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總統選舉的最後階段,如果候選人退出或死亡,會發生什麼?_風聞
dhz-2020-10-02 23:35
(機翻,文末付鏈接;由於本人理解可能有差錯,並未多做修改,望海涵!)
今年8月,‘選舉和美國政府專家’Richard Pildes教授和我討論瞭如果一位總統候選人在美國總統大選過程中退出或死亡會發生什麼。隨着特朗普總統的COVID-19陽性宣佈,我請他更新他的分析的時刻:(下面的一切都是由Pildes教授寫的)
目前,我們不知道特朗普總統是否會有一個温和或更嚴重的症狀。但是,在不危言聳聽的情況下,公眾需要知道,如果總統在選舉前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如果他大選獲勝後,在就職日之前喪失行為能力,程序是什麼。
共和黨的全國組織被稱為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在第一種情況下,RNC 將有權取代該黨的總統候選人。
RNC有168名成員,每個州有3名成員,6個海外領地各有3名成員。RNC 的規則規定,每個州的三名成員在黨內提名大會上投的票數與州或地區有權獲得的選票數相同。
例如,這意味着阿拉斯加的三名成員總共將投28票。如果這三個成員不同意,他們每人將投阿拉斯加三分之一的選票。RNC可能會很快就替代候選人達成一致,但如果沒有,RNC內部的政治博弈可能會變得異常激烈。
從某種意義上説,鑑於我們現在的選舉過程已近尾聲,這很容易。如果有足夠的時間,該黨將尋求在每個州的選票上寫上新候選人的名字。幾乎可以肯定,沒有時間這樣做,特別是如果這個問題只出現兩到三個星期後。各州有各種最後期限,規定政黨必須證明其候選人蔘加投票。這些日期已經過去。從理論上講,RNC可以上法庭尋求允許其更改候選人姓名的命令。但此時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重印選票。無論發生什麼,特朗普總統幾乎肯定會留在選票上。
這使得第二個場景變得更加關鍵。假設特朗普贏得選舉, 即使無行為能力, 或在選舉後, 但在就職日之前喪失行為能力。這種情況更為複雜。
當然,總統的選票在選舉團中投。問題是,如果總統贏得他們的州,但不能任職,選民應該或可以如何投票。
在一些州,選民在法律上沒有義務投票給贏得該州的候選人,當然,他們在實踐中就是這樣做的。事實上,有些州法律確實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選民有自由裁量權。這些州的共和黨選民很可能投票給RNC提出的取代總統的候選人。任何州(民主黨候選人喬·拜登或特朗普)的選民都有可能是黨內的忠實擁護者,如果政黨對代表他們競選的選民很謹慎的話。如果是這樣的話, 他們可能會跟隨 RNC的領先。
但是,一些州在法律上約束他們的選民投票給贏得該州民眾選票的候選人。這些法律有差距: 如果特朗普贏得他們的州, 但不能服務, 它們沒有規定選民可以或必須做什麼。當這些法律被制定出來時,州立法機構並沒有考慮這種遙遠的可能性。
我的觀點是,即使選民正式受州法律約束,投票支持死去的候選人,如果選民不能參選,他們也會投票支持RNC已確定接替總統的候選人。很難想象他們會因違反這些法律而受到制裁; 無論如何,制裁是如此温和,在這種情況下,任何選民都不會被他們嚇倒。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最近處理了這個問題——州法律約束選民投票支持喪失行為能力的候選人——而沒有解決。在最近的柴法洛裁決中,法院認為各州確實有權約束其選民支持其州的民眾投票獲勝者,法官埃琳娜·卡根的多數意見指出,法院沒有解決國家約束候選人投票選舉無行為能力候選人的合法性問題。
底線是, 如果遇到這種不幸情況, RNC 將決定誰是替代候選人。在總統獲勝的各州,共和黨的選民名單,因為他仍然在選票上,很可能遵循RNC的建議。
但最後一種可能性是:如果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存在嚴重分歧,而共和黨選民當時沒有圍繞一個替代候選人進行一起,那麼選舉團中可能不會有多數勝出者。在這種情況下,眾議院將從選舉團前三名的選民中挑選總統。在這個過程中,每個州代表團獲得一票。
當然,這些方案在這一點上仍然是非常遙遠的可能性。但這些和相關問題可能會主導公眾討論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