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一頓飯,花了12萬,這個妹子被判刑兩年_風聞
雾满拦江-雾满拦江官方账号-当代著名畅销书作家,天使投资人,腾云智库成员2020-11-09 13:13
文 | 霧滿攔江
(01)
上海,有個妹子被判兩年。
因為她吃飯不付錢。
瞬間轟動朋友圈,人人都感覺這條新聞好怪異,但卻説不清怪在哪裏。
(02)
妹子姓石,就叫她石姑娘好了。
剛剛25歲。
生日在8月。
但今年5月20號,石姑娘招集眾家閨蜜,聚於上海一家KTV,聲稱要給她自己過生日。
石姑娘這場詭異的慶生,賬單如下:
吃飯,2萬元。
開了瓶路易十三,4萬元。
飯局中打開150瓶香檳,潑灑在包廂裏,共計6萬元。
飯吃完了,路易十三喝光了,香檳也灑完了,尷尬來了——石姑娘沒得錢。

商家報警。

她被送上法庭,罪名是詐騙。
石姑娘父親急急趕來,可憐這位老父親,只是個打工仔,他掏出了自己積年打工積蓄,也只有4萬元而已。
石姑娘被判2年,緩刑兩年。
還罰了5000塊。
媒體援引檢察官的話,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要理性冷靜,切勿進行與自己能力不相匹配的消費。
這話説的,合計拿石姑娘當白痴了。
石姑娘25歲,媒體或法庭也未透露説她有什麼智力殘疾。自己的家境她比任何人都清楚,一頓飯12萬的消費賬單,豈是“不理性”所能解釋?
媒體試圖將此定性為“虛榮而不理性的消費”,但事件明顯不是這種情形。
這就是朋友圈引炸的原因,因為媒體的遮掩,太過於拙劣了。
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我們啓用律證式思維,覆盤一下當時飯局的場景。
(03)
什麼叫律證式思維?
就是警察和律師,習慣性動用的思考方式。
警察和律師,遇到事情時,會最大程度的復原事情過程,每一個細節,每一個動作都不可以有誤差。然後警察依據復原場景,援引法律。檢察院的任務的是依據警方的這些資料,在法庭上提出指控。
而律師,同樣依據復原場景,為當事人辯護。
律證思維可以過濾掉人的不牢固記憶、謊言虛構,狡詐偽飾,可最大程度的接近事實,進而認清一個人。
比如老張對你説,要警惕小李,小李是個邪惡的小人。
嗯,你第一個問題是,小李怎麼個邪惡法呢?按律證式思維復原,你發現老張長年向小李借錢,借了幾十萬也不還。現在小李要結婚了,催老張還錢,老張怒了,所以指控小李邪惡。但當你恢復這個場景,就知道邪惡的是老張而非小李,那麼你就會選擇近小李而遠老張,避免被老張坑害。
這就是律證式思維的意義。
復原石姑娘KTV消費場景,我們不可能去把石姑娘捉來,嚴刑逼供。
只能用數學。
——只能關注事件過程中的數量變化。
事件中,石姑娘的慶生,潑灑了150瓶香檳,這是我們唯一可以觀察的變量。
問題是:潑灑一瓶香檳,要用多少時間?
你可以做個試驗,打開一瓶路易十三,咕嘟咕嘟倒入下水道——你會發現,這瓶酒倒光的時間,大約50秒。
而潑灑一瓶香檳,大概是倒光一瓶酒的一倍半時間,1分15秒左右。
——如果石姑娘獨自,或是任何一個人,要潑灑150瓶香檳的話,費時不短於3個小時。
3個小時。
那一夜的KTV包房中,當石姑娘花3個小時潑灑香檳時,她不累嗎?不餓嗎?胳膊不酸嗎?不坐下來歇口氣嗎?她那些親愛的好閨蜜們,就靜靜的坐在座位上看着她嗎?
——標準答案是,這150瓶香檳,不是石姑娘一個人潑灑的。
——而是她的好閨蜜們乾的!
一個人倒掉150瓶香檳,要用三個小時。但眾人拾柴火焰高,閨蜜倒酒速度快,10個閨蜜一起動手,不到20分鐘就OK了。

這些詭異的女人,來參加石姑娘的慶生,卻瘋狂潑灑掉150瓶香檳,而在這個過程中石姑娘卻不阻止,甚至與她們一起瘋狂。
她們到底在幹什麼?
(04)
石姑娘聚攏一夥詭異閨蜜,根本就不是為了吃飯或慶生,而是燒錢。
燒誰的錢?
一個未曾被媒體披露的男人,出現了。
出現了。
這個男人,可能與石姑娘網絡認識,也可能通過其它途徑,雙方互動過程中,還有一些未經證實的表述。
於是石姑娘與閨蜜們合謀,假稱自己過生日,將這個男人引出來。
——狠宰他一頓!
男人來了,正點抵達KTV包房。
石姑娘與閨蜜開始“正常消費”,也就是點了2萬元的飯菜,外加一瓶4萬的路易十三。但感覺這些還不夠解氣,又要了150瓶香檳,開始瘋狂潑灑。
男人真有錢還是假有錢,我們不清楚。
他心裏想什麼,我們也不知道。
但他一定哈哈大笑着站起:面對疾風吧……我去趟洗手間。
然後他就尿遁了。
尿遁了。
等到石姑娘發現要坑的冤大頭,機智尿遁,她應該是驚呆了。
閨蜜趕緊將剩餘的香檳潑灑殆盡,而後做鳥獸四散。
都跑了。
只有以自己名字訂房的石姑娘,逃無可逃。

她是被閨蜜坑了。
——被閨蜜們灌輸給她的一種惡毒人生觀念,給坑了。
(05)
石姑娘被判緩兩年,不是因為虛榮高消費。
而是她落到了壞人堆裏。
這堆壞人有三個特點:
第一個,蠢。
人生路上認識一些朋友,本來可以在正常範疇內合作,雙方談個生意啦,一起做點賺錢的事啦,介紹個工作機會啦。可閨蜜手把手教會了石姑娘把長期合作,惡化為短期欺詐。最要命的是,欺詐時還讓“冤大頭逃逸”。這叫蠢不可及。
第二個,壞。
就算把相識的朋友,騙出來做個冤大頭,“美美的吃一頓”,其實也未償不可。
但這些壞人想的是破壞石姑娘與對方的關係,所以點了6萬元的酒菜還嫌不過癮,乾脆當場潑灑香檳,目的就是噁心對方,敗壞石姑娘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於這個男人而言,可能12萬塊並不算什麼事——但至少要花得值,至少要買來尊重。
如果買來的只是噁心,他找不到再留下來的理由。
所以他走了。
這個結果,恰是那些壞人的設計。
從此石姑娘再也沒有可能和這個男人合作。
第三個,毒!
150瓶香檳,並不是石姑娘一個人倒掉的。如果每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再加上石姑娘父親的賠付,石姑娘根本就不會被判刑。
但這些人不肯。
他們坐視石姑娘被判刑,只是因為她們從一開始,就在給石姑娘挖坑。
他們從開始,就想埋了石姑娘。
現在,他們終於如願了。

我們關注這起事件,不惟是倡導一種數字化思維方式,更主要的是,受父母與學校嚴密保護的孩子,往往活到25、6,還不知道人世的險惡。現在你看到了世道人心,正因為石姑娘與壞人往來親密,當她的人生出現轉機或有價值的朋友時,壞人們就果斷出手,一擊之下,石姑娘在她的人生機會面前,卻跌入深淵。這固然是她交友不慎,咎由自取。但無論你是誰,遲早也會遇到這些壞人,你能夠完整復原石姑娘的遭遇,才能避過壞人暗算,活在簡單純淨的幸福中。
(*本文圖片均來自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