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農業自由化方向不可取,旁遮普的農民都堵了鐵路了_風聞
李建秋-李建秋的世界官方账号-2020-09-25 18:18
這段時間印度國內的改革進行的較為激烈,分別在工業和農業方面做出較大的改革,在工業方面通過了三項法案:《職業安全,健康和工作條件法案》,《勞資關係法》和《社會保障法》。
在農業方面通過了《農民生產貿易和商業促進便利法案》,《關於農民的價格保證和農場服務協定》以及《基本商品條例草案》。
所有的法案都是向着商業更加自由的方向去的。
勞工部長桑託什·岡瓦爾在回應關於三項勞工改革法案的辯論時説:“勞工改革的目的是提供一個透明的系統,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商業環境。”
我個人對於印度的工商業的自由化方向給予肯定,但是給予印度的農業自由化方向給予否定,我説説我的原因。
先説為什麼我支持印度的工商業自由化:
目前的印度關於工商業自由化的問題束縛比較大,舉個例子:關於勞工解僱的問題,根據沒有改革前的法案,如果企業有100名以上的員工的時候,那麼該企業在解僱的時候,是需要經過政府批准的,而鑑於選票考慮,政府往往不批准。
這導致一個很明顯的問題:印度企業普遍不願意擴大生產規模,因此小企業佔據印度絕對多數,導致很多企業就把員工數目保持在99,哪怕缺人也不招。
且某些企業,比如説安巴尼以及阿達尼之類的公司,由於和政府關係較好,所以他們的企業在招聘和解僱的時候的自由度更大,這反過來又滋生了腐敗問題。
改革後的法案,把100人的門檻提高到300人,也就是説超過300人以上的企業在解僱的時候才需要經過政府批准。
另外法案還統一了許可證制度,比如説關於職業安全,健康和工作條件的法律,過去的印度企業在僱用的時候,由於印度是聯邦制國家,因此各邦關於職業安全之類的法律是不一樣的,僱用不同地區的工人需要不同的許可證,現在多證合一,僱用不同地區的工人只需要一個許可證,大大減輕了僱主的孤單。
裏面類似的改革還有很多,整個工商業的改革是向着自由化方向去,從這幾年印度的工業發展來看,這些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關於印度的勞工制度,印度的勞工制度臭名昭著,很久以前一直有印度政客希望改革,但是迫於工會的壓力,一直遲遲無法啓動。
這次能有所成就,儘管還不夠徹底,但是已經是不小的進步。
但是農業部門就不一樣了,《印度經濟時報》對印度農業改革進行吹噓,我們看看這些吹噓裏面有什麼問題:
新的農業法案將會使印度從事該行業的勞動力的43%擺脱束縛
1991年應該被記住,這是印度歷史上的一個分水嶺,許可證制度被廢除,印度向國際貿易,投資和競爭開放市場,結果在那之後的30年中,我們的人均收入翻了兩番,在獨立到1991年改革之間的40多年裏,人均收入僅翻了一番。
但是改革錯過了一個重要的團體:印度農業部門仍然受到過時的農產品銷售委員會(APMC)法案的監管。2020年將會被視為印度經濟史上的一個分水嶺,與1991年大體相同,因為今年標誌着印度農業部門終於開始放開,並且踏上現代化之路。
根據現行的《APMC法案》,所有的農產品都是通過Mandis購買的,農民將其農產品運輸到了Mandis。這些mandis起初是為了保護農民,後來轉變為地方壟斷。透明的價格競爭被合謀和固定價格所取代。因此,旨在保護農民的機制最終嚴重傷害了他們。尋租行為很普遍。
提供最低價格的支持不是解決方案,專家指出,只有6%的農民從MSP的公共採購中受益,其他94%的農民必須在公開市場出售產品。由於政策阻礙了農產品的聚集和農民的議價能力,因此也沒有足夠的激勵措施進行整個冷鏈和食品加工業的投資,由於冷鏈支離破碎,每年浪費在加工商的糧食高達10%,每年損失900億盧比。
隨着印度從一個糧食短缺國家過渡到一個過剩國家,政策的重點已經正確地從赤字管理轉向了剩餘管理。為此,歷屆政府委員會,工作組,報告都提出了相同的建議:首先當地的Mandis需要競爭,農民需要多種途徑將其產品出售給批發商和零售商,APMC系統不鼓勵這麼做。
其次,合同農業(註釋:又稱契約農業或訂單農業,指的是農户和企業之間的契約安排。)需要一個有利的框架促進與食品加工業的反向聯繫,合同農業還可以使農民計劃投資決策,並以可強制執行的合同確保收入。
第三,《基本商品法》阻礙了對冷鏈的投資。
這些正是《農民生產貿易和商業促進便利法案》,《關於農民的價格保證和農場服務協定》以及《基本商品條例草案》所關注的。
農民將能夠和食品加工商達成協議,種植可加工的品種並且以有保證的價格進行出售,他們也不會被限制向誰出售商品,他們還可以與農場服務商簽訂協議,幾家農業科技創業公司在這一領域開展服務,利用諸如AI之類的技術提供產品,基於這些改革的堅實基礎,對印度農業實行技術干預可能改變這一部門。
……
我們看一下《印度經濟時報》的邏輯,它犯得最大的錯誤,就是把農業當成工業部門來看待,以為自由競爭會在這個部門生效,很可惜的是:這是不可能的,全世界的農業都需要補貼和保障,無一例外,包括美國的大農業。
印度過去的農業模式是:農民把產品運到“Mandis”,也就是農產品銷售市場,這些網點有很多,同時印度政府根據市場價格提供一個收購價,也就是所謂的“MSP”,政府以高於市場最低價格來收購農民的農產品,保證農民的產品可以被銷售出去。
而一旦實行“自由市場經濟”,在食品加工業和農業的博弈中,誰更有優勢?很顯然是食品加工業,收購多少,多少錢,全部由食品加工業所主導,因為食品加工業者如果認為這個價格高了,他們可以去國際市場買糧食,而相對於美國那種大農場模式顯然成本更低,這對印度農民實際上是不小的打擊。
這次農業改革就激怒了旁遮普的印度農民,他們去堵了鐵路
中國的糧食收購價一直都是比國際糧價高得多的,就是為了保護農民,每年都會給每畝田進行補貼,即便如此,種糧的積極性還是不高。
農業和工業不一樣,工業放開限制,更多的人可以產生更多的價值,在技術條件一樣的前提下,40個人的工廠的產值肯定比20個人更高,但是農業不一樣,農業受自然限制非常大,2個人種20畝田的產值不一定比1個人種20畝田的產量更高,反而因為多一個人消耗,能產出的更低。
因此印度農業依然還是需要一個“最低保障”,不能任由所謂的“自由市場”來主導,因為“自由市場”在農業這個問題上一點用都沒有。
另外,印度絕大多數土地是大農場主擁有和經營的,大部分的印度農民實際上是所謂的“佃户”,是租農場主土地進行耕種的農民,無論印度政府給予農業多好的政策支持,最終都不會落到真正的耕種的那些農民身上。
以印度農業貸款為例,印度農業貸款政策給予農民的貸款是低息的,由於農業生長週期長所以貸款的時間也相對較長。這種農業貸款需要根據所擁有的土地來進行抵押的,其中受益的是那些土地面積大的農場主,無地農民無土地抵押根本得不到這筆農業貸款,而得到了這些貸款的大農場也並沒有全都用於農業生產而是另作他用投資於其他收益高的產業,農業信貸政策在農業上的支持與最初願景相背離。
從《印度經濟時報》的口吻來看,他們對於“誰是農民”這個問題毫不關心,他們更關注的是“農業”這個部門,可是三農問題,首當其衝的就是農民問題,如果土地問題得不到解決,任何促進作用只能變成小羣人的受益。
當然,農業的問題最終只能由工業去反哺,現在的印度農村給印度帶來的最大的效益,應該是為城市化提供源源不斷的工人,進一步把印度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
來源 | 李建秋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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