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鋼多氣硬,有骨頭!_風聞
西方朔-2020-10-22 06:53
來源:南方傳媒書院
作者:陳安慶(南方傳媒書院創始人陳安慶)
新華通訊社,簡稱新華社,是中國國家通訊社和世界性通訊社。新華社的前身是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的紅色中華通訊社(簡稱紅中社),1937年1月在陝西延安改為現名。新華社總部設在北京。
要在唱響主流中把準“定盤星”,始終做黨的政策主張的傳播者、時代風雲的記錄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公平正義的守望者;要在融合發展中練就“真本事”,既要增強在紙上筆走龍蛇的“筆尖”之功,鐵肩擔道義,又要練就在網上激濁揚清的“指尖”之力,傳播正能量;要在破立並舉中築牢“壓艙石”,旗幟鮮明捍衞真理,立場堅定澄清謬誤,堅持傳播正能量而不能單純為了“掙流量”,“字正腔圓”而不能“荒腔走板”,讓真實的信息跑贏虛假的謊言,讓理性的聲音壓過情緒化的噪聲,讓主流價值引領多元輿論。
——新華社社長何平
新聞豪門——新華社,根紅苗正,爐火旺,英才濟濟,國社是也!
新華社,有鋼,也有氣,鋼多氣硬!
你知道嗎?——中國除了國家元首等極少數人出行有專機,人大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副總理等國家領導人出行出訪,是與我們大家一樣,坐民航班機的。
但多年前並非如此—— 副總理,甚至解放軍三總部的副總長,出行都有專機。一趟專機飛個來回,油費、停機費、人工費,各種花銷至少幾十萬美元。
是新華社一名女記者,寫了稿子“捅了天”。中央由此開會決定:嚴格控制專機的使用人數,取消副國級的專機。一名副總理為此不得不為自己的行為在人大常委會上做了檢討。
你可以不知道誰是記者丁永寧 ,但不可以不知道是誰一本參掉了副國級的專機。
這名新華社記者的名字叫丁永寧。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毛澤東同志説:“新華社要把地球管起來。”
丁永寧有句名言,作為記者,作為知識分子,獨立思考最重要!不唯上,不唯書,腦袋要長在自己肩膀上。
兩年前,新華社原社長、中國記協名譽主席田聰明因病逝世,享年74歲。作為一名資深媒體領導者,田聰明不慕名利重黨性,不講排場講原則,為此不惜揭露和打破潛規則。儘管得罪了不少人,他卻初心不改,身後受到下屬、同事及諸多媒體人撰文懷念。
接觸過田聰明的人回憶,堅守原則,是他畢生的追求。
在新華社田聰明有句名言“記者報道有問題,我絕不護短;報道沒有錯誤,就是要堅持。我們支持記者履行監督職責,原則就是記者對事實負責,我對記者負責。”
一個真實的故事,佐證了他對新華社記者開展正當的輿論監督的支持。
話説新世紀初,新華社大連支社原社長傅興宇曾參加一個新聞研討會,剛履新的田聰明要聽取大家對新華社報道改革的意見。一名分社社長髮言時談到,他們分社在新華社黨組和“某某省委”的“雙重領導”下,在什麼什麼方面取得成績……
聽到這裏,田聰明伸出手來示意停下,批評道:“你這樣説是不對的。什麼時候説過分社是‘雙重領導’?新華社只歸中央領導。我們強調新華社要履行監督地方黨委和政府的責任。”
田聰明還談到,現在有的地方分社及其領導和地方黨委、政府拉關係,不寫監督的稿子,這是不好的現象……這次談話,讓傅興宇受到強烈震撼。 田聰明的可貴之處,還在於面對各種壓力仍然堅持原則,支持記者開展正當的輿論監督。
2002年1月,按時任總編輯南振中要求,新華社記者到大連市信訪辦暗訪一星期,寫了內參《百姓告狀為何難?》,揭露當地個別幹部對百姓上訪置之不理,中央領導做出批示。但報道引起時任大連市領導不滿,給朱鎔基寫信告狀,説報道違背事實,破壞大連形象。
田聰明派人調查後,將新華社報道無錯的調查結論呈報朱鎔基,直至大連市向中央做檢討。當事記者很感激:“正是田聰明撐起的‘保護傘’,讓我不懼怕誣告、跟蹤、監聽等壓力和威脅。”
這就是田聰明,為記者“撐腰”:錯了不護短,對了要堅持!
輿論監督報道,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批評現象,是為了改變現象。
長期以來,新華社以大量的“新華視點”“新華時評”稿以及社辦報刊發表的輿論監督稿件,在譴責落後愚昧、抨擊陰暗詭詐、鞭韃腐化墮落、揭露社會陰暗、反映羣眾呼聲、弘揚社會正氣。
“我是新華社記者,誰敢攔我!”
喊出這句話的人是新華社浙江分社老記者張和平。
張和平是誰?
“瘋子”一聲吼:“誰敢攔我?!”張和平説自己是個“瘋子”,瘋狂愛着新華社的新聞事業、瘋狂投入新聞記者工作。
2011年5月,網上有爆料稱,温州公路管理處存在“世襲招聘”,張和平與我前往採訪。門口的保安攔住了去路。張和平跳下車,大吼一聲:“我是新華社記者,誰敢攔我?!”保安嚇得目瞪口呆,乖乖打開了大門。
這大吼一聲的底氣背後,是對“新華社記者”這五個字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如果要在張和平身上貼一個標籤,無疑是“新華社記者”。他對這五個字,無比珍惜和驕傲。
在新華社從業幾十年,他一直用他的一支筆、滿腔情,把這五個字擦得金光閃亮。
張和平,是新華社原温州支社社長、高級記者。雖然已經退出“江湖”,關於他的江湖傳説卻從未止息。新聞背後的張和平,讓一些主政者又愛又恨,他們覺得,張和平是一個“永遠無法搞定的人”,是非曲直在他心中如同明鏡。
從19歲在部隊當新聞通訊員開始,30多年來,張和平始終不渝熱愛新聞職業。尤其是1992年始擔任新華社駐温州首席記者以來,他恪守職業道德,敬業愛崗、勤勉聰敏,客觀公正,採寫發表了大量以温州為題材的內參與公開新聞作品,為擴大温州在國內外的社會影響、推動社會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此前,其新聞作品曾三次獲過中國新聞獎。
他曾對新華社年輕記者説,國社記者應該要有虎狼之氣、有英氣豪氣,要當英雄!張和平好樣的!硬氣!霸氣!提氣!給力!這才是無冕之王應該有的精氣神!
2020年8月4日,經濟參考報刊發題為《青海“隱形首富”:祁連山非法採煤獲利百億至今未停》的報道,掀起巨大的輿論衝擊波,觸發一場聲勢和力度空前的專項整治行動。
此前的2018年王文志的另一篇報道也引發轟動效應。《青海一礦權大案調查 涉假紅頭文件“奪走”千億礦權》的報道。披露的事實是:青海商人馬少偉依仗一紙疑似造假的政府公文,以零投資從陝西一公司手中,奪得木裏煤田聚乎更礦區一井田開發經營權,因此引發曠日持久的礦權糾紛。總面積11.3平方公里、探明優質焦煤儲量3.93億噸的一井田,估值高達千億元。報道中簡略提及一個背景,即在未獲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馬少偉“隨即在一井田展開‘大揭蓋’式採挖”,“據專業人士測算,到2014年6月底,從一井田煤礦開採優質焦煤1000多萬噸,獲利超過百億元”。
追責問責開始引發青海官場震動,反腐大幕悄然拉開,青海省副省長文國棟主動投案,另有兩名廳局級幹部、三名縣處級幹部相繼落馬;青海“隱形富豪”、興青公司董事長馬少偉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是一位優秀的調查記者,他採寫的報道有近二十篇被評為“新華社社級優秀新聞作品”。這是新華社內部對報道的最高獎勵。另外,王文志還有三篇輿論監督報道獲得“中國新聞獎”。
王文志獲獎的報道都是輿論監督作品,都是關於一些人或組織企圖隱瞞的重大事件的新聞報道。這對一箇中國記者來説,是要冒着極大的風險的,沒有足夠的勇氣和毅力也是辦不到的,可是王文志辦到了。
新華社記者王文志成功的秘密在哪裏?看似偶然,其實是必然!
理想不滅,儘管我們歷經滄桑。多年前,福彩黑幕,水落石出 ,源於新華社記者王文志殊死舉報。從後來案件牽涉人員之眾、級別之高的情況看,那篇報道挑戰和較量的,不僅僅是中彩在線公司總經理賀文,而是一個盤根錯節的龐大既得利益羣體。
在他看來,要做深做細“個案監督”,“張開五指”不如“攥緊拳頭”,眼力要深要細。輿論監督報道要求記者在採訪中進行更多的投入,確保事實確鑿和報道準確。從十多萬字的採訪資料中捕捉最有新聞價值的素材, 從多個部門、數十個採訪對象中採擷關鍵的證人證言,使得王本志的報道具備了無可置疑、一炮打響的堅實基礎。
王文志好樣的,他就是媒體人的標杆!
面對輿論監督,青海方面未作一字辯解,迅速認定涉事企業涉嫌非法開採、破壞生態環境。稿件刊發的第四天,馬少偉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另外,新華社湖南分社記者史衞燕的報道“洞庭湖3萬畝私家湖泊”被稱為近年來與“祁連山污染”齊名的重磅調查性事件,成為轟動一時的輿論熱點。
很多人並不清楚,新華社記者史衞燕的報道《3萬畝“私家湖泊”為何如此任性?》,這個表面看起來似乎並不複雜的報道,其實採訪中冒着很大風險。記者一路被盯梢,現場被追趕甚至差點兒捱打。
因為這個報道,處理了100多名官員,有人丟了官,有人進了監獄。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曾與牽頭報道的新華社湖南分社記者史衞燕面對面,不少加了微信。因為擔心家人安全,史衞燕把微信頭像從孩子的照片悄悄換成自己,她還焦慮是否要把孩子暫時送回老家。
她以客觀冷靜犀利的調查報道聞名,被人稱為“女俠”。
她的調查報道曾促使17年久拖未決的問題得以解決,
也曾率先披露了“千年鳥道”大規模捕殺候鳥的問題。
每次碰到不公正的事情,她還是會投入地去揭示、去傳播,否則無法原諒自己,這就是一個好記者的良知。在她身上,你可以看見新聞的力量、正義的力量、良知的力量。
洞庭湖“私家湖泊”被報道後,當地剷除18公里非法堤壩,湖南省紀委介入調查,100多名官員受到處理!因涉嫌騙取貸款罪,“私家湖泊”當事人夏順安被公安機關處理,對其涉黑涉惡等進行調查。
自2001年,綽號為“夏老四”的夏順安為控制下塞湖的漁業資源,修建矮圍,欺壓羣眾,稱霸一方,非法獲利超5000萬,並嚴重破壞洞庭湖生態環境。
——先後7次索要他人錢款共計400餘萬元;
——非法採砂獲利共計2000餘萬元;
——非法養魚和捕撈野生魚約410萬斤,獲利約1700萬元;
——騙取貸款840萬元;
——詐騙畜禽退養補償款80餘萬元;
——先後22次向湘陰縣、沅江市的國家工作人員楊立華等6人行賄,共計200餘萬元;
——利用沅江市、益陽市、湖南省人大代表身份插手人事安排,侵蝕基層政權。
這個“夏老四”把2萬多畝洞庭湖圈為己有,非法獲利超5000萬元。此事曝光後,62人被問責,11把“保護傘”被剷除,其中包括沅江原市委書記鄧宗祥。
夏順安,這個洞庭“湖霸” 2019年12月23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夏順安等1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就是新華社報道的巨大威力!
此外,2018年新華社推出《內蒙古“十個全覆蓋”工程調查與反思》一組兩篇問題導向突出的深度調研報道,反映了內蒙古“有史以來最大的民生工程”——“十個全覆蓋”工程在推進過程中產生的鉅額債務等諸多後遺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專門會議,傳達精神,將“十個全覆蓋”解決問題放在優先位置,一系列後遺症逐步得到解決。
談起輿論監督報道,新華社參編部清樣室主任肖來勝還説起新華社報道遼寧拉票賄選大案,正是秉承高度的政治責任,新華社才堅定不移地把賄選大案作為2016年重大報道,克服重重困難,於當年7月推出重磅調研稿件。
新華社為什麼要做輿論監督?
那是一份忠誠,一份初心。通過監督報道解決實際問題,糾正了部分幹部扭曲的政績觀和當地不良政治生態,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羣眾根本利益。
樂聞過,罔不興;拒諫,罔不亂。好記者正面報道要做,但是僅僅會寫正面報道的記者,絕不是好記者,在輿論監督方面,好記者要挺直腰板上!
媒體做輿論監督,就像啄木鳥給樹木“看病”,合理及時的“治療”能讓大樹根強體壯,避免病症蔓延加深,“拖擋拒壓”只會延誤“病情”。
對輿論監督的“反感”,源自對監督工作的“敏感”。少數地方基層幹部為迎合上級領導“更看重成績成就”的心理,長期報喜不報憂。
個別幹部對輿論監督有偏見,認為媒體只能“抬轎子”不能“扯袖子”;還有部分地方片面以負面輿情多少考核下級工作,導致基層幹部滋長出“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消極心態。
實際上,現實中即使像新華社這樣的國內頂尖中央級媒體在從事輿論監督報道中,也遠沒有想象中的順利,在某些錙銖必較的芝麻官看來,“縣官不如現管”,只要你敢“得罪”,照樣還你顏色和尷尬。
很多地方權力部門,只要是被批評了,那就哪怕只是擁有丁點權力,也能夠發揮到極致,給你展現“防火防盜防記者”的功夫,令你體會“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威風。
地方媒體做輿論監督很難,新華社報道了當地問題,甚至連轉都不敢轉。
在中國,媒體通常認為是“黨和政府的喉舌”,媒體是以其行政級別來代表其是那一級黨委與政府的喉舌。像中央電視台、新華社這一類的屬於中央的媒體,代表着是中央政府的喉舌與聲音。
新華社的通稿,代表着來自中央的聲音,地方媒體引用、轉載,代表着政治上沒有問題。
輿論監督環境不佳、風氣不正、工作不順,批評報道成為“稀缺”資源,這很不對!
要拿出些制度性的措施,保障記者和媒體的權利,以促成輿論監督“春天”的到來,更好地服務於改革和發展的需要。
媒體人的筆,要為人民鼓與呼,為道義良知而戰!輿論監督,就是人民監督,人民監督是最徹底的監督!在輿論監督問題上,無論是政府部門、企業,還是新聞媒體,所有工作的衡量標準是人民羣眾答不答應、滿不滿意。
媒體領導,要勇於為輿論監督撐腰壯膽!不能為正義記者扛事的領導,誰會認!?
一些地方和一些幹部對此缺乏正確認識,總認為輿論監督是在為自己找麻煩、揭家醜,不僅不支持不監督,反而採取抵制防範的態度。有的對輿論監督搞“硬封殺”,想方設法阻撓;有的對輿論監督搞“軟抵制”,表面上看很歡迎,背地裏卻遮遮掩掩。個別地方發生的打記者、抓記者的事例,就是這種不良心態的反映。
輿論監督是媒體代表黨和人民實施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它和正面宣傳是統一而不是對立的。中央多次要求重視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目的也是為了發現問題、改進工作。輿論監督運用得好,有助於堅持問題導向,對實際工作產生正面推動作用。
媒體人的筆,要以赤子心腸,寫真人快語。輿論監督報道,要做到中央肯定、羣眾滿意、監督對象服氣!
雲夢吞八九,劍氣摩三千。以狷介兀傲之氣,拔戟自張。擲地作金石聲。恣肆豪邁,氣勢如虹。
老百姓欽佩有骨氣知識分子,悲憫底層的不易。中國知識分子要有幾根骨頭,佞者屈於威力,而阿諛以取容。抵達現實,直面當下,寫實吐真言。
媒體人就是要用手中之筆,直面當下社會現實。通過再現、揭露和批判,讚頌平凡人的人性之美,鞭撻權貴和姦佞之輩的假惡醜。
陋室之內,唯有書山,唯吾德馨,有金戈鐵馬,有琴心劍膽。做媒體的人,“佞”和“誕”都是不誠的表現。
華與實不相掩,真與贗不相雜。不迷信權威,有自己主意,獨立思考,擅長質疑。
一個有精神底色的評論家的責任與良知,是金子。
不礙於情面,説那些無關痛癢的“過年話”。説實話,説心裏話,説人話,好好説話。
萬卷羅心胸,天籟出口吻。君看好女子,不用施脂粉。詞章家嘔心涸腦,自矜創穫,終不能遁出矯情,無病呻吟。
媒體人的筆,要觸及一些實實在在的、普普通通的社會現實。
輿論監督價值何在?
以事實解釋事實,揭露社會問題,引起人們關注,促進社會進步。改變政風、改善作風、突破難點、疏通堵點、贏得民心!
相較於非監督類的其他日常性報道而言,監督報道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案頭功夫、更長的調查時間、更深入的思考比對,甚至有時還會面臨更大的風險。
傾注愛心用底層人物的眼睛,去反映的現實生活,而不是透過當權者的眼睛,去反映現實生活。
珍惜每一個發言的機會,不作隨意的妄人之談,而是力求由點及面,舉一反三,言之有據,推窗見海。
文風自然,不虛美,不隱飾,不看資歷,無問西東,以赤子心腸,寫真人快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