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美國文化中,至少在名義上信什麼教是自由的,但如果不信教呢?無神論呢?_風聞
范勇鹏-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院长2020-10-18 20:54
【本文原標題為“【自由論-5】“宗教自由”,還是是“宗教”的自由”,風聞社區進行了修改】
宗教自由是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是言論、出版和集會等自由的根基,一向頂着神聖光環。問題是它真的自由嗎?
歐洲中世紀末的新興商人階級首先拿羅馬教會開刀,就是為了創造出一種發財無罪的哲學。“富人上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這種觀念肯定是不利於發財的。關於高利貸是否道德的爭論持續了兩個多世紀。這個過程自然導致了宗教寬容。基督新教從天主教的角度看,無非就是個“邪教”,上帝的聲音不需要通過教會來傳達,誰都可以自主理解經典,那豈不是黃鐘譭棄,瓦釜雷鳴?
但不管怎麼説,新教打開了宗教寬容的大門。
新教本身其實並不寬容,即便是到北美殖民地,各教派之間還是互相迫害,動不動就互相吊死、驅逐。有人就説,清教徒跑到北美不是因為歐洲不讓他們作清教徒,而是因為他們沒法強迫別人作清教徒,到了北美他們就可以。但是新教自身的邏輯打開了潘多拉盒子,比如美國就迅速分裂成900多個教派,實在是搞不成宗教神權。另外,北美長期面臨勞動力不足,也迫使各教派不斷降低標準,准許不同教派的存在。哈佛、耶魯、威廉-瑪麗等原本都是教派學校,後來都是因為生源壓力才搞宗教寬容。今天美國大學拒絕中國留學生不用擔心,餓它幾年自己就慫了。
所以自由主義者並不反對宗教,他們反對的只是宗教的政治和道德權力。只要宗教不阻撓人家發財致富,甘心做一個“安靜的美男子”,宗教不再是戰爭的原因,而是成了和平的使者(此“和平”特指不引發宗教戰爭,不排除殖民戰爭和帝國主義戰爭),還是受歡迎的。自由主義奪權的歷史中充斥着暴力和動盪,如果有一種不干預公共事務,只負責私人良心的宗教維持和平與秩序,自然是極好的。如果還能為工人、農民提供精神鴉片,那就更理想了。所以啓蒙運動之後的歐洲思想,不是否定了宗教,而是將宗教與世俗權力做了切割。在世俗領域,財產權登上了神壇,成了政治的神學。“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句話,如果不從宗教角度看,就無法理解何以稱“神聖”。(另外,新教這個屠龍少年也逃不脱變惡龍的命運:對於財產權的至高經典——《憲法》,是不允許各人自主解釋的,三權分立、憲政審查實際讓最高法院成了新的教會,每次圍繞任命大法官斗的那麼激烈,用任命教皇的邏輯來看就容易理解了。)
被寫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宗教自由(free exercise of religion),我的理解,實際是“宗教間的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s)。怎麼講?自由主義者反教權的同時,也在利用、鼓勵宗教,所以在今天的美國文化中,至少在名義上你信什麼教是自由的。但是,如果你不信教呢?無神論呢?信共產主義呢?你並不享有完全的自由。
在地中海的歷史上,宗教是有個歧視鏈的:一神教>別的一神教>多神教>無神論。幾千年來,多數不信神的中國人看人家神仙打架,但是對人家而言,咱們何嘗不是一羣上不了天堂的可憐靈魂。所以當中國人説“宗教自由……”,西方人心裏想的是:“閉嘴,我們討論的是宗教的自由!”
備註:中國憲法中的宗教自由,包含信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劉少奇在1954年憲法起草報告中就明確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