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初衷就是要搞錢”,被搞的還有啥?_風聞
挑灯看吴钩-说人话,谈天下2020-10-12 17:16

“開始我的初衷是搞個千把萬兩千萬就行了,我就沒想到別的事,我的初衷是辦這個,搞點錢的,是這麼個初衷,後來,我們每次辦這些案子都這樣搞的,搞到你感覺到危險了以後,談錢……”——這段話不是哪位土匪流氓説的,而是湖南省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對武漢的遠成公司人員説的。
去年7月,慈利公安以配合調查為名將該公司兩任法定代表人“跨省”抓走,隨後一再強調要錢。第一次劉鵬直接開價5000萬,表示只要拿錢即可銷案,後來降價到2700萬,後又降到2000萬,再後來又降到1500萬,直至降到1000萬。今年6月12日,公安明確説:我們不是想搞人,我們只想把那800萬盤了……
而且,公安辦案人員借來武漢調查案件之機住着公司安排的酒店每晚1200元五星級,還接受異性有償陪侍。近日,一段由原武漢遠成集團法定代表人葉思提供的“時任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某”錄音成為網絡熱點。劉鵬則回覆稱,錄音裏面的“搞錢”指的是上繳違法所得的“罰金”,“我現在已經被免職了,但不是因為這個事情”。
10月11日,湖南省張家界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發佈情況通報:近日,有網民反映張家界市慈利縣公安局偵辦一起非法經營案件中的問題。張家界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與駐局紀檢監察組成立聯合調查組,赴慈利縣開展調查。
畢竟湖南省張家界剛剛成立了聯合調查組,一切真相的大幕才開始拉開,雖然錄音事件現在還不能下結論,但錄音事件的“主人公”劉鵬已經承認辦案“搞人”是為了“搞錢”,只不承認是他個人“搞錢”,而是上繳違法所得的“罰金”。
至於,錄音裏的劉鵬所講搞的錢到底是什麼錢,“罰金”是否屬於正常的追繳違法所得,這些吳鈎不敢妄議。可是,即使遠成集團被追繳違法所得,該交多少交多少,怎麼能從5000萬談到了800萬?嚴肅的執法竟然可以討價還價,如同生意場!
還有,從這起案件的性質上來看,這是一起刑事案件,那麼,案件正處於警方偵辦階段,遠還沒有到法院審判的時候,作為慈利公安機關怎麼能有定罪量刑的權力?這不是執法違法、違規辦案、借辦案之機牟利嗎?
司法是正義的源泉。如果源泉都髒了,後果不堪設想。如果經商者説“辦企業初衷就是搞錢”,還可以理解。如果“辦案初衷就是要搞錢”、“我們每次辦這些案子都這樣搞的”這些話出自於辦案的警方,會讓無數人感到後怕!
“辦案初衷就是要搞錢”,被搞的還有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