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任命的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宗教裁判所來的麼?_風聞
李建秋-李建秋的世界官方账号-2020-09-28 17:30
美國最高法院的權力是位居總統和國會後的最重要的一環,作為三權分立的國家,最高法院某種程度上比總統的影響還要大,法官一旦獲得任命,享有終身任期,直到去世、辭職、退休或彈劾(至今未出現法官被罷免的情況),特朗普已經連續任命了多名法官,這次作為自由派金斯伯格法官的去世,給了特朗普極好的往最高法院塞法官的機會。
這次往最高法院塞的人是保守派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簡單的説一下她的情況:她有七個孩子,其中有一個是唐氏綜合徵患兒,有兩個領養的海地的孩子,她本人反移民,反墮胎,反同性戀,屬於基督教靈恩派,屬於右翼極端主義者,原始主義者-------就是把憲法逐字逐句的文本解讀,她原本是教授,只有三年的法官經驗,現在要成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了。
上面的語句大家應該都很懂,可能對於基督教不太清楚的就是:什麼是“靈恩派”?
靈恩派有一個核心就是“聖靈充滿”,如果一個人被聖靈充滿,那就會產生“神蹟”。
説的通俗一點,太平天國時候,楊秀清經常“被天父附身”,突然瘋瘋癲癲,這就很像靈恩派。
當然信不信隨你了,我倒是很想看巴雷特在最高法院表演一次“聖靈充滿”。
現在美國自由派已經非常恐懼了,最高法院已經形成6:3的比例,保守派處於絕對優勢,女權運動必然會被打壓。
巴雷特上台後肯定會重新討論關於墮胎問題,而且必然會極端化,比如説即便是被強姦懷孕也不允許墮胎。
巴雷特這種以丈夫為尊,希望女性完全服從男性的宗教理念,即便我是一個男性我都無法忍受,這種身為女性反過來迫害女性的人,簡直就是女性的叛徒。
另外巴雷特有一些詭異的觀點,比如槍支問題,第七巡迴上訴法院判決過坎特訴巴爾案,裏奇·坎特作為一個重罪犯,本來是不允許持槍的,但是裏奇·坎特起訴威斯康辛州,對於規定提出異議,認為其違反第二修正案,地方法院在2018年1月拒絕他的請求,第七巡迴法院三名法官以2:1的裁決維持了地方法院的判決。
而這個“1”就是巴雷特投的票,她寫了長達38頁的異議書,論證裏奇·坎特是可以擁有槍支的,即便是裏奇·坎特的罪名大到不允許行使投票權或者擔任陪審團的權利,也必須允許其擁有槍支。
聯想起共和黨和民主黨對於槍支的分歧程度,巴雷特這種觀點太符合共和黨的胃口了。
所謂三權分立
我對於美國式三權分立向來是不屑一顧的,原因就在於:整個美國的制度並沒有保證三權分立的實行,但凡一個人眼睛不瞎,就應該看到共和黨和民主黨對於最高法院爭奪的激烈程度。
按照美國法律規定,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總統提名,參議院任命,但是如果總統和參議院同屬於一個黨派,所任命的法官必然是符合該黨派胃口的,今天的美國就是如此,最高法院本身是為了作為行政權和立法權的制衡者出現的,從現在的情況看,制衡我沒看到,政黨獨大倒是清楚無疑。
實際上從一開始整個制度就設計的有問題,如果權力真的是需要制衡的,那麼最高法院的法官就不能是總統提名參議院任命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壓根沒有繞過行政權和立法權,總統不依賴國會,總統的選舉和國會的選舉本來就是分別進行的,但是總統和國會卻能夠決定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選,分的哪門子權?這明顯不合理。
實際上類似的不合理制度有很多,舉個例子:美聯儲委員會成員也是總統提名,參議院任命,然後對外宣傳是:美聯儲獨立於美國行政體系。
都“總統提名”了,怎麼可能獨立?難道美國總統是傻的嗎?從這幾年來看,絲毫沒看出來美聯儲有多高的獨立性,幾乎都是對於總統的政策亦步亦趨,特朗普在推特上炮轟鮑威爾,鮑威爾就降息。
那麼我倒是要問一句:如果有一天特朗普推特上炮轟最高法院,那麼最高法院會不會按照特朗普的意志去判決?
我知道你會説不會,因為法律規定最高法院是獨立的,那麼反問一句:按照法律,美聯儲也是獨立的,我怎麼沒見到鮑威爾有那麼高的獨立性呢?
巴雷特的上台直接導致美國會採取1787年制定的憲法,以逐字逐句解釋的方式,來適應2020年的美國,是不是都不需要我説了,1787年是清高宗乾隆五十二年,和今天的美國差距多大,不用説也知道了。
巴雷特才48歲,而她接任的金斯伯格去世的時候是87歲,如果巴雷特也能活到87歲,則她要在最高法院呆39年。
而難道今天美國女性年輕人,會忍受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壓制自己一直到老死嗎?
真是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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