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金融發展伴隨監管變革,從“命令服從”到“包容創新”_風聞
陈根-知名科技作家为你解读科技与生活的方方面面。2020-11-04 08:33
文/陳根
“中國的問題正好相反,不是金融系統性風險,而是缺乏金融生態系統的風險”。
“今天的銀行延續的還是當鋪思想,抵押和擔保就是最當的當鋪”。
“監和管是兩件事,監是看着你發展,管是有問題的時候才去管,但是我們現在管的能力很強,監的能力不夠。”
10月25日,螞蟻集團上市前夕,在外灘金融峯會上,馬雲對中國金融監管政策的尖鋭演講,在金融圈熱議至今。
10月31日,國務院副總理劉鶴主持召開國務院金融委會議,會議的新聞稿,少見地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討論瞭如何監管金融科技、金融創新,與馬雲演講的主題內容,近期螞蟻集團、陸金所等金融科技公司陸續上市明顯相關。
11月2日,證監會官網發佈消息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螞蟻集團實際控制人馬雲、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進行了監管約談。儘管監管機構未提供進一步的細節,但根據一貫的傳統,“約談”通常表示被當局敲打。
不論是馬雲的主題演講,還是監管機構的表態,都直接關涉着一個現實問題,那就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難題。
事實上,在互聯網技術的加持下,金融行業的確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全球範圍內的支付、跨境匯款、網絡借貸、銀行保險、證券資管等領域“橫空出世”,改變了金融行業的樣貌,對消費者、投資者大有裨益,諸多公司也得到了資本的青睞。
**另一方面,****金融的創新往往伴隨着對傳統制度、體系和結構的“破壞”,這一“破壞性創新”的特質令監管陷入兩難:**過於嚴苛容易阻礙了金融創新,過於寬鬆又容易放任風險的蔓延。為此,金融監管不得不在油門和剎車中顧此失彼。
如何面對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帶來的問題和風險,建立我國大型互聯網企業有效的監管框架,在金融安全和金融創新之間取得平衡已成為時下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也是關乎個人、社會、國家的重要問題。
科技進步帶來金融發展
一部金融發展史,就是一部科技進步史**。**金融業和金融監管始終跟隨着科技創新的步伐不斷發展。信息時代下,以互聯網、雲計算、人工智能/深度學習/高級數據分析、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到來,對金融業產生前所未有的顛覆性影響。
科技與金融的結合刺激着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和對數字金融服務的需求,以科技創新驅動的金融業逐漸改變金融業傳統結構,打破金融業與非金融業的界限**,**這也就是所謂的“金融科技”。
以國內的金融科技行業為例。按照服務的直接對象不同為標準,消費者端業務(To C)和機構端業務(To B)是兩類發展路線。
消費者端業務(To C)以互聯網生態為邏輯,以互聯網思維佈局,強調消費者生態,包括消費場景、消費習慣等等,用技術手段提供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從而以點帶面,打通消費者端的金融市場。比如,以數字支付這種與消費強關聯的應用入手,從消費金融到互聯網理財,再到保險等各類業態。
機構端業務(To B)往往以產業上下游緊密商貿關係為邏輯,強調產業“合作”,重點關注行業中的物流、信息流、資金流,通過技術解決機構端的場景、用户、產品和運營等方面需求,包括:線上場景的融合和線下場景的升級;服務的下沉和客户的精細化管理;工作流程數字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數字化等。
於是,大型互聯網平台依託其積累的大量消費者流量與數據加之數據分析能力迅速成長。包括阿里、騰訊、百度、京東等,就利用其長期服務積累的客户數據和新興的大數據處理技術,不斷向金融領域滲透,發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我國金融服務生態,特別是在一些小額、零售行業,起到了積極助推作用。
比如,在電子支付領域,推動我國支付服務深刻變革。今年二季度,我國電子支付業務中,非銀支付機構電子支付業務筆數是商業銀行的3.52倍。在信貸領域,大型互聯網企業積極開展小額信貸業務,促進服務重心不斷下沉,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提升。螞蟻小貸“花唄”的用户量超過1億元,其中約50%分佈在三線以下城市。同時,在徵信服務領域以及資產管理領域,大型互聯網公司的入場也對也促進了行業的發展。
金融發展伴隨監管變革
一部金融史**,也是一部監管變革史**。金融的創新往往伴隨着對傳統制度、體系和結構的“破壞”,這一“破壞性創新”的特質令監管陷入兩難:過於嚴苛容易阻礙了金融創新,過於寬鬆又容易放任風險的蔓延。為此,金融監管不得不在油門和剎車中顧此失彼。
金融科技創新導致了金融風險泛化。金融風險泛化首先表現在社會出現的“泛金融化”現象,即傳統上必須依賴金融機構才能獲得的金融服務,現在可以由非金融機構或者個人提供。
從前,銀行、證券交易所是籌資的主要渠道,現在,P2P、眾籌以及在我國被取締的首次代幣發行也可以為客户提供融資。過去占主導地位的以交易所為基礎的經紀人,如專業經紀人、場內經紀人,逐漸讓位於新出現的中介機構,後者也能為證券交易提供交易場所和流動性。原屬於金融機構的傳統金融業務向新入行的非金融機構分流,後者利用自己的創新技術向客户提供低成本的產品。
於是,相同的金融風險也****變得更加頻發、更為嚴重。在信用風險方面,由於P2P平台有更大的風險愛好、信貸風險模型測試不足、激勵不相容等原因,它們的信用風險可能遠大於銀行。
在流動性風險方面,P2P貸款和股權眾籌的股權由於缺乏從事交易的二級市場,它們的流動性比銀行貸款和一般股票要低。高頻交易者沒有任何義務向市場提供流動性,他們在市場情況良好時提供流動性,在市場情況惡化時則抽逃流動性,其抽逃速度遠非一般投資者所能企及。
2007年**,****中國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貸的成立標誌着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興起。**根據“網貸之家”的統計數據顯示,十年之後的2017年中國P2P網絡借貸行業的成交量已達到28048.49億元人民幣。
然而,根據銀保監會的相關統計,截至2020****年8月末,全國在運營網貸機構為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借貸餘額下降了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了73%。網貸機構無論數量、參與人數,還是借貸規模已連續26個月下降。
同時,20餘省市相繼宣佈全部取締轄區內網貸業務。隨着監管機構對網貸平台的專項整治工作今年年底結束轉入常規監管,按照一些媒體的判斷,“P2P平台全部退出已經進入了倒計時”。
P2P平台爆雷令成千上萬的投資人捲入其中,很多人甚至落得“血本無歸”的結局。事實上,這也是近幾年中國網絡貸款平台的新常態。
此外,大型互聯網公司進入金融領域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金融業的本質特徵,金融業傳統上面臨的風險,如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期限和幣種錯配風險,以及一些總量和結構性問題都依舊存在。而新增的風險還包括壟斷和不公平競爭、產品和業務邊界模糊、信息技術可控性、穩定性風險、數據泄露與侵權風險以及系統性風險等。
在P2P爆雷以及金融科技風險加增的背景下,各地一改之前的寬容態度,陸續出台《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實施細則》,對金融科技的法律要求層層加碼,金融科技平台也面臨着日趨嚴峻的合規壓力。
“命令服從”和“破壞創新”
中國資本市場經過三十年的發展所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
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數量已經突破4000家;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上市制度的改革,成為全球接納和包容“同股不同權”構架的資本市場之一;全球規模最大的螞蟻集團IPO首次在全球金融中心紐約之外的上海完成定價等。
一方面,中國資本市場三十年發展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至今仍****以銀行主導融資實現。比如,銀行對於具體融資業務開展,更多強調抵押擔保;對於提供債務融資的銀行的風險控制,更多強調準備金;在監管實踐中,以事先的准入限制,金融從業牌照審核為主;背後體現的是宏觀審慎管理的監管理念,目的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另一方面,在快速迭代的互聯網和日新月異的金融創新面前,遵循着“命令服從”中心化邏輯的金融監管,與以“破壞創新”為特色的互聯網金融出現格格不入****的困境。不論是馬雲的主題演講,還是監管機構的表態,監管金融科技、金融創新都是時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在更廣義的角度上,“服務就是監管”。互聯網金融本身是為實體經濟服務的服務業,它也是新經濟的一個亮點和增長點,因為互聯網金融本身就是對傳統金融的一個突破。
從國家金融安全的角度來看,將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首位和定為核心監管目標沒有問題,自然要全力防範和守住底線,但同時要明確的是,避免損害投資者利益和傷害市場生態環境。只有****平衡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和保護投資者權益之間的關係,監管才能走上正路,市場才能迴歸市場。
一條可實施的路徑是從單方面****的“監管”轉向多方參與的“治理”。加強監管協調,推動監管機構之間的數據和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提高監管政策在制定和執行等各個層面的協調。
根據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的界定,從監管向治理的轉變,意味着權威主體從“單一監管機構”向“多利益相關方”轉變,權威性質從“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向“自下而上的協商性”轉變,權威來源從“法律”向“行業自律規則”轉變。而這恰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在互聯網領域,要充分發揮政府、互聯網企業、技術社羣、民間機構、公民個人等各個主體作用。
另一方面,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監管制度體系。明確監督管理原則,立足金融消費者保護、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維護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確保金融穩定安全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為目標,建立健全有效監管框架。
這需要嚴格市場準入,全面推行功能監管。並且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在平衡個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加強數據管理,防止數據壟斷。同時完善相關技術和業務標準。發揮相關職能部門作用,制定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標準和風險規則,發揮標準規則、檢測認證作用,推動大型互聯網企業在技術及其業務運用上有序合規發展。
最後,面對監管和法規面面俱到有可能會抑制金融創新,而太鬆又會縱容金融亂象和金融詐騙的兩難,在單方面的“監管”轉向多方參與的“治理”,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監管制度體系的同時,依舊需要平衡好監管與市場創新發展的節奏。
這意味着,需要高度理解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的深層次含義,要適應市場化發展和市場化監管的大潮,尊重市場化規則,構建法治化的市場環境,在安全中實現創新,在包容中促進創新,讓市場提高市場化和自我修復能力。
金融的本質是克服資金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信息的不對稱,從而為雙方創造價值。金融科技的風險集聚綜合着多方面的原因**,其風險化解亦無法畢其功於一時,而只有積極穩妥的頂層設計和監管思路的與時俱進,才能在金融安全中促進金融創新****,發展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