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電動汽車充電問題——回顧2015年國辦73號文件的實施_風聞
NPCHZW-2020-10-29 22:21
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推動為電動汽車發展創造必要的基礎條件的建設。文件提出了到2020年應該達到的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建立較完善的標準規範和市場監管體系,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形成可持續發展的“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生態體系,在科技和商業創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充電服務企業。”
這個目標是否實現,任務是不是完成,我不知道,也沒有見到有關部門或者組織的説法。這裏我想作為一個電動汽車的使用者談談自己的感受。
作為電動汽車個人用户,我感到電動汽車充電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第一,充電站和充電樁佈局不合理,缺乏管理。有樁不能用的情況比較多;完好率比較低;第二,收費過高。第三,充電樁的間距設置不科學,利用率低。
要解決上述三個問題,我想建議主管部門要深入瞭解用户的體驗,從為用户服務的角度出發,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
首先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
關於電動汽車充電問題,存在兩個錯誤的觀念。第一,就是向燃油車加油時間看齊,要讓電動汽車也在三、五分鐘內充完。為此,要普遍建設直流快充樁,帶來巨大的投資,充電站成本回收難,充電收費高;第二,沒有看到油與電的可獲得性差別,盲目追求加油站式的集中充電站。加油需要有加油站,但充電卻不一定需要充電站。許多的電動車是配備快充與慢充兩種充電接口並且自備充電器。只要有相應的220V電源就可充電。充電時間長也是可以接受的,電動車停駛的時間遠遠多於行駛的時間。只要停車的地方有電源插座,就可隨時充電。在停車場提供大量的220V電源插座的費用是很少的。即使把遙控電費計量裝置也算進去,也不需要多少投資。直流快充只是特殊情況下的臨時解決辦法。
還有一個附帶的小問題要考慮。就是電源插座之間的距離多少為好?我感覺目前充電站也好,充電樁也好,安裝過於密集。其實電源插座之間的距離以四個車位為好。即每個插座可以為每側的兩個車服務。不需要劃分電動車或非電動車車位。任何一個車位,都可以充電。這樣也減少了車主之間的矛盾糾紛 。
目前安裝充電樁是一項專業的服務,小區的物業公司無法介入,造成電動汽車使用收費過高。如果只安裝電源插座,由車主用原車配帶的充電器充電,小區的物業本身就可完成這項佈線安裝插座的工作。這將有利於物業開展工作,提升小區的品質,也方便電動汽車的使用,為推廣電動汽車助力。
同時,建議旅館飯店,特別是住宿過夜的飯店能提供充電的電源插座,可以做為吸引房客的一個亮點。這種服務的成本並不高,可以適當收費。
目前,許多的政府機關或者相關的服務機構不是從服務居民用户的角度出發,解決居民的問題。而處處是為自己着想,動不動就以出了事故如何相威脅,千方百計保證不要在自己任上、身上出現問題和發生事故,至於居民的難處需求,只要政府文件沒有提到,就完全不考慮,也不想法解決。要解決問題只能等上面的領導或者文件,自己一點主動性都沒有。這是許多讓人不滿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