外交部亞洲司司長周龍光、山東交涉員崔士傑與重光葵開始秘密進行協商,達成《濟案協定》。1929年3月28日,中日兩國就解決濟案問題在南京簽字。
關於濟案協定的要點是:
1、撤兵之實行與正式會議同時開始;
2、當時之軍事行動責任,留待正式會議時解決;
3、共同組織調查委員會;
4、雙方損害賠償問題,俟調查委員會共同負責清查後,互以名義上之聲明,採取寬大主義辦理之。[37]
此外,另發表聲明書,稱:“中日兩國政府對於去年五月三日濟南所發生之事件,鑑於兩國國民固有之友誼,雖覺為不幸,悲痛已極。但兩國政府與國民現迫切望增進睦誼,故視此不快之感情,悉成過去,以期兩國國交益臻敦厚,為此聲明。”[38]
“簽字畢,各舉香檳三杯,道賀而散。一年來舉國痛心之濟南慘案,至此遂草草收場。”[39]洪鈞培在其《國民政府外交史》一書中感嘆:“此傷心慘目辱國喪權之濟南慘案,於此遂被狡悍之矮賊完全戰勝,全國同胞一年來所日夜努力反日之成績,付之一炬,嗚呼,死難同胞有靈,其對此案之解決將做何感想?”[40]
協定簽署後,日軍退出濟南。其後兩年間,國民政府數次提請日方派人員組織調查,日方拒不回應。1931年9月18日,日本發起“九一八”事變,開始侵略中國。此後,蔡公時和濟南民眾數千人的傷亡,以及雙方要求的賠償問題,再也沒有被提起。
對濟南慘案,日本這樣看待:“日本此次事件與以後中國事變爆發的原因有相似之處。然而所以未致釀成大事者,主要是南軍正在北伐途中,極力迴避與日軍衝突,以及中國軍民的抗日思想尚未達到爆發的地步,而蔣介石總司令的統治力量可能起了作用。但此一事件畢竟加深了南京政府對日本感情的惡化,極應予以重視。”對東方會議上所決定的出兵方針,日本承認:“説起來,在東方會議上決定的保護當地僑民的方針,從當時中國的現實情況出發,無論如何那不是對一個獨立國家所應有的企圖。如此用兵,使得兩國國民的對立情緒更加惡化,而且藴藏着導致戰爭的因素。”[41]
[1] 董顯光:《蔣總統傳》(1),台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社,1962,第117頁。
[2]《蔣中正先生年譜長編》第二冊,台北國史館,2015,第137頁。
[3]《蔣中正先生年譜長編》第二冊,台北國史館,2015,第142頁
[4]《日本軍國主義侵華資料長編》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46-147頁。
[5]《蔣中正先生年譜長編》第二冊,台北國史館,2015,第143頁。
[6]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一)台灣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第113頁。
[7]《日本軍國主義侵華資料長編》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38-140頁。
[8] 同上,第151頁。
[9]《回憶濟南“五三”慘案》,中國文史出版社,2016,第27頁。
[10]《回憶濟南“五三”慘案》,中國文史出版社,2016,第16頁。
[11]《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252頁。
[12] 同上,第257頁。
[13]《回憶濟南“五三”慘案》,中國文史出版社,2016,第28頁。
[14]《日本軍國主義侵華資料長編》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51-152頁。
[15]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一),台灣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第124頁。
[16] 古屋奎二:《蔣總統秘錄》第7冊,台北中央日報社,1976,第26頁。
[17]《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210頁。
[18]《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223頁。
[19] 同上,第260頁。
[20] 《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262-263頁。
[21]《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264-266頁。
[22]《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264頁。
[23] 古屋奎二:《蔣總統秘錄》第7冊,台北中央日報社,1976,第36頁。
[24] 陳鵬仁:《中日外交史(北伐時代)》,台北水牛出版社,1989,第161頁。
[25]《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267-273頁。
[26]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一),台灣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第127頁。
[27] 同上,第127頁。
[28] 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五輯一編,政治1,第103-105頁。
[29] [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下冊),商務印書館,1980,第531頁。
[30] [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下冊),商務印書館,1980,第531-532頁。
[31]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一),台灣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第133-134頁。
[32]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一),台灣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第138頁。
[33]《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3冊,台北國史館,2007,第305頁。
[34] 同上,第308頁。
[35]《日本軍國主義侵華資料長編》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52頁。
[36] 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五輯一編,政治1,第110-111頁。
[37] 洪鈞培:《國民政府外交史》,文海出版社,1930,第193-194頁。
[38]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一),台灣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190頁。
[39] 賈逸君:《中華民國政治史》下卷,北京文化學社,1932,第280頁
[40] 洪鈞培:《國民政府外交史》,文海出版社,1930,第194頁。
[41]《日本軍國主義侵華資料長編》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146-1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