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直播要向開發者或發行商付授權費嗎?_風聞
触乐-触乐官方账号-2020-11-11 08:58
遊戲直播作為一項產業正在蓬勃發展,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從中獲益了。
幾天前,谷歌Stadia旗下Typhoon工作室創意總監阿萊克斯·哈欽森發推表示,遊戲主播應當向發行商和開發商交納一筆授權費。
哈欽森的言論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軒然大波,而他本人辯解道:“我只是説內容創作者應被允許從那些利用他們的內容牟利的人手中獲得收益,有人卻對此感到不滿。這令我驚訝。”

這條推下的回覆和轉推數量都十分可觀
許多遊戲行業評論人士不認同哈欽森的意見,但就算“主播應該向開發商付錢”這種説法讓人覺得過於簡單,圍繞直播行業未來的法律和道德問題仍然值得探討。
正如哈欽森所説,如果主播沒有拿到書面許可,那麼從法律上講,他們確實無權直播其他人制作的電子遊戲。這也是主播不能隨意主播任何電影或歌曲的原因。一款遊戲的美術、音效、音樂、配音和文本等素材均受版權保護,主播做直播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不過,很多開發商和發行商認為,遊戲作品能從Twitch等大型直播平台的曝光中獲益,所以無意小題大做。
近段時間突然火爆的《Among Us》就是一個不錯的案例。這款遊戲在發售後的兩年裏一直不温不火,但熱門主播的直播使得它吸引了許多玩家關注,從而變得大受歡迎。對於主播和開發商來説,這是雙贏的結果。

並不是所有的遊戲都有機會像《Among Us》這樣通過直播一夜爆紅
然而,某些問題可能會使情況變得更加複雜。
**1.對主播:**如果大型發行商和直播平台改變主意,將會發生些什麼?只要他們願意,微軟、亞馬遜、谷歌、EA和育碧等公司完全可以在一夜之間更改規則。對於那些以直播為生的人來説,這令人恐懼,尤其是當像哈欽森這樣的工作室創意總監公開聲稱主播應當向開發商和發行商交錢時。
**2.對開發者:**直播究竟會為那些流程簡短的敍事向遊戲帶來怎樣的影響?人們普遍認為,直播只會降低這類遊戲對於觀眾的價值,而不會鼓勵觀眾購買。
就第一個問題而言,在過去10年裏,主播和大型發行商之間的協議已經開始得到鞏固。在很多情況下,遊戲發行商確實會為主播們提供免費許可。例如,Devolver Digital在網站上明確表示,玩家可以直播D社發行的遊戲並從中獲利。暴雪也允許主播直播遊戲,前提是不能向觀眾收費。就連任天堂也放鬆了對直播的限制:兩年前,任天堂發佈了一項政策,允許人們在視頻中使用任天堂遊戲的畫面,只要配有評論就行……這些公司不太可能一時興起撤銷協議。

《女神異聞錄5》發售時,Altus就發佈了直播相關的規範,禁止劇透
至於流程簡短的敍事向遊戲,是否直播則完全由主播決定。如果一名獨立開發者反對自己的遊戲被直播,那麼他可以事後發出DMCA刪除通知,但這並不能阻止主播直播遊戲。另外,如果開發者強行下架視頻,可能會損害他們在主播、視頻製作者和玩家圈子中的聲譽。
“Let’s Play(可以理解為遊戲直播文化的前身和起源)文化充滿活力和創造力,真的很酷。”2016年,《癌症似龍》開發者瑞恩·格林在一篇博客文章中寫道。但他也很失落,因為《癌症似龍》的通關視頻在YouTube網站上吸引了數百萬次觀看,卻並沒有轉化為銷量。
“雖然侵犯了開發者的版權,但Let’s Play視頻對那些製作競技或沙盒遊戲的人尤其有幫助。不過,對於《癌症似龍》這樣一款流程簡短、相對線性的遊戲來説,它的通關視頻吸引了數百萬名觀眾,滿足了他們的興趣,但人們卻不會再與遊戲互動。”
如果沒有提前觀看通關視頻,《癌症似龍》的數百萬視頻觀眾是否會購買遊戲?這很難説。但無論如何,考慮到《癌症似龍》視頻觀看量和實際銷量之間的巨大差距,我們也能理解格林為什麼會感到沮喪。

理想情況下主播和遊戲開發者或發行商都能從直播中收益,但現實往往不會這麼平等
但哈欽森的説法之所以被許多玩家批評,恐怕並非因為玩家們不願讓像格林那樣的獨立開發者賺更多錢。按照哈欽森的提議,Twitch和YouTube都需要經過一次全面改造,到最後只剩下極少一部分依靠直播致富的主播。
哈欽森説,主播應該“像真正的公司”那樣經營生意,但絕大部分主播根本不是公司。他們手頭也許只有一台電腦、一個網絡攝像頭、一副耳機和一款遊戲,做直播只是出於興趣,而不是為了謀生……也許Ninja應該向發行商和開發商交錢,但絕大多數主播根本就沒賺到錢,又怎麼可能花錢購買遊戲直播的授權許可?
Epic Games正在想方設法為主播付酬,同時讓遊戲開發商滿意。Support-A-Creator項目仍處於開發階段,按照Epic的計劃,它將為那些吸引玩家直接購買遊戲的YouTube和Twitch主播提供遊戲銷售收入的部分分成。這會為主播帶來更多動力,讓他們不但希望提升直播觀看量和訂閲用户人數,還要鼓勵觀眾進入正在直播遊戲的商店頁面。
當然,這種協議未必總是能夠產生預期效果,也不一定能取悦那些對推廣信息持懷疑態度的觀眾。如果YouTue主播們希望説服觀眾玩《癌症似龍》,遊戲的銷量就會變得更高嗎?很難説。

Epic的計劃目前也遇到了一點阻力
還有另一種設想:Twitch和YouTube等大型直播平台是否可以考慮向遊戲開發商和發行商支付現金?畢竟,Twitch已經為主播們提供了一個獲得版權許可的音樂庫。但如此一來,各大直播平台很可能會競購熱門遊戲的獨家直播權,甚至將部分成本轉嫁到主播身上,要求他們為直播某些遊戲交錢……真正從中獲益的究竟是遊戲開發商,還是亞馬遜或暴雪老闆這樣的大佬?
隨着時間推移,主播與遊戲發行商/開發商的關係將會變得越來越正式化,正如在某些情況下,Mod作者已經成為了受發行商認可的“創作者”。EA的“遊戲改變者”(Game Changers)計劃就是個例子,只不過在現階段,該計劃只為主播提供培訓和用於直播的內容。
直播是一門大生意,如果更多參與者希望分享利潤,那也不足為奇。但這並不意味着那些小主播和小型獨立開發團隊能夠得到更大比例的利潤分成——在各方博弈中,他們是話語權最小的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