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普遍的、典型的錯誤表達,來説説“XX權”的不知所云_風聞
长风-2020-10-27 10:50
right、power這兩個概念,在漢語中都以“權”對應。雖然有權利、權力之分,但是實際運用過程中,本質上是分不出來的,因為其本質上就是相通的,就是一個相對的“絕對令牌”。在近百年的使用過程中,這個“權”倒是用得越發肆無忌憚、囂張跋扈了,但是人們用着倒是不覺其異呢。最近幾年,咱國家層面上用得比較頻繁的一個表達形式,叫做“話語權”,也是一個典型應用,那咱就來分析分析這個不知所云的權。r
話説,這説的“話語權”,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是“説話”的“權力/利”?沒人縫上你的嘴、捆上你的手啊,你要説話,你要寫文章,説就是了,這還需要誰給你個“權力/利”?
哦,你是説,你説話沒人聽沒人信啊,那這跟你的權有什麼關係?人家要不要聽,人家要不要信,怎麼成了你的權了?你想要讓別人聽讓別人信,那就應該保證你説出來的話的質量,真誠、準確、有趣、有價值,這跟權有什麼關係?
還是説,你的話語被別人家的媒體平台拒絕發佈,就是你沒權?別人家的媒體平台不能選擇稿件?你想發就得發?那是你的權麼?你是要追求這個予取予求的權?予取予求,才是權?
抑或是,你自己的媒體平台在“自由市場”裏份額太小?那是你拓展市場份額的業務能力問題,又跟你的話語權有什麼關係?
所以,這個被爭奪的“話語權”,到底指示了一個什麼對象?是,“讓更多人(具體多少不知道)聽信我的言語的整體環境”?那麼,這是個“權”?這跟“權”,有什麼關係?
在“西方”的認知體系裏,right與power,其實在現在的漢語中對應的是“權利”和“公權力”,進一步映射為“個體私利”與“集體、公家、國家意志”。他們的認知,基於的是封建貴族/當代資本家與封建農奴/當代平民的二元社會架構,其power天然就是封建貴族/當代資本家的排他性壟斷物件,所以他們就一致的把right給了封建農奴/當代平民。他們的語境中,所有的right、power(翻譯成漢語就是權利和公權力),都是基於這樣的二元社會意涵。二元社會,天然就有互斥對立的默認邏輯,而right在二元架構的社會體系運用過程中,為了對抗不得不對抗的現實可見的、體量顯然無數倍於自身的power,就給自己找了個“GOD”做靠山,是為“GOD賦予我right”。在power面前的right,扯這跟“GOD賦予我right”,其實就相當於一個人遇到土匪團伙的攔路搶劫時,義正言辭的説“這是天王老子讓我走這條路的”,哦,還相當於學習委員收作業對不交作業的同學義正詞嚴的説“這是老師讓我收的”。
簡言之,就是給自己找一個自己相信比眼前的需要對抗的敵人更“強大”的絕對靠山,以為自己當下的行為找一個絕對的令牌,就是“尚方寶劍”、“御賜金牌”那種性質。
這種邏輯,簡單粗暴。省卻了對自身行為的合理性的反觀內省和維護完善,省卻了自覺自律之後的“理直氣壯”的心理塑造,將行為動機簡單的歸因於一個絕對的、獨立於自己內在因素的絕對外在因素,以一個“絕對強大”的靠山為自己的行為背書。確實是簡單易行。
但是,在華夏,不依事務本身邏輯,而憑恃外力行事,有些個專有名詞,比如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狗仗人勢、因人成事,看出來沒有,這都是些無恥之行。
話説,你所行正大光明,徇情依理,利人利己,問心無愧,那你還需要什麼靠山?你長了嘴巴,不是可以用來與人溝通協調、通情達理的麼?除了一把絕對的尚方寶劍幫你下絕對命令,你不會跟別人交流了?你要行事,各方徇情依理,利人利己,美美與共,那你還需要有個靠山幫你倚強豪奪?
最關鍵的是,這個簡單邏輯可是自由心證的,只要自己想做的事情,加個“權”,那就是給自己授予了一把尚方寶劍了呢。典型話術比如,“人民有……的權利”,“我有……的權利”,等等。話説,到底是誰告訴你有你的聲明對象需要服從的“權利”了?你張張嘴巴就有了?還是GOD告訴你的?那它告訴你的聲明對象並且徵得你的聲明對象同意了沒?
哦,如果你要説“法律賦予我的”,那麼可千萬記住了,法律,是人定的,人定法律賦予你權利,那麼當然可以定法律剝奪你的權利。這是擬定法律者的權力。而擬定法律者,可不等於收錢辦事、為金主伸張意志的訟棍。而且,既然是法律賦予你權利,那麼法律明文之外的權利,你可別自己賦予自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