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最後幾個月企業怎麼解決成本票問題?_風聞
莫林-2020-10-30 11:01
2020年各種虛開偷税漏税案的發生,税務銀行檢查的越來越嚴,以票控税,金税三期大數據監控,銀行也嚴格管理開户企業,一旦出現資金異常,都可能被税務稽查,約談法人,在税務嚴查的環境下,沒有享受政策扶持、沒有合法渠道解決成本的企業,税負壓力將更加嚴峻,馬上又到年底了,是企業回籠資金和開票的高峯期,拿到款項或是收益就意味着需要繳税,買票等違規行為被徹底封死,加上今年市場行情不太樂觀,對於一些利潤高缺少成本的企業來説,最後到手的例如縮水一大半。
最後兩個月企業怎麼操作才能合理合法的減少税收受壓力?下面給大家説説兩種解決成本票的方式,企業可以綜合考慮選擇合適的方式。
第一種:小規模納税人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
為了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很多偏遠地區、民族自治區都在實行總部經濟招商模式,以税收優惠政策吸引企業入駐當地税收園區,且不需要實體辦公。其中核定徵收是今年來廣受企業家歡迎的政策。
一些服務行業,利潤高、成本少,賬目利潤虛高,同樣的企業所得税及分紅税壓力大,那麼企業這個時候就可以通過總部經濟招商模式,在税收園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個人獨資企業依法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分紅時不需要繳納分紅税,屬於個人經營所得,一般是按照10%應税所得税核定,對應五級累進制計算個人經營所得税。

可能不是很理解,舉個例子,比如有500萬的業務,那麼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繳納的個人經營所得税是500萬/1.03*10%(核定的税率)*30%-4.05(5%-35%五級累進制税率及速算扣除數)=10.51萬。需要繳納的增值税:500萬/1.03*3%=14.56萬,附加税:14.56萬*6%=0.87萬,合計:25.94萬,個人獨資企業繳納25萬左右的税金就可以按照利潤分配的方式轉入法人私人賬户自由支配。
那麼缺少成本票的有限公司,就可以利用核定徵收,在税收園區成立相匹配的個人獨資企業為公司的下游服務商,把業務分包到個人獨資企業上面去做,比如一些技術服務、設計服務、市場推廣服務、居間服務等,按照綜合税率5%去納税,按照上面所計算的500萬的業務繳納25萬左右的税金,跟相同的業務量按照查賬徵收繳税200萬要合適的多,且個人獨資企業核定納税,不需要看進項,按照開票額核定,可以給公司開具服務類型的票據及3%的專票做成本。常見的工作室、中心等都是屬於個人獨資企業的模式,2020年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按照1%徵收,個人獨資企業的綜合税率變為3%左右,500萬繳納15萬左右的税金就行了。
第二種:自然人代徵
個人在年底臨時取得收入,沒辦法給企業提供票據,那麼企業沒有成本税收壓力同樣大,若是要求個人去税務按照勞務報酬代徵,則需要繳納20%的税金,對於個人來説不太願意承受。100萬的錢,到手後剩80萬。企業不願意承擔税負、個人同樣也不願意,這個時候就可以讓個人通過委託代徵的模式,到税務進行代開,按照1%的增值税、0.06%的附加税、個税核定0.5%,完税憑證1.56%。這種方式是把個人認定為個體工商户,劃入個人經營所得計算税金,所以相比於勞務報酬税率要低很多,100萬*1.56%=1.56萬的税金。個人就可以代徵普票,企業可以列支成本。

核定徵收和自然人代徵都可以有效解決年底成本問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1. 個人獨資企業辦理週期下來差不多需要接近一個月時間,馬上11月份,需要趕在12月份開票的企業,11月份就要着手準備,要是為明年做準備的也可以開始行動,明年小規模增值税回覆3%,綜合税率也將恢復5%。
2. 通過自然人代徵的模式,優點是方便、快捷,、不需要人到場、但是要公司可以接受個人代開的普票才行。
綜上所述,能夠接受普票,急需解決成本的可以考慮委託代徵,需要專票長期接業務的可以考慮個人獨資企業核定。業務一定要真實、三流一致,才能合理合法的解決税收問題。年底成本票沒辦法解決的朋友可以聯繫我交流溝通,咱直接對接税收園區。公眾號《核定徵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