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課費被判商業賄賂,知名藥企涉案,三條判斷標準曝光_風聞
健识局-健识局官方账号-医事药闻,一图解局。2020-10-27 07:32

不是所有的講課費都能叫做講課費。
作者:chriss
來源:健識局
全文2137字,閲讀需6分****鍾
講課費被盯上了。
廣州市場監管局近期在其“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大講堂”互動中,公佈了12個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中,廣州弘康藥業以講課費名義給醫生支付回扣,被判定構成商業賄賂行為,依法被處以19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68萬餘元的行政處罰。

另據廣州工商局的案件詳情,廣州弘康醫藥負責費森尤斯卡比華瑞製藥有限公司的力能(中長鏈脂肪乳注射液(C6~24))、樂凡命(複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等的配送。
產品中標後,在宴請醫生過程中,廣州弘康醫藥副總經理為促進藥品銷售,向對方承諾了開具其配送藥品,則假借“講課費”名義予以一定金額的現金。
隨後,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就編造了邀請醫生講課相關會務資料申請資金,在相關會議並未召開的情況下,向醫生支付“講課費”,並將相關費用在法定賬外登記留存。
2015年7月2017年7月間,以這種方式,該公司向19家醫院的74位醫生支付了總計181000元的“講課費”,涉及1885171.95元的銷售金額,扣除成本和税費,違法所得金額688686.47元。
近年來,嚴查講課費,將講課費視為灰色利益輸送路徑之一,越來越普遍了。
就在前不久,某三甲醫院就曾大動干戈統計所有醫生2019年講課費情況,還向藥企發出協助函,要求提供邀請函、授課課件、現場照片、勞務協議等資料。而其中一位醫生幾年內收到3000多打款的記錄,也令其很難自證清白。
知名藥企因為講課費被處罰,或者公開宣佈停止講課費的事件也頻繁發生。隨着行業變革的加劇,這種常見的行賄手段也將成為瓦解傳統營銷模式的突破口
消滅“死角”
講課費、贊助費均已受限
廣州的案處罰決定是2018年6月下達,此番廣州市場監管局舊案重提,目的是以案説法。也明確點出,案例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示範性。這也預示着,“講課費”將是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打擊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突破口。
然而,正如行業人士所説,**並不是所有的講課費都能叫講課費。**其中有很多講究。
中國工商出版社官微8月28日發佈了一個案例,對講課費是否定性為賄賂做出瞭解釋。
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2018年6月處理的一起案件中,有藥企為了加強本企業產品在同類型藥品中的競爭優勢,提升產品銷量,從2016年1月至案發,以“講課費”的名義每月向天津地區4家醫院15名醫生支付費用,涉案金額55400元,違法所得250994.37元。
最終當事人被處以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200萬元。
案例分析指出,認定“講課費”為賄賂款的關鍵有三點↓
天津市衞健委已認定醫生收取當事人勞務費的行為違法違紀,給予涉事的醫生處分,證明了醫生收取有關報酬的不合法性;
當事人支付醫生的費用並未如實入賬,而是通過第三方廣告公司以設計費的名義套取後,再支付給醫生,主觀掩蓋行賄的意圖明顯;
當事人提供了醫生參加會議的相關材料,證明會議真實召開,從而狡辯支付“講課費”的合法性,但經執法人員查證會議材料是偽造的。
廣州案例中,涉事企業也符合後兩條的情況。而在商業賄賂認定中,支付金額與銷量有無對應關係是關鍵。
在廣州弘康醫藥的案例中,該公司在經營藥品期間以“講課費”名義支付醫生費用的經營情況統計分析表等就是重要的證據。
這也促使合規要求水漲船高。進入2020年以來,很多企業也在要求醫藥代表提供講課真實發生的證據。
而在衞生系統的行風建設中,除了講課費,學協會、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與藥企之間的學術會、科研協作、捐贈資助等,都納入反腐範疇。可以説,醫藥反腐的“死角”正在清除。
全力圍剿
中國醫藥營銷模式加速蜕變
就在前幾天,有業內人士透露,某知名藥企已取消了其部分腫瘤產品在全國範圍內銷售會議、醫學部會議。
另據健識局統計,包括華海、信立泰、普洛藥業、華北製藥、昆藥集團等已大手筆削減銷售費用。(詳情請見>>轉型決心已定!知名藥企爭減銷售費用,最高砍了60%以上)
更早些時候,GSK不僅對全球銷售隊伍薪酬體系進行調整,**取消了銷售指標,還逐漸停止向醫生支付講課費、註冊費、差旅費等費用。**在2018年GSK恢復了這些費用支付時,中國也並不包括在內。
在其背後,是相關部門的全面圍剿。在市場監管部門出手之前,醫保部門、藥監部門、衞健委,已陸續出台多項政策,以斬斷帶金銷售鏈條。三醫聯動之下,帶金銷售受到了各方力量的合力圍剿。
按照國家藥監局要求,12月1日起,藥代備案制將進入執行期。藥代不再背銷售任務,統方、對醫療機構內設部門和個人直接提供捐贈、資助、贊助,以及誤導醫生使用藥品、影響臨牀合理用藥等行為被明令禁止。學術推廣需要在醫院嚴格監控下進行。
**同時,衞健委的反腐巡視、督察,聯合多部門開展的反腐糾風行動也較以往更加頻繁。**帶量採購常態化擠幹更多藥品價格水分,對帶金銷售更是釜底抽薪。
按照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國家醫保局最新公佈的徵信“黑名單”制度等要求,藥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主體責任更加明確,商業賄賂成本大大提高。
可以看到,在廣州弘康醫藥的案件中,講課費也出自藥品生產企業費森尤斯卡比華瑞製藥的“學術推廣費”。從判決結果看,只有廣州弘康醫藥受到了處罰,並未涉及生產企業。
既往的政策、法規體系下,生產企業甩鍋代理商、藥代全身而退也是常態。在“黑名單”制度12月份各地陸續執行之後,這種情況將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