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給汪精衞這樣的漢奸“翻案”嗎?_風聞
Moss从未叛逃-2020-11-01 15:50
來源:中國歷史研究院
“一百多鬼子,二百多偽軍……”這是電影《地道戰》裏的一句台詞。兩個數字,令人沉思。
國家危難,大廈將傾,無數精忠報國的壯烈之士慷慨赴死,為國捐軀。
但同時,也有一些生於中國大地、長於這片熱土的軟骨頭,背叛了祖國和人民,充當外敵侵華的“狗腿子”,幹起了賣國求榮的勾當。
歷史是嚴正的。它對於投降行徑和賣國行為,向來不假辭色,將其牢牢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不可思議的是,一段時間裏頗有一些人跳出來,試圖為歷史上一些著名的漢奸和賣國賊塗脂抹粉、美化翻案。有的公然吹捧“汪精衞是英雄”,有的公然為秦檜著書立説,宣揚秦檜的不世之功!
對此等行徑,只能有一個回答:叛徒,就是叛徒!漢奸,就是漢奸!
投降賣國,不容美化!
今天我們且以汪精衞為例,為叛徒和漢奸作一畫像。
何為家國大義,何為蠅營狗苟,將於此盡顯。
這正是我們要不斷地回顧歷史,向歷史學習的價值所在。
汪精衞:投降、賣國和“漢奸”的標本
抗日戰爭,中國是戰勝國。但同時,我們也付出了耗時長達14年、死傷3500萬人、財產損失達6000多億美元的巨大代價。這其中,漢奸猖獗不能不説是一個重要原因。

媚日投敵的汪精衞
汪精衞,曾經是一位名聲顯赫的“愛國者”、“革命黨人”,孫中山先生的親信。1910年3月,他挺身刺殺清政府攝政王載灃,被捕後寫下了“慷慨歌燕市,從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的“獄中詩”。他一度成為當時所有愛國者心目中的“英雄”,“獄中詩”也風靡一時!
然而,恰恰是這樣一位“愛國者”、“革命者”,後來居然墮落成為民族罪人,淪落為臭名昭著的大漢奸、賣國賊,不能不讓人感慨萬千。
1925年,汪精衞加入孫中山北上的行列,成為孫中山遺囑的起草人和見證者。隨後,汪精衞當選為國民政府主席兼軍事委員會主席,成為中國國民黨的最高領導人。
上海爆發“一·二八”事變後,十九路軍奮起抵抗,全國人民萬眾一心,同仇敵愾,但汪精衞一開始便被恐日情緒所包圍。他被日軍的淫威壓倒,只看到日本的強大,卻看不到中國得道多助的優勢。汪精衞認為:“須知數十年來,中國軍事經濟,在物質上着着落後,固不待言;即組織上亦幼稚不完善。”他害怕打仗,夢想交涉言和。1932年5月在蔣、汪的同意下,國民政府跟日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淞滬停戰協定》。
1935年3月18日,以民國“美男子”著稱的汪精衞畫像出現在美國《時代週刊》封面上。頗有意味的是,在描述其經歷時把他比喻為“鯨魚的鬍鬚”,意思是容易彎曲,也容易反擊,暗諷汪對日態度變了,已經彎曲了。

美國時代週刊的汪精衞
果不其然,在遭遇一次次抵抗失敗和主政挫折後,曾一度主張積極抗戰的“鯨鬚汪”,完全改變了立場,成了堅決“主和派”的代表人物。在日本咄咄逼人的擠壓下,他的“鯨鬚”徹底彎曲了。
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汪精衞雖在口頭上也叫嚷抗戰,但對戰局始終抱悲觀態度,稱“茫茫前途,不知要變成什麼樣子!”在不到半年時間裏,汪氏不僅多次當蔣之面“進言和平”,而且為此給蔣寫了十幾封信。
以汪為首,逐漸在他的周圍形成了國民黨內的親日派集團,以周佛海為中心的“低調俱樂部”成為一個有代表性的團體。汪精衞與周佛海等勾結,導致了國民黨抗日陣營的分裂和叛國投敵集團的產生。
1938年12月29日,汪精衞發表《豔電》,響應日本首相近衞的對華聲明。電文吹捧日本法西斯“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無賠償軍費之要求”,“不但尊重中國之主權,且將仿明治維新前例,以允許內地居住、營業之自由為條件,交還租界,廢除治外法權,俾中國能完成其獨立”。
1939年5月,汪精衞等赴日,與日本當權者直接進行賣國交易。回國後宣佈“反共睦鄰”的基本政策。12月,與日本特務機關簽訂《日華新關係調整綱要》,以出賣國家的領土主權為代價,換取日本對其成立偽政權的支持。1940年3月30日,汪偽國民政府“還都”南京,汪精衞成為汪偽政權的主腦。

偽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衞
12月30日,汪日簽署“基本關係密約”以及“汪日滿共同宣言”,這是全面投降日本侵略者的協定。參加談判的陶希聖事後披露説:日本提出的條件所包括的地域,從黑龍江到海南島,包含的事物,下至礦產,上至氣象,內至河道,外至領海,大陸上則由東南以至於西北,一切的一切“毫無遺漏地由日本持有或控制”。
這無疑是**“使我亡國滅種的實施方案,就是我四萬萬五千萬人民的賣身契”**,必將使中國人民的命運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比袁世凱所接受的“二十一條”,更要危險萬分!

當年各界對汪精衞賣國條約的評論報道
南京偽政府建立後,汪精衞在日本佔領軍當局的支持下,以“東亞聯盟”為旗幟,採取各種措施,“強化國民政府”。為此,汪精衞解散了淪陷區內的各種黨派團體,建立“東亞聯盟中國總會”,“使形成為一大廣泛的國民運動,強化國民黨領導中心的全能機構,達到黨、政、民一元化的境地”;接着,在華中淪陷區推行殘酷的“清鄉”運動,圍剿各抗日武裝以改變該政府政令不出城門的狀況;後開展“新國民運動”,在思想領域奴化淪陷區人民等,為日本侵略者統治淪陷區充當馬前卒。

汪精衞參加日、偽軍聯合演習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要求汪參加它對英、美的宣戰。汪精衞的條件是廢除他所厭惡的1940年11月的基本條約。他的條件最後得到了滿足,汪政權遂於1943年1月9日對盟國宣戰。得到了更多自治權後,汪精衞表現得對日本主子感恩戴德,極盡奴顏婢膝之態。由鼓吹“共存共榮”、“同甘共苦”,進一步提升到叫嚷與日本“死中求生”的程度。他叫嚷要“拿出全副精神,放在‘決戰第一上面’”,汪精衞還參加日本主導的“大東亞會議”,與東亞各國的日本傀儡政權首腦會晤結盟。與此同時,汪精衞又將淪陷區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都納入了所謂“戰時體制”的軌道,以配合日本侵略者的“大東亞聖戰”,一副不顧一切效忠日本主子的嘴臉。

1942年12月,日軍扶植的偽“南京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衞(右三)前往東京,參加“大東亞戰爭一週年紀念會”。圖為汪精衞會見東條英機(左三)時的情形,東條英機抽着煙,得意之色溢於言表。
1943年8月,汪精衞舊傷復發,日本軍醫診斷為“多發性骨髓腫”,病根在1935年遇刺時仍留體內的子彈,也與他因日本侵略者在太平洋戰爭中敗跡日益明顯而心境惡劣有關。次年11月10日,不治身亡,葬於南京明孝陵前的梅花山。
抗日戰爭勝利之後,南京人民對汪精衞的墳墓留在梅花山十分不滿,紛紛要求剷除。蔣介石在輿論的壓力下,派何應欽於1946年1月21日將汪墳炸燬。
汪精衞雖已屍骸無存,但其叛國鉅奸之惡名卻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當年,抗日英雄楊靖宇陷於日偽重圍之中,輾轉雪原之間,周圍人一個個叛變投敵,而又反過來替日軍勸降。一個叫趙廷喜的同鄉對楊靖宇説:“我看還是投降吧,如今‘滿洲國’不殺投降的人。”豈止不殺,投降了日本人還打算讓他當偽滿洲國軍政部長呢。楊靖宇沉默一會兒嘆道:“老鄉,我們中國人都投降了,還有中國嗎?”
這是一個穿越時空、令人震撼的歷史拷問!今天之所以還有中國,就是因為有楊靖宇這樣大寫的人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倘若遍地都是漢奸,哪還有今日之中國?
這一段歷史不斷警示世人:斷根去魂、亡國亡種的危險絕非危言聳聽,走狗不容姑息,漢奸不容美化!
別找藉口!揭開汪精衞的本質
沒有任何藉口!“漢奸”汪精衞的本質,説到底是根本價值觀的淪喪。
“居其地,而獻其土,視為不忠。食其祿,而弒其主,視為不義”。忠奸正偽是中國人最基本也是最大的道德命題。

汪精衞訪問日本時與頭號甲級戰犯東條英機
漢奸的本質特徵是背叛、出賣國家和民族利益。既然是“出賣”,就必然會有“進益”,漢奸是不會做賠本買賣的。為了一己之私利,而不惜出賣國家、民族利益,是漢奸定義的基本條件。
所謂“小奸出於愚,大奸出於智”,汪精衞敢跳火坑做漢奸,與其野心勃勃、權力慾望膨脹有較大關係。汪精衞本來擁有優越的政治優勢,長期與蔣介石爭領袖地位而居於下風,只得到國民黨副總裁、中央政治會議主席等虛名而無實權,自嘲為蔣記“賬房先生”“秘書處”。故此,另闢蹊徑,再起爐灶,企圖藉助外力以滿足其“領袖慾”,成為汪精衞附逆的重要文化心理因素。
汪精衞臨終時説了這樣一段話——“我為什麼要玷污自己的名聲?讓自己40多年獻身國事的光榮業績毀於一旦?因為國家處於危難之際……只要靠機智才能保全它……”無恥的嘴臉躍然紙上,讓人對人性的惡歎為觀止。

汪精衞登上偽國民政府“寶座”
所以汪精衞是不折不扣的賣國賊,所謂“曲線救國”是他自我洗白的一種方式而已。
挖空心思為漢奸“翻案”的奇談怪論
中國歷史上不乏奸人,諸如石敬瑭、秦檜、張弘範、吳三桂、洪承疇、汪精衞之流,這樣的人歷朝歷代都遭人唾棄。想不到的是,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人竟然打着“言論自由”的幌子和“學術研究”的旗號,“任性”地解構歷史、歪曲真相,為抗戰期間的漢奸、賣國賊叫好、翻案。特別是隨着社會思潮的多樣、多元、多變以及西方敵對勢力的滲透,詆譭英雄、美化漢奸成了意識形態領域不可小覷的一個問題。
其一,對漢奸的某些“優點”進行宣揚,試圖洗刷他們“賣國賊”的身份。比如網上一些“汪粉”讚美汪精衞是“美男子”,“才華橫溢”,“受過高等教育”等,試圖掩蓋其是“漢奸”的事實。
可惜,這些所謂的優點都跟他是“漢奸”“賣國賊”毫不衝突。汪精衞也許有貌,也許有才,但他缺的是“德”,少的是“義”,而且是大德大義。正由此,汪精衞的“美男子”外表更彰顯其內心的醜陋,“才華橫溢”足以助其為惡。
其二,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應“以個人生存需求為最重要需求”,“出於從對個體生命的尊重出發,則漢奸的選擇也不那麼不可饒恕”。
這完全是為漢奸張目的歪理。誠然,人有維護自己生命的權利,但對一個國家、民族而言,捨生取義、捐軀為民,是必須始終不渝堅守的核心價值。
“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未聞以道殉乎人者也。”“臨大節而不可奪”,是古往今來仁人志士推崇的行為準則。“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的岳飛,“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國破尚如此,我何惜此頭”的抗日英雄吉鴻昌,“寧死不當俘虜”的東北抗聯八名投江女戰士,就是他們中的典型代表。
在侵略者的野蠻行徑面前,“為個人的生命考慮”卻以犧牲更多人的生命和民族利益為代價,漢奸們的這種“苟活”還有一點正義和良知可言嗎?
倘若按照上述“漢奸理論”行事,活着就是“最重要需求”,為國捐軀倒成了“傻老冒”,中國人根本就不能站起來**。**

1941年汪精衞招待納粹德國使節
其三,有人公開宣稱,“殖民就是進步,殖民時間越長越先進,漢奸在客觀上起到了促進歷史進步的作用”。
這種論調可謂荒唐至極。“殖民”本身就是帶着血腥和掠奪印記的醜惡行徑。像非洲許多國家被殖民很久,非但沒有什麼進步發展,反而成為這個星球上最貧窮落後的地區。一些人的“漢奸思維”只看到殖民者許給自己的小利,卻無視整個民族因殖民所遭到的歧視、掠奪以及所導致的種種惡果。世界上哪有一個國家能靠殖民,實現經濟獨立、政治民主、人民幸福了?
美化殖民完全是一種奴才心態。背叛民族、背叛祖國、背叛同胞,甘當日本帝國主義的走狗,只能在歷史上起到一點反面教員的作用,何談任何意義上的進步?尤其像我們這樣一個落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大國,只有實現獨立自主,才能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無論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中國絕不能成為仰帝國主義鼻息的附庸。
其四,有的所謂學者辨稱:有些漢奸如汪精衞“他自己下地獄,為的是減輕老百姓的痛苦”,“作為抵擋日本人欺壓人民的緩衝器,這樣的漢奸非但沒有錯,而且是真正的英雄。”
這種公然為漢奸翻案的言論,已經超出了道德的底線。汪精衞投敵後,是保存了國家元氣還是摧毀了國家元氣?
歷史真相是:國民黨第二號人物當了漢奸,極大動搖了一部分人的抗日決心,一些投機政客和軍人望風投降,追隨汪精衞降日的國民黨中央委員多達20餘人,並由此構成了汪偽政權的班底。
汪日簽署了“基本關係密約”以及“汪日滿共同宣言”,參加談判的陶希聖事後披露説:日本提出的條件所包括的地域,從黑龍江到海南島,包含的事物,下至礦產,上至氣象,內至河道,外至領海,大陸上則由東南以至於西北,一切的一切“毫無遺漏地由日本持有或控制”。汪精衞還幫助日本人屠殺抗日軍民,籌糧籌款,掠奪資源,進行殖民宣傳和奴化教育,完全淪為侵略者的打手和幫兇。**一個出賣民族尊嚴的人,怎麼會是“英雄”?一個出賣國家利益的人,怎麼會“沒有錯”?**這是愛國,還是要把國家徹底毀滅?
不論説得多麼天花亂墜,不管打着什麼華麗旗號,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當年,面對所謂“和運”“保民”“曲線救國”的漢奸論調,愛國僑領陳嘉庚有一個簡單的判斷:“敵未退出我國土即言和當以漢奸國賊論”,這一提議由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通過,並被後人譽為“古今中外最偉大的一個提案”。據稱,當時主和派的汪精衞在唸到該提案時臉色發白。
想不到,當年漢奸賣國“視降敵為保民,稱亡國為和平”的陳詞濫調,今天居然成了為漢奸翻案的藉口和依據。
大國尊嚴,不容褻瀆!
抗戰14年間,中國軍民傷亡達3500萬人,其中,死於戰火的無辜百姓超過1600萬。
詩人田間曾寫過這樣一首詩:
假如我們不去打仗,
敵人用刺刀殺死了我們,
還要用手指着我們骨頭説:
“看,這是奴隸!”
“漢奸”就是這樣的“奴隸”。漢奸其實並沒有骨頭,即便有,也是軟的。
至於為什麼我們沒有亡國滅種,究其原因,還是如田間詩中所詮釋的那樣,是因為這14年間,總有些人站了出來,同外敵進行不息的戰鬥。
他們中有的人已經很老了,雖年過花甲仍參加八路軍,翻山越嶺,救治傷員,他叫蔣維平。

有的英雄還很小,被捕時不到5歲,就義前還在高喊“我不吃亡國奴飯!”他叫金子,是烈士王鳳閣之子。

從老人到孩子,他們英勇無畏,但他們唯獨不敢做的一件事就是**——當****“漢奸”**。
**他們捍衞的是我們這個國家不可褻瀆的尊嚴。**這也是我們最後的尊嚴,若是這個也被完全丟掉了,我們就真的一無所有了。
時代變了。
如今的新中國與半殖民地的舊中國早已不可同日而語,新中國成立以來取得的偉大成就舉世公認。中國人,早已經堂堂正正地挺直了腰桿子。
中國不自辱,誰能辱之?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如果現在連歷史上已有公論和定論的“賣國賊”“走狗”“漢奸”都能被美化,那真的是愧對先烈英靈!
銘記和守護大國尊嚴,對美化漢奸絕不姑息,是為了捨生取義的同胞安息!是為了中華民族能挺起胸膛屹立於世界之林!
這無關乎什麼刻薄、狹隘、記仇,這是一個關乎五千年民族歷史和億萬中華兒女尊嚴、骨氣和“永不背叛”精神的嚴肅命題!
對這個大問題,一位偉大的詩人曾經在獄中寫下了這樣的答案:
“是氣所磅礴,凜烈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
這種氣,叫做正氣。
這種氣,將使我們隔着各色脂粉,看清一切漢奸和叛徒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