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多國聯合“圍剿”!高盛領天價罰單,總額高達500億元_風聞
BT财经-2020-10-26 20:12
“華爾街之王”高盛,繼續“大而不倒”,由於捲入馬來西亞1MDB(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腐敗案,高盛近來密集收到全球金融監管機構的罰單。
10月22日,高盛先遭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譴責及罰款3.5億美元(約為23.45億人民幣),繼而,更大數目的罰單出現,晚間美國司法部公佈消息稱,高盛同意向全球多個監管機構,合共支付超過29億美元(約為194億元人民幣)罰款或和解金,以解決對其在國際金融醜聞中的調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也對外公佈,將對高盛罰款9660萬英鎊(約8.4億人民幣)。以此計算,高盛此次罰款金額總計高達約226億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該公司將對十餘位現任和前任高管降薪或追討總額1.74億美元的薪酬,高盛現任CEO David Solomon及其前任Lloyd Blankfein都將退還部分薪酬。
被罰近500億元 前9個月利潤交罰款
1MDB是馬來西亞的一個國家主權基金,2009年由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拉扎克一手推動成立,早期舉措包括購買私人擁有的發電廠,並在吉隆坡規劃新的金融區等。後來,該投資基金被挪用數十億美元,用於購買奢侈品、房地產、昂貴藝術品等等,這是一個堪稱“大盜竊國”級別的官員腐敗大案。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公告顯示,高盛承認在為1MDB債券承銷過程中,向馬來西亞和阿聯酋阿布扎比官員行賄超過10億美元,目的是“為高盛爭取和保留業務”,由此違反了《反海外腐敗法》,以獲取回報豐厚的佣金,其中包括為1MDB承銷三筆約65億美元的債券,高盛從中賺取了近10%(約6億美元)的佣金,遠超過其他投行1%-2%的一般收費標準。
2012年和2013年,高盛通過三次發行債券為1MDB籌集了65億美元,聲稱將投資於發電廠和石油鑽探企業,但事後查明,其中超45億美元流向了由馬來西亞和阿布扎比官員控制的空殼公司,大部分被時任馬來西亞政府顧問劉特左(Low Taek Jho,又名Jho Low)竊取。
2018年,因為1MDB醜聞,時任總理的納吉布被趕下台,92歲高齡的馬哈蒂爾出任總理,他下令追查1MDB的資金去向。
據香港證監會的披露,有關1MDB的債券交易是由在關鍵時間擔任高盛亞洲的負責人員兼投資銀行部合夥董事總經理的劉特左為高盛所取得的,劉特左於2018年8月承認美國司法部所提出、針對他串謀洗錢及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刑事控罪。
今年9月初,高盛同意賠償39億美元(約為260.8億元人民幣)以換取馬來西亞政府的撤訴,其中包括高盛向馬來西亞政府支付25億美元的罰金,並確保追回14億美元的1MDB債券或相關資產。
再加上上述226億元的罰款,高盛今年因1MDB案合計額外支出近500億元人民幣,而這筆支出佔高盛2019年全年營業收入(2443.6億元)的20%,也高於其今年前三季度的歸母利潤52.03億美元(約為人民幣347.89億元)。
不過,雖然將繳納鉅額罰金,但這個結果對高盛來説是一個勝利,根據美國的延期起訴協議,高盛可免於被定罪,否則一旦被定罪,則可能失去一些機構客户,畢竟揹負犯罪記錄的金融公司很可能會失去大批機構客户。
劣跡斑斑的國際頂級投行
公開資料顯示,1869年,高盛在美國紐約成立,集投資銀行、證券交易和投資管理等業務為一體,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經驗最豐富、實力最雄厚的投資銀行之一,在全球數十個國家設有分部,並以香港、倫敦、法蘭克福及東京等作為地區總部。1999年,在以合夥人制度經營130年後,高盛正式登陸紐約證券交易所。
而作為國際頂級投資銀行,高盛並不老實,該投行甚至曾經大發金融危機的“災難財”,此前高盛承認在2007年金融危機前夕,誤導投資者買入高風險住房抵押貸款,致其損失數億美元,而該投行也藉此機會大賺一筆,當年盈利達到空前的116億美元。
1MDB案更是高盛近10年來最大的“醜聞”。不過,其前高管萊斯納(Tim Leissner)卻引以為豪。萊斯納在庭審時曾表示,這筆承銷“為高盛帶來了可觀的費用和收入,在很多情況下,高盛引以為豪”。
萊斯納是高盛承銷1MDB債券的主要推手,在這些交易中,萊斯納為公司賺取了5.93億美元的佣金,1MDB也成為了當年最令高盛賺錢的客户之一。
據新華社報道,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7月28日裁定,前總理納吉布在所涉1MDB前子公司SRC國際的案件中受到的7項指控罪名成立,處以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罰金(約合3.5億元人民幣)。
而在這場驚天腐敗案中,雖説將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下馬,但有“華爾街之王”之稱的高盛,僅僅被罰了前9個月利潤交罰款,卻免於被定罪,依然繼續“大而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