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很多離婚的女性為了順利二嫁,不顧男方有問題,強行不要原來小孩二婚再生的_風聞
拒绝非黑即白-拒绝非黑即白,拒绝站队,理性思考,平和讨论!2020-10-15 07:34
【本文由“先打個飽嗝”推薦,來自《10歲男孩寫信求助引全網關注,官方介入,孩子母親認為“有理説不清”?》評論區,標題為先打個飽嗝添加】
guan_15900502882837這個母親太不稱職了,
一看就知道是想脱身甩掉拖油瓶。男方不接受自己的孩子就不要再婚,因為男方沒有義務養別人的孩子,除非他心甘情願。
這種情況社會上其實很多了,只是沒這個“媽媽”做得這麼極端而已。
見過很多離婚的女性為了順利二嫁,不顧男方家庭有問題、精神有問題、經濟有問題,在自己有能力撫養的情況下強行不要原來小孩二婚再生的。然後全副身心投入新生活,原來孩子在問題家庭活得怎麼差怎麼學壞都不怎麼管的,多了去。
此處並不是説對廣大女性有什麼全面攻擊,但總覺得是否社會上一部分的女性獨立性是不是太低了?再婚的迫切性是不是大到這樣的程度?是否再建家庭比努力撫養好自己的孩子重要?是不是恨屋及烏到了看自己的孩子都不順眼、不想撫養“仇人的孩子”?
個人覺得,從樸素的情感邏輯來説,離婚先考慮一下孩子跟哪個會生活得好點,若決定自己帶着或對方有問題不得不自己帶的的話,一個人先努努力先給他一個力所能及的生活。若想再婚,先與未來的一半溝通,有沒有一丁點的愛心和包容能接受一起生活(法律有規定繼父有撫養的義務),不肯的話自己也要警醒啦,這樣真的是一個有責任心值得依靠下半生的人?!
總之,這件事無論怎麼洗,這個媽媽和繼父是有不可推脱的責任。評論裏面説這兩個人“條件所限”不得不這樣做的,之前做什麼去了?
法律、人情,兩者都過不了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