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門子弟打賞主播掏空家底 未成年人網遊消費維權難_風聞
密林小屋-2020-09-27 09:24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未成年網絡遊戲消費問題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這項意見,為未成年人網絡打賞退款相關事宜提供了法律維權依據。在此之後,未成年人維權情況究竟如何?孩子打賞花掉的錢,家長還要得回來嗎?
廣西寧明縣的黃今(化名)16歲了。今年6月,不到一個月時間裏,他通過微信、支付寶,一共給酷我音樂的主播打賞了69295元。他的家庭是貧困户,父母雙文盲,家庭積蓄總共也就7萬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未成年網絡遊戲消費問題增加。2020年第一季度,僅在江蘇一省,消保委系統受理的未成年人網遊類投訴就達到42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60%。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這項意見,為未成年人網絡打賞退款相關事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維權依據。在此之後,未成年人維權情況究竟如何?打賞花掉的錢,還拿得回來嗎?(中國青年報2020.9.25)
解決問題不能光靠“法律法規”,家長也有責任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家長應當履行好作為監護人的引導與教育責任,幫助其在日常生活中培育健康的消費習慣,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長久之計。家長應該對孩子接觸網絡持開放態度,建立良好的溝通,儘早做好消費教育和理財教育,同時也應該反思自己如何管理好錢財。“一方面,監護人要切實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義務,不能將自己應有的監管責任,推給企業和社會。”另一方面,各平台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範自身的經營行為。對於未成年人網絡充值和打賞問題,司法部門除作出原則性的司法解釋外,應儘快推出更加具體的證據認定細則。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不能讓他們過早的被網絡不良環境影響學習和成長。家長作為監護人,應該時刻關注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長和正確引導。幫助他們走出成長的困惑,成為祖國的棟樑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