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新疆歷史別有所圖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20-10-17 15:30
來源:歷史評論
作者:劉姍姍(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博士後,文化和旅遊部清史纂修與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清朝在新疆建立行省制度,反映了一個有着幾千年悠久歷史、豐富文化遺產和政治智慧的大國,在近代邊疆危機背景下治理政策的轉變,是隨着環境變化而進行歷史選擇的必然與自然的結果。
米華健、濮德培等提出的“滿洲殖民主義”觀點,在20世紀90年代的美國學界曾頗為流行。米華健(James A.Millward)《嘉峪關外:1759—1864年新疆的經濟、民族和清帝國》(簡稱《嘉峪關外》)認為“新疆”即新的疆域,是清帝國的“殖民地”;濮德培(Peter C.Perdue)《中國西進:大清征服中亞記》(China Marches West: The Qing Conquest of Central Euraisa, 簡稱《中國西進》)認為清朝對新疆的“征服”純屬偶然,新疆並非必然屬於清帝國。在他們筆下,新疆是靜止的、割裂的,清代新疆的前情與後續毫無蹤影。
“新清史”對新疆的割裂式理解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認為中國不等於清朝。米華健在《嘉峪關外》中對清朝在新疆的統治歷史進行了梳理,認為明朝邊界以外地區不是中國,清朝和中國被劃上一條明顯的分界線。米氏由此塑造了一個讓人無法理解的“中國”概念,將中國狹隘地限制在內地,新疆一詞也被膚淺地理解為“新的疆域”。
二是刻意凸顯清朝的“內亞性”。“新清史”學者多用“內亞視角”進行闡釋,以此證明清朝的非漢特徵與多元統治模式。他們提出,乾隆等滿人皇帝的思想意識或統治模式,有別於漢人建立的王朝;進而認為明清之際存在斷裂,質疑清朝被劃入中國王朝序列中的合理性。
三是強調歷史的偶然性。濮德培《中國西進》論述了17世紀到18世紀中期清朝、俄羅斯及準噶爾在歐亞核心地區的爭奪,將清朝平定準噶爾之亂並對新疆、蒙古、西藏進行有效管治的過程,等同於歐洲帝國主義的殖民擴張,認為清朝對新疆、蒙古等地的征服具有偶然性。濮氏還稱,正如俄國將西伯利亞和中亞作為其殖民地一樣,清帝國亦將蒙古草原、天山南北和青藏高原當作中國的“殖民地”,面對鄰國競爭,清朝在新疆等內陸亞洲地區征服的成功實屬偶然。

左宗棠收復新疆時帶領部屬一路種植道柳,被後人稱為“左公柳”。圖為哈密的一棵左公柳 安保權/ 供圖
然而,對相關歷史稍加分析就可發現,米華健、濮德培等人的觀點昧於史實,別有所圖。這僅從清末新疆建省一事就可得到證明。
從漢至清,包括天山南北在內的廣大地區統稱西域,從張騫出使西域到漢宣帝設置西域都護府,西域與內地之間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繫;即便到了南北朝時期,中原文化在西域的影響也並未削弱,吐魯番一帶甚至建立了與內地相同的郡縣制;至唐代,西域更是被完全納入中央政府統治之下;元代在西域實行行省制,並設北庭都元帥府、宣慰司等;明代設立哈密衞等作為管理西域事務的機構。換言之,西域自漢唐以來就與中原處於同一政治結構中。乾隆時期平定準噶爾叛亂後,對新疆地區實行了更系統的治理政策,1762年設立伊犁將軍,實行軍政合一的軍府體制,有效地保障了當地社會穩定。因此,新疆並非是與中國毫無關聯的所謂“新的疆域”。
19世紀中葉以來,英、俄兩國對我國西北虎視眈眈,侵略之心昭然若揭。1865年,阿古柏在英、俄支持下趁機入侵新疆,沙俄更厚顏無恥地稱“代為收復”,藉機強佔伊犁。清朝統治者意識到新疆關乎西北穩定,甚至影響京師安全,為此下令左宗棠出征平叛。
1876—1878年,左宗棠消滅阿古柏勢力,收復西北。1881年,曾紀澤與俄方簽訂《中俄伊犁條約》與《改訂陸路通商章程》,成功收復伊犁等地。1877—1882年,左宗棠多次提議在新疆設行省。與此同時,參與收復新疆的劉錦棠與陝甘總督譚鍾麟也聯名上奏,提出更符現實需求的建省方案。1884年,清政府在西域設省,取“故土新歸”之意,改稱“新疆”。
“新清史”學者認為,此次收復新疆及之後的建省,主要帶着較大的經濟考量以及“漢化”目的;新疆建省“預示着一種理念上的轉變……以大量的漢族移民來替代新疆的民族”。事實證明,新疆建省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什麼思想轉折的結果,除了前文述及的歷史淵源外,更有着重要的現實因由。晚清新疆的東部與蒙古、甘肅、青海等地交界,南部與西藏交界,北部與俄國等交界,西部和阿富汗等地交界。這一重要的地理位置,加上彼時的國際形勢,使得新疆處在英、俄兩帝國主義勢力的交叉點上。就晚清國內形勢而言,新疆是西北之屏藩,可衞護蒙古,而蒙古又是京師屏衞,換言之,新疆是京師的第一重保障。更重要的是,自陝甘回亂後,西北戰火延綿數十年,城池化為焦土、人口損失慘重。因此,收復新疆後的第一要務就是快速恢復社會秩序,在此情況下,實行行省制便成了當時的最佳選擇。
其實早在19 世紀初,龔自珍就曾提議在西域設置行省,實施郡縣制,以使西北長治久安。之後,魏源重申此事,並在《答友人問西北邊事書》等文中表達了宜在西北置郡縣的觀點。濮德培對此以為,“經世學者魏源與龔自珍在18 世紀成就基礎上建立了關於強烈的民族國家防衞論證,兩者都利用歷史為邊疆征服導致的嚴重耗費作辯護,民族主義者也總是將帝國在中央歐亞地區的擴張行為視為文化和霸權的自然結果”。濮氏此説並不能讓人信服。
回溯歷史,在新疆實行郡縣制並非清代特有,北朝隋唐時期即已有之,至乾隆時期,迪化(今烏魯木齊)、鎮西(今巴里坤)皆實施郡縣制。魏源等的主張不僅是對龔自珍等西北邊防思想的延續,更是對傳統王朝治邊理念的繼承與發展。清末在新疆成功建立行省制度,得益於清朝此前對當地實行了系統的治理政策,清代新疆實行軍政合一的軍府體制,並根據天山南北的不同實情進行細節上的調整,這正是“因俗而治”。而在晚清新疆百廢待興的前提下,相對成熟完備的行省制也就成了清廷維護在新疆統治的最佳選擇和必然要求。
米華健還提出,晚清漢人官員主張收復新疆的經世主義,意味着中原漢人思維的巨大轉變,與乾隆朝漢人的“中國觀”多有不同。又稱乾隆時期“的確並沒有企圖去同化他們;相反,維持其文化界限才是清朝的目標”。這是為其所謂“清朝非中國”説張目。事實上,乾隆帝就強調新疆“與內地無殊”,因此在修《大清一統志》時,要求將“伊犁之東西路,回部自哈密、闢展至和闐,創撰新疆一門,次於直省之後”。這也讓人們認識到,“新清史”那些堅持清朝統治者尤其是乾隆帝一味維持多元差異的言論,不僅無視中國歷史延續性,更是對歷代清朝統治者屢次強調“內外無別”的視而不見。
其實,左宗棠等提倡在新疆建立行省制度,反映了一個有着幾千年悠久歷史、豐富文化遺產和政治智慧的大國,在近代邊疆危機背景下治理策略的轉變——從一種地方性、分散應對模式,向整合的治理戰略轉移,是隨着環境變化而作出歷史選擇的必然與自然的結果。1884年新疆建省充分表明,在長期的歷史進程中,中國既有分裂時期又有統一時期,統一與割據交替循環,但國家統一發展始終是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