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我站春秋航空_風聞
停机坪-停机坪官方账号-2020-10-16 15:32
10月14日凌晨,有網友微博發文稱,10月13日,他與女朋友在山東威海大水泊機場準備乘坐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9C8743航班前往南京就醫,但其女朋友患有抑鬱症,因服用藥物副作用導致手抖,被拒絕登機。
10月14日,收到網絡反饋後,春秋航空調取旅客登機口監控視頻及向工作人員詳細瞭解情況,做出回應:
10月13日9C8743航班,機場安檢員發現該航班15D旅客在安檢過程中,雙手抖動現象比較嚴重,地面服務工作人員在登機口找到該旅客,關切、詢問旅客。由於旅客雙手仍然抖動嚴重,工作人員根據公司旅客運輸規定,在瞭解旅客既往病史、近期乘機情況和安慰旅客過程中,該旅客及其同伴情緒激動,旅客本人雙手顫抖,在登機口喊叫,引起周圍旅客向工作人員投訴,並有同航班旅客見此情形,向工作人員提出不願意與其同機的要求。
鑑於工作人員多次安撫旅客,旅客情緒仍無法平復,基於安全因素,春秋航空勸退旅客,辦理了機票全退手續。
春秋航空表示,在旅客情緒比較激動、病情不明,沒有專業醫療意見的情況下,出於對旅客本人健康和其他所有旅客飛行安全的考慮,謹慎地做出這一遺憾的決定。
圖自:沈銓
事情發生後,微博上曾短暫地掀起對春秋航空的聲討,有部分網友表示春秋航空的做法似乎太不盡人情。同樣又有人搬出那句老話: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可這句話、這種觀點在民航業並不適用。上文中春秋航空的回應,我認為應該劃一個重點:病情不明。
在民航業,不管航司方或是機場方,我們每名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時刻觀察旅客動態,若發現旅客情緒不穩或有異常行為,則應當立即上報並按程序處理。
而在法律法規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衞條例》賦予了機長權利,即機長可以根據綜合因素,包括現場因素,來判斷旅客上了飛機以後,有沒有可能對航空安全構成威脅,或者影響其他旅客的安全。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34條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不能乘機的旅客,承運人有權拒絕其乘機,已購客票按自願退票處理”。
而春秋航空也在《特殊旅客運輸説明》中要求:精神障礙旅客在乘機前準備一份區縣級(含)以上醫院開具的適宜乘機的《醫療診斷證明書》。該《醫療診斷證明書》的開具日期應不早於乘機日期前10天(不含起飛當日)。為了旅客的出行方便以及有必要時獲得相應的照料,建議由家人或者醫護人員的陪同乘機。
因此,機長可能考慮以下因素:首先該名旅客有抑鬱症病史,若病情穩定則可以乘坐飛機,但由於其現場表現存在情緒波動,因此上機後有可能會帶來一些不安全因素。
其實不管一位旅客或情緒不佳、或身體有恙,只要人還在地面,我相信總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但飛機是個相對特殊的運輸工具,我們機組人員雖然受到過嚴格的培訓,但可調用的資源十分有限。
不管在空中發生任何異常事件,我們總會強調空地配合,但一切配合的目的是先把飛機降落在地面。飛機只要落了地,我們便有了強大的支持做後盾,不會畏懼任何困難。
所以,作為一名從業者,我們更應該把所有隱患,或可能出現的隱患,在地面將其解決,千防萬防都要防止把問題帶到空中。
有些旅客可能想的過於簡單,説你們不該這麼不人性,應該給旅客機會,若發生問題,再解決不遲。
一飛機一二百號人,如果為了一名旅客備降、返航,耽誤4-5小時時間,其他旅客的權益又何談保障?再退一步講,若旅客在地面被發現身體不適,執意登機,若空中高壓、缺氧環境對旅客自身造成威脅,這份責任又該誰來承擔?
是敲着鍵盤的你嗎?
知乎網友meixiaowen在現場,也在網上分享了自己的經歷:
本人親歷此次事件。
當時勸這兩個乘客(一男一女)冷靜一下,堵在登機口不能解決問題,被當事人(女士)斜眼鄙視,回懟管你屁事。感謝工作人員細心發現問題,保護其他乘客。
我就是那個被女士回懟,管你屁事的乘客。 而且,我到今天看微博才知道女士是因為抑鬱症吃藥的副作用導致的手抖。女士的手抖的非常之厲害。而且堵在登機口至少20分鐘。
你作為陪同的男士,在這種情況下不但沒有安撫你同行的女士,**還辱罵工作人員。**你想過沒有,如果在飛機上密閉空間上,除了問題,你能夠負責麼?**工作人員讓你出示醫生允許你乘坐飛機的證明,你拿出來的是服用藥物的説明書。**作為旁觀的人觀察,我覺得症狀和癲癇很接近,而且不是你説的細微的抖,用不自主的抽搐更為合適。我看了附近的百十號人,都沒有這種程度的抖。
當時這位女士當時情緒不穩,講話聲音很大,我作為同機乘客,我認為工作人員處理的沒有問題。如果路程中出了問題,急救都沒有機會。
再講講我的親身經歷。在我還在飛的時候,某天遠機位正在登機過程中,乘務長過來眼神示意我,説有個旅客很奇怪,讓我去看看。
我帶着記錄儀來到登機口。一名長髮男子,大約50歲左右,極瘦,堅持不給地面工作人員出示登機牌。同時嘴中罵罵咧咧,胡言亂語。我去問他,你怎麼了?他指着我鼻子説,要殺我全家。
我當時一愣,回頭對乘務長説,先通知機長,這旅客減掉,另外幫忙通知機場公安。
然後他繼續往客艙裏衝,我和地面監護人員、地服人員、趕來幫忙的機務人員合力把他攔在機艙門口,他繼續在胡言亂語。他身體非常瘦,但特別有力氣,掙脱開來,要從客梯車上往下跳,我們把他按在地面上,等待機場公安來處理。
為此,那天的航班延誤了很久。
請列位看官想一下,一個情緒失控,行為不受約束的人在地面尚且如此,如果是在空中呢。如果造成旅客恐慌,進一步引起旅客大面積縱向移動破壞飛機平衡呢?或者説,如果不小心受傷的,就是坐在旁邊的你呢?
抑鬱症是一種較常見的精神疾病,據世衞組織估算,全球共有約3.5億名抑鬱症患者,而我國抑鬱症患病率高達2.1%,焦慮障礙患病率達4.98%。這是一個令我們極為震驚的數字。
這是一個需要得到更多關愛的羣體,包括抑鬱症患者在內的精神疾病患者,民航系統不會歧視他們,而會給予更多的關注,但畢竟安全大於天,一切都要在能夠保證人機安全的前提下。
飛機起降的重力變化,温度變化,氣壓變化等,以及受機上密閉空間、其他旅客影響等,都可能誘發某些精神類疾病突然發作。全球民航不安全事件中,一些突發劫機的、衝擊駕駛艙的、威脅炸飛機的、擅自打開應急艙門的、打架鬧事的、自殘自殺的,以及許多嚴重擾亂客艙秩序行為,相當高的比例是由於行為人精神疾病突然發作,這也成為了如今民航空防安全管控的一個痛點難點。
民航系統能做到的,就是如果發現地面有旅客發病徵兆,從當事旅客健康和安全角度出發,及時進行勸阻,説白了,就是民航工作人員要起碼保證登機時大家都是行為正常的。而起飛後,如果再有異常情況,客艙機組人員也會做好監控,有專門的預案來應付,但如果事態失控,就只能返航或備降。
機上控制、機下處理,把隱患儘量留在地面,也是安全管控的一個基本原則。
請相信,不管因何理由,航司拒載一名旅客,一定是對包括被拒載旅客在內所有旅客的負責。在這一點上,我認為任何一家航空公司,做的再認真,都不為過。
這件事兒,我站春秋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