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接警保護女子卻被家暴男持刀尾隨,家暴男求複合不成持刀傷警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20-10-26 21:30
本文轉自“秀洲法院”公眾號。
三名警察
一個被刀劃傷了腹部
一個被咬傷了手臂
還有一個在奪刀時被刀刃傷了手掌
而原本是來尋妻求複合的那個男人
明知自己的暴脾氣已經毀了婚姻
這次又變本加厲暴力襲警
終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圖片來源網絡)
大志跟小美(均為化名)是一對80後夫妻,但因為大志時常對小美實施家暴,小美提出了離婚。大志不同意,小美卻是鐵了心,今年初夏,在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後,小美就從老家回到嘉興繼續打工。
令小美感到不安的是,她前腳剛到不久,大志後腳就跟着來了,“我很擔心,他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惴惴不安的小美住進了妹妹的宿舍,躲着大志,希望時間久了大志想通了,就能同意跟自己離婚。
可大志哪裏肯罷休?也不知道他怎麼得來的消息,6月的一個晚上,大志找到了小美所在的宿舍樓。因不知具體房號,他在打了無數電話被拒接後,開始一間間地敲起了房門,試圖找到小美的位置。躲在房間的小美聽到動靜立馬報了警。
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小美居住的宿舍,正好碰到準備下樓的大志,大志看到警察也大概猜到是小美報警了。在配合民警登記完信息後,他也偷摸着跟了上去,並且找準警察敲開小美房門、正打算關上的時機,一把推開阻攔衝進了房間。

(被告人奪門而入)
三位民警看到突然闖進來的大志,趕緊採取行動:一位民警見狀立即擋在了大志和小美中間避免他傷害小美,另外兩位民警則一齊將大志推到了牆邊。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攔在大志正前方的民警一聲驚呼:“有刀!”
原來大志此次前來隨身帶了一把匕首,按照大志的解釋,他脾氣暴,出門帶點東西在身上也是常有的。彼時那把匕首就抵在發出提醒的民警肚子上,旁邊的民警過去想要將刀奪下來,卻在伸手鎖大志脖子的時候被大志狠狠地咬住了,場面一時十分混亂。
大志態度蠻橫,直到他看到地上的血跡才清醒過來,不再瘋狂抗拒民警執法,被在場民警制服。
後經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其中兩位民警所受損傷均達輕微傷範圍。

(被告人所持刀具)
近日,秀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認為大志使用管制刀具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公訴機關指控的妨害公務罪罪名成立。根據法律規定,暴力襲警應當從重處罰,鑑於大志能夠認罪認罰,遂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法官提醒,暴力襲警不僅侵害了人民警察的人身權,更是嚴重破壞了法治權威和法律秩序,人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衝動行事。
法條鏈接【妨害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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