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重要,還是養狗權/狗權重要?這是個問題_風聞
疫苗与科学-疫苗与科学官方账号-2020-09-28 10:05
今天是世界狂犬病日 ,有記者來問我對中國狂犬病控制的看法。
記者:農業部2017年制訂了一個《國家動物狂犬病防治計劃(2017-2020年)》,今年是最後一年,您從業界角度看,落實效果如何,大體存在哪些問題?2018年出現過長生生物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後來國家在狂犬病疫苗上有沒有加大監管力度?
我答:動物狂犬病的預防情況我不瞭解。長春長生事件促成了《疫苗管理法》,在整體上對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的監管都更加嚴格了,但沒有針對狂犬病疫苗。
世界上99%的人狂犬病是狗引起的,所以對狗的嚴格管理是關鍵,特別是對流浪狗。我認為,我國目前的犬類管理條例偏軟且執行很不到位,關鍵是沒有把人權放在狗權前面,導致中國目前的犬類擾民傷人現象非常嚴重,也是狂犬病的重大隱患。我認為:
1 所有犬隻必須收費辦理身份證和植入芯片,與主人一一對應,以便在發生傷人事件或被遺棄時追究主人的責任,沒有植入芯片的狗,直接視為流浪狗;
2 所有辦證犬必須按規定接種犬用狂犬病疫苗,如果逾期接種必須罰款,逾期若干時間未接種者取消養犬資格;
3 對於流浪狗應該堅決捕捉,在一定期限內通過網站公示領養,如果無人領養即明確處死,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如果有證犬由於未按規定飼養而傷人,應該允許追究刑事責任,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4 人狂犬病防治主體是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但犬類的管理與狂犬病免疫在於公安部門和農業部門,他們是狂犬病的源頭管理機構,只要犬類管好了,人狂犬病問題就自然解決了。
重申一遍,關鍵在於管理者必須不受西方意識形態的干擾,必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必須讓普通公眾不受犬類威脅的權利,高於養犬者的權利和狗權。
下面是一個非法養犬致重大傷害的真實案例,就發生在上個月。據受害者父親微博(http://t.cn/A6bPrAF6)敍述:
2020年8月25日14:34,我妻子和女兒路過公共馬路時,突然從車底竄出一條大型成年惡犬,一口咬住我女兒臀部,我妻子救孩子時惡犬直接撕咬掉孩子臀部的肉,緊接着第二口咬住孩子頭部後,第三口咬住孩子腰腹部不鬆口,把孩子往車底撕咬拖拽。我妻子一直在救孩子也被全身大面積咬傷!孩子被撕咬成重傷!後經好心路人施救才脱離惡犬之口!

每天醫生給孩子清洗傷口換藥,聽到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聲,我的心像刀絞一樣的痛。這幾天孩子受到身體和心理的雙重重傷,晚上睡覺會不自主的抽動,我們夫妻倆整夜整夜的不敢睡覺啊!孩子就是父母的心頭肉啊!


女孩子很愛美,漸漸長大的她道路道怎麼讓她去面對!人心都是肉長的,都是為人父母,只求狗主人有良心負起該有的責任,積極配合醫院盡一切全力保我的孩子平安及後期康復治療。

這幾天和狗主人接觸過程,狗主人一直向我們訴苦,説沒錢,還説讓我們可以自己先行墊付,被我們拒絕!狗主人後來墊付了前期費用,後續費用還沒有落實。狗主人還威脅,如果轉院(家屬希望轉上海治療疤痕)將不支付任何治療費用。
我只是一名普通打工者,全家收入微薄,如何能承擔起治療費用啊!
國家規定個人不可以養大型犬,並且狗主人養的烈性犬取得養狗證,(狗主人説10天前狗已經咬傷自己家兩個人)明知自家狗近期有傷人前科還不監管隨意公共路邊栓養(狗繩長達4米),試問狗主人這樣放任惡犬不監管造成惡劣傷人嚴重後果,是不是已經觸犯了法律涉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
每年惡犬傷人事件屢屢發生,養狗不監管的狗主人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你覺得,是人權重要,還是養狗權/狗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