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塊紅布”到“一塊破布”:改編就是原罪嗎?_風聞
文化产业评论-文化产业评论官方账号-2020-10-23 16:42
第2975期文化產業評論
“時代少年團”的“一塊紅布”被罵出圈,改編音樂早已不是新鮮事,何以這一次如此激起公憤?是因為名曲改不得?是因為滾圈“太高貴”?還是改編者的“身份”本身遭人質疑?“改編”具有原罪性嗎?
作者| 斯琴(文化產業評論作者)
編輯 | 高小辰
來源 | 文化產業評論
正文共計4446字 | 預計閲讀時間12分鐘

“一塊紅布”到底是塊什麼“布”?****
綜藝中改編歌曲早已不是一件新鮮事,可是最近的00後偶像團體“時代少年團”在綜藝《少年ON FIRE》中對國搖經典《一塊紅布》的改編還是引起了爭論。
在該節目的第二次舞台公演中,“時代少年團”的宋亞軒和劉耀文在安排下表演了唱跳版《一塊紅布》。熟悉的男團電音唱跳,紅色燈光下顯得一絲神秘的舞台佈置,煽情的舞蹈……看起來只是一個普通的男團表演,卻在得知這首歌改編自崔健的《一塊紅布》之後讓人語塞。
滾迷們在看過這段視頻之後“怒不可遏”,認為心中的藝術被玷污了:崔健原本深沉的歌詞配上這段舞蹈竟然像是在賣腐,流水線電音改編將歌曲原本的力量全數消解,只剩下輕浮……轉頭一看錶演者,“哦,又是偶像”,滾迷們內心只剩下三個字:“您配嗎?”
原本對於這次改編也多少覺得有些不盡人意的小偶像粉絲們,則是被滾圈的態度激怒:改編也分配不配嗎?買了版權怎麼就不能改了?就你們滾圈高貴了?又不是孩子改的,孩子們有什麼錯呢,孩子們也是受害者,要罵你罵公司呀!
最後,這場爭論走向了飯圈與滾圈的矛盾、改編的合理性、音樂品味是否有高下、流量是否總是與“低質量”掛鈎的爭論。
雙方的委屈與憤怒都有一定合理性。對於滾圈而言,崔健作為國搖教父,在滾迷心中原本就有一定神聖性,而《一塊紅布》這首歌,又是一首非常深刻、壓抑且有力量的歌。這首歌是崔健於1988年創作的歌曲,歌詞看似簡單但是飽含深情,在平靜中爆發,批判中帶有深沉的愛:
那天是你用一塊紅布矇住我雙眼也矇住了天
你問我看見了什麼
我説我看見了幸福
這個感覺真讓我舒服
它讓我忘掉我沒地兒住
你問我還要去何方
我説要上你的路
看不見你也看不見路
我的手也被你攥住
你問我在想什麼
我説我要你做主
我感覺你不是鐵
卻像鐵一樣的強和烈
我感覺你身上有血
因為你的手是熱呼呼
我感覺這不是荒野
卻看見這兒的土地已經乾裂
我感覺我要喝點水
可你的嘴將我的嘴堵住
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
因為我的身體現在已經乾枯
我要永遠這樣陪伴着你
因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王朔説:“我第一次聽《一塊紅布》都快哭了。寫得透!當時我感覺我們千言萬語寫得都不如他這三言兩語的詞兒。”(李皖,《一塊紅布》)
崔健的這首歌本意雖然也指向愛情,但是同時也指向他更深沉的表達,對於時代和環境的愛與批判:“我發現現在許多的年輕人,他們願意把自己的眼睛擋住,他們覺得舒服。因為你看到太多真實的東西,你不能騙自己……他們覺得擋上點好,你越是看不見,越是幸福。……我聽很多朋友這樣説,也有記者這樣問,説,藝術是不是就是政治?我一般都是這樣回答的:藝術是有政治責任,但是沒有政治目的。”(劉青松,《真話》)
如今,雖距離這首歌創作的年代已過去很久,但是因其直擊靈魂的真誠,人們依舊能從其中找到深深的共鳴,這不僅是這首歌能成為一代經典、成為一羣人心中的神作的原因,更是崔健在滾圈有“教父”之名的原因。他是真正真誠的飽含濃烈愛意的思考者,以至於聽過之後除了濕潤的眼眶,讓人都不知道還能再“表達”些什麼。這樣的崔健,這樣的一首歌,如今在表演中被改得面目全非,甚至有讓未成年人賣腐之嫌,在視之如珍寶的人們眼中,這不就是褻瀆嗎?
而對於小偶像的粉絲們來説,他們則有着不同憤怒與委屈。在節目中,小偶像也表示過對於這個改編比較失望,原本因為對搖滾有好感而想要表演這首《一塊紅布》,可看到最後的改編,兩位表演者也不禁説出了“好尷尬”“強行改編”之語。
可是這個演出依舊被搬上了舞台,以至於後來引發罵戰。小偶像的粉絲羣體大多不瞭解這首歌原曲對於滾迷們的重要性,再或者即使理解滾迷們的心情也不甘心偶像僅僅因為一個被安排的表演而被指責,因此,轉而認為滾迷們態度傲慢,哪怕原本有一絲絲對於改編質量抱有不認同態度,在這種“對戰”情緒下也轉向了對於音樂品味是否有高低的不服氣。
然而,這一爭論實際上掩蓋了更應該被追責的一方:公司。

誰將“紅布”變成了“破布”?
在10月18日看到這次的《一塊紅布》表演後,耳帝發微博提出疑問:一場表演分明需要經過多人之手,如此質量竟然無一人提出異議,屬實不能理解。
對於這一質疑,很難不贊同,而另一方面,如果説改編只是純粹為了唱跳錶演,如果公司方面一開始就不追求藝術性,僅僅是為了最高效的完成一個可供唱跳的背景音樂,才改出了這樣的成品,那麼,為什麼偏偏要選這首歌?
為什麼會選一首頗具衝突性、爭議性而且與“流水線”模式氣質受眾強烈不符的歌來進行改編呢?
説的“陰謀論”一些,“引戰”是否本身就是公司的意圖?
對於公司,根本沒有必要花費時間、心思將這首歌改好,只需按照最熟練的公式改編即可。畢竟粉絲主要看的是偶像,只要這首歌“不出錯”,粉絲是不會去討伐一個“區區BGM”的,而如果這首歌出了“錯”,被其他聽眾推上風口浪尖,則又成為了新的流量。當罵戰過去後,留下的還是粉絲,藝人作為“被安排”的對象也沒什麼好被粉絲指責的,至於公司被罵?實際上則是無關癢痛。
偶像也有作為“娛樂圈打工人”的一面,在公司的安排下對質量不夠合格的作品進行表演,這一現象其實很多,只是可能像這次這樣“碰瓷”碰出圈的事件不是那麼多。而**“流量”之所以在大眾眼中和“低質量”掛鈎,與偶像對於被表演的作品本身質量缺乏把控也有一定關係**。
這次罵戰之後也許不會有人記得具體改編《一塊紅布》的是哪位作者、哪個公司,只會記得“時代少年團版《一塊紅布》”。
粉絲為了支持偶像,做數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場從粉絲中收到反饋,從而認定這種模式是可行的**,**對於“可行”即可的市場來説,則沒有了去追求更優秀作品的必要,於是這一模式延續;甚至,當某次“音樂產品”以更低的質量標準獲得了同等的利益之後,市場又會將標準下調,如此就成了惡性循環。
那麼,反過來説,難道粉絲不做數據,這一現象就會改變嗎?首先**,不存在一個全體飯圈都不以任何形式做數據的可能**。而如果一家粉絲不做,別家粉絲照做,被替換的只會是這家偶像,整個行業並不會有任何改變;其次**,實際上,類似的現象不僅存在於“偶像”中,只要能和流量沾邊的地方就難以逃過這一現象**。而“流行音樂”本身,顧名思義,就是要依靠(廣義上的)“流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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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紅布”到底錯在哪裏?
改編是原罪嗎?不是,改編歌曲千千萬,有的被嘲、有的被吹,有的石沉大海無人知曉,這其中的差別在哪裏?
罪在“風格”?
不是,華晨宇改編的《我的滑板鞋》就一度讓網友們大肆讚賞,今年樂夏大波浪的《愛情買賣》甚至由於其大刀闊斧、顛覆性改編出圈。這兩首歌的傳唱度顯然遠高於《一塊紅布》,並且,改編之後的風格氣質與原曲相比可謂是顛覆,但是這種顛覆非但沒有導致改編版被批判,反而使改編版更加令人印象深刻,甚至可以説,正是這種風格氣質的巨大差異成就了這兩首改編。
罪在“名曲”?
不是,去年的《樂夏》,新褲子改編《花火》(原唱汪峯)、痛仰改編《我願意》(原唱王菲)就取得了成功。這兩首原曲本身就是傳唱度很高的、知名歌手的知名作品,但痛仰的改編在節目播出後還能一度火爆,在qq音樂播放量排名也甚是靠前;汪峯在同時期的另一檔音樂綜藝中表演《花火》還被樂評人質疑與新褲子的改編表演相比是否佔下風。
新褲子的《花火》比起汪峯原版多了一絲叛逆、熱血和壓抑之後的釋放,痛仰的《我願意》比起王菲的空靈,更帶一點温柔的滄桑與豁達,這兩首與原版氣質的差別都很大,卻也能贏得聽眾的尊重與喜愛。
罪在“身份”?
新褲子和痛仰雖然在廣大聽眾裏的知名度不算那麼高,但是在滾圈仍然算得上是比較有資歷和名望的樂隊那麼另一個例子,同一屆比賽中作為年輕樂隊的click15改編的《我只在乎你》——click15這一樂隊成立於15年,可以説資歷尚淺,樂隊也僅有兩位年輕樂手,而《我只在乎你》是鄧麗君的著名作品,兩位年輕樂手對於鄧麗君的改編與原曲氣質風格差異也頗大,不同於鄧麗君的温柔深情,他們的改編讓整個曲子染上了一些輕快和漫不經心,卻別有一番風味。
罪在“流量”?
也並非如此,同樣是偶像出道,並且甚至“被嘲”多年的張藝興在2020東方衞視跨年晚會表演的改編版《霸王別姬》在網上收到一片好評;而歌手譚維維在19年翻唱的《敢問路在何方》,卻遭遇了被原作者許鏡清批駁。
從來就沒有“原罪”,一切“有罪”不過是質量的低劣、作者的敷衍、表演者主動或被動的“選擇”。
“流量”與“低質量”的關係並非是人們一看到流量就認為是低質量,而是因為太多低質量作品的表演者是流量明星,同時,不像普通表演者表演低質量作品無人問津,流量明星意味着更大的傳播量,於是這些低質量作品就會被越來越多的人看到,最終留下“流量明星意味低質量”的印象。
或許比起控評,粉絲們還是應該鼓勵偶像們在演出之前多對被表演作品的質量把把關。而這裏的難處在於,**究竟如何做才能讓本該是藝術作品的“音樂”,在如今的“商品語境”下做到平衡?**這一困境就像被裹挾在996中無法脱身的每一個“打工人”,在資本面前甚至不知道該向誰去追責。

結語
在今天,雖然我們的榜單早就被各種數據沖刷得叫人看不清真面目,雖然我們在日常中被讓人質疑品味的音樂不自覺包裹着,也許我們的眼上都覆着“一塊紅布”,但是我們依然抱有對好的音樂的期待,在我們能意識到“這塊紅布”的時候,就意味着,我們距離摘掉它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