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12歲男孩因偷手機被父親抽打兩小時致死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20-11-10 15:56
本文綜合自哈爾濱日報、梨視頻、澎湃新聞。
近日,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清河分局轄區發生一起悲劇,一名12歲男孩因入室盜竊手機被發現後遭到父親長達近2小時毆打導致死亡。
12歲男孩偷手機被父親暴打2小時身亡
11月2日凌晨2時許,清河分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有一12歲男孩因被人打傷入院急救,現已無生命體徵。鑑於案情重大,警方立即啓動命案偵破機制,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經現場勘查、走訪調查、屍體初檢等工作,初步查明瞭案件事實。
經查,犯罪嫌疑人安強(化名)與受害人系父子關係,11月1日晚上10時許,因兒子此前盜竊手機的事情,安強十分生氣,在家中對其進行教育,使用電飯鍋電源線和跳繩對兒子進行抽打。
當受害人被持續毆打近兩個小時後,身體出現口渴、疼痛、難受、休克等不適症狀,安強與妻子急忙將兒子送往清河林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迫於壓力,犯罪嫌疑人安強主動到清河分局刑偵大隊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據警方介紹,受害人於10月15日晚上入室盜竊一手機店內的4部手機,27日晚上,受害人的繼母發現孩子在屋內擺弄手機,手裏玩一部旁邊還放着一部,覺得可疑。次日,她領着孩子去學校找老師,最後孩子承認手機是自己偷來的,受害人繼母便打電話告訴丈夫安強此事。
正在杭州打工的安強聞聽此事後,十分生氣,聯想到兒子還曾有過偷家裏錢的“壞毛病”,立即從外地趕回清河林業局。10月31日安強到家,孩子怕自己捱打,跑去爺爺家有意躲着他爸。
11月2日,安強把兒子接回家裏,當晚,他開始教訓兒子,一邊使用電飯鍋的電源線和跳繩抽打孩子,一邊逼問盜竊手機一事。在抽打過程中,電飯鍋電源線打斷了,安強就拿掃把杆,結果也打彎了,打罵持續時間將近2小時。直到兒子突然出現明顯的不適症狀,安強和妻子這才慌了,趕緊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將奄奄一息的兒子送入醫院搶救。事後,安強後悔不已。

據警方介紹,受害人的繼母有孕在身,其間曾試圖阻止丈夫繼續打孩子,但正在氣頭上的安強沒有聽勸,且下手過重。
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男孩,經檢查臟器沒有損傷,顱內沒有損傷,有比較明顯的外傷,身上有淤血,且外傷主要集中在後背和手部,直接導致死亡的具體原因正在做分析,目前還未確定。
目前,犯罪嫌疑人安強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男孩所盜竊的4部手機已全部收繳。
黑龍江磊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於佔春認為,犯罪嫌疑人究竟是過失致人死亡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還需要等待進一步的屍檢結果,如果受害人自身存在心臟病等基礎性疾病,毆打行為本身不足以導致孩子死亡,只是一個誘因的話 ,就屬於過失致人死亡。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被偷店主得知孩子被打死,心裏非常難受
據被偷手機的店主説,當天丟了4部手機和一些線,價值5000元,報警時不知是孩子偷的,後來得知孩子被父親打死了心情很難受。
她説,事發當天還是鄰居告訴她店鋪的窗户被打開了,之後到店裏一看就發現東西丟了。
報警之後,警方就到店裏來採集了指紋。
“咱也不知道(盜竊的)是大人(還是)孩子,就報警了。”
後來聽朋友説,偷手機的孩子被父親活活給打死了,心裏也非常難受。
“上火好幾天,兩天沒吃上飯。孩子咱可以原諒,你好好教育教育,不至於説打死啊。”店主説。
專家:教育子女需注意方式
據黑龍江大學社會學教授曲文勇介紹:
非原生家庭下的孩子,尤其是到了青春逆反期的十幾歲階段,加之家長總不在身邊,長期疏於管教,就很可能會染上一些“小毛病”,這是家庭教育上的缺失,不應該完全歸咎於孩子自身。
為人父母,個別家長卻仍然是傳統思想認識中的“棍棒教育”,動不動就打罵孩子,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只會在孩子幼小的心理、肉體和精神上造成致命的傷害,形成“創傷性心理經驗”,他會對周圍的人經常動手,等長大成家了還有可能打自己的孩子。而且,在童年被父母經常揍的孩子也會留下深深的心理陰影,將導致他人格上缺失 ,產生暴力傾向,脾氣暴躁、偏執或怪癖。
專家建議:
孩子叛逆期常做些“小動作”,有心事不願向父母説,家長不妨從分散注意力方面轉移孩子的關注點,循序漸進式地幫助孩子摒棄不良習慣,必要時可以通過社區請職業社工介入,青少年兒童更願意對第三方 的“知心姐姐”敞開心扉,通過心理援助途徑,幫助“問題孩子”認識並改正錯誤。總之,教育子女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切莫一時糊塗或衝動,造成終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