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神是誰?不好説,挺尷尬_風聞
朱雀门外-人闲桂花落2020-10-14 14:45
某高校校園矗立着一座疑似司法女神(亦稱正義女神)的雕像,是多年前本地律師協會贈送的。

説是疑似,因為她作為女性一手拿劍一手執天平的形象,只能讓人聯想到古希臘的司法女神忒彌斯,也稱朱蒂提亞。

當然,兩者還是有明顯的差異。前者是黃種人,着現代服飾,而不是希臘長袍。學校官方對外的解釋是,這個形象代表女大學生。但這顯然不合情理,女大學生何以執劍持衡?劍象徵權威,天平代表公平正義,意味權威的合法性。於是,人們仍習慣地稱她為“女神"。
古希臘司法女神忒彌斯本是司時間之神。時間客觀公平,不以任何人的主觀意志改變其規律,這種特性也被引伸到法律的客觀公正性上。然而法律終究要依靠權力貫徹實施,司法神便以劍和天平作為她的法器。
這尊司法神在西方世界傳世至今,成為法律公正的象徵。又常以矇住眼睛的形象出現在一些國家的法院門外,以顯示司法的不偏不倚。

在若干年前國內法學界西風勁吹的時期,司法神以變異的形式出現。似乎在顯現什麼,又在遮掩什麼,人們心照不宣,人和神都欲説還休。這種尷尬,無疑反映了中國社會法律界尤其法學界對西方法律的微妙態度。雖不公開承認,內心所存的豔羨、嚮往、崇拜已不言自明。
中國自清末引入西式法律,當時雖有人抵制,然而近代以來,大的趨勢就是西法強勢湧入,中國社會無從抵擋。為了救亡圖存,不能不變法。但到底變成什麼樣?西化到何種程度?法律界經過長期的西法浸淫,基本形成一種定見:除了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其它都不是法律。如此一來,就產生了一種對西法從體系到原則的深刻認同。所付出的代價,是對中國傳統法律從體系到原則的全面否定。
從歷史的角度看,學習西法的真正目的,是借他山之石改造提升自身,使中國的法律體系獲得重生,走向現代。然而,當它被另一個體系全盤打壓否定,還談何重生?只有死路一條。你不能從無中生有。
我們痛惜中國傳統法律的命運,並非單純出於民族情感,更是因為它與風俗民情的貼近。忽視這一點,所立的法肯定會遭遇水土不服。
試舉例説明。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均注重保護私權,個人自由至上,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中華法系注重保護公益,公大於私是基本原則。結果可以看到的局面是,法學界喜歡強調保護私權,政治和社會層面側重於強調公益。這種衝突勢必會在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中反映出來。法學界精英和相當部分的法律人士往往感到失望,認為現實不符合他們的期待,一如既往被私權至上的觀念帶着走。由於這部分人人多勢眾,西法的理念原則在理論上顯得很強勢,霸佔主席台,但落實差強人意。傳統法律原則在理論上很低調,甚至沒有發聲機會,但卻在市井街巷時時現身。
這兩張皮的局面持續下去,便難言中西整合和法律現代化。法律界若沉浸在對忒彌斯神的豔羨和主觀想象中,就無暇回過身來建立主體意識,因而也無法找到自己的法律精神。
商鞅説:**公私之交,存亡之本。**用這句話對照中西法律,真是精闢。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參透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