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接受自由主義的標準,今天的美國也絕不是傑斐遜所希望的幸福模樣_風聞
范勇鹏-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院长2020-10-19 09:00
【本文原標題為“【自由論-6】你幸福嗎?”,風聞社區進行了修改】
最近陳平教授説“3千美元不如2千人民幣生活幸福”,引起了一場輿論風波。
爭論大多是圍繞着這3千美元和2千人民幣的購買力來説的,不過這樣比其實是個陷阱,把幸福等同於購買力了。
這裏不是要討論陳平教授這個事件,而是要引出幸福這個問題。
用錢來衡量幸福有它的道理,背後是自由主義的邏輯。我們來做道“數學”題:英國哲學家洛克提出了三大不可剝奪的人權:生命、自由、財產。受洛克啓發,傑斐遜在起草《獨立宣言》時改成了:生命、自由、追求幸福。做個“數學”題:由“生命+自由+財產=生命+自由+幸福”,可知“財產=幸福”。近代幾乎所有自由主義者的觀點中,都能找到這個等式。只不過有人講的簡單粗暴,有人喜歡繞個彎,強調財產的實現條件及其法律與權力訴求,比如自由、法治、契約自由、正當程序等。有了這些東西,人們就能夠獲得及保有財產,而不用擔心別人的剝奪,包括來自教會、貴族、國家或大眾的剝奪。例如在美國製憲大會上,大佬們討論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怎麼防止窮人哪天用選票來分財產,大家達成的共識是搞“憲政”。用拉斯基的話講,自由主義者心中,理想國家的功能就是確保財產可以睡上安穩覺。
可是,即使我們接受自由主義的標準,今天的美國也絕不是洛克、傑斐遜所希望看到的幸福模樣。很多人有個誤區,認為自由主義就是不要國家干預。實際上從自由主義產生以來,和平、安全和秩序都是自由的前提。我前面講過,資產階級的“個人”和國家是同時產生的,自由和財產需要國家的保護,貿易需要國家的炮艦護航。德國的洪堡提出國家有保護的責任,即消極福利。英國的歐克肖特提出了理想化的沒有功利目的法治。美國的亨廷頓、福山也都在講政治秩序。美國的《憲法》開篇就是要國家承擔起統一、和平、法治、安全的責任,最後才提到自由。歐盟自1957年以來諸條約均是將安全和秩序放在序言中的醒目位置。進入21世紀以來,美國保護國家安全失敗了,保護市場自由失敗了,保護社會穩定和安全失敗了。國家雖然在玩命保護企業和財產權,但是貧富分化和種族衝突如果解決不了,財產也睡不了多久安穩覺。現在打臉專業户新冠病毒來了,保護公民生命也失敗了,當然個把總統還救得起。按照我總結的這條洛克-傑斐遜公式,美國不那麼幸福了。
最近有位深圳前領導呼籲要確立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大概他不懂中國人,不懂社會主義。中國人的幸福和社會主義的幸福從來都不僅僅源於財產權,更不是僅服務於有產者。中共有句話“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這是共產黨人的初心。這個幸福指的又是什麼?肯定不是洛克-傑斐遜公式所説的幸福。美鑑不遠,我們摸着鷹醬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