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場大變革!河南人的宅基地要收費了,即將普及全國?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20-11-12 11:51
本文轉自公眾號“金角財經”(id:F-Jinjiao)。

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是很多城鎮人都羨慕的事。
寬敞、自主、可以按自己想法來設計,還能祖祖輩輩相傳居住。
不過,這種機會可能會越來越少了。
早些天,在河南新鄉延津縣石婆固鎮,就出了個新規定,對“一户一宅”超過167平方米標準的住宅,其佔用部分要按階梯收費。
也就是説,以户口為單位,每户的宅基地使用面積超過167平方的,不管是以往建好留下來的樓房,還是最新修建的,都需要繳納相應的“有償使用費”。
這讓當地和國內不少地方的人都炸開了鍋。
有人評論説,“城市可以一户多房,就得允許農村一户多宅,否則就失去了公平正義。”
有人説,“一户多宅是歷史形成的,祖輩留下來的房屋,憑什麼你突然就來劃個標準收費”。
還有人説,“房產税沒下來,宅基地倒是快。”
一個鎮政府關於宅基地的政策,讓不少人擔憂,這種宅基地收費制度,會撕開了農村土地收費的口子,很快推廣到全國嗎?全國其他地方,會不會因此也針對宅基地推出相應的政策?

你老家的房子也要“交租”
河南新鄉石婆固鎮的村民們,之前或許沒有想到過,自己住了幾十年的老房子,現在不少要收錢了。
在張貼出來的公開信中,石婆固鎮要在全鎮範圍內全面推行農村宅基地改革,明確“一户一宅”、宅基地基本面積,超佔面積的的認定和費用收取標準等等。
一句話,農村房子太大,要多交錢了。

根據當地規定,“一户一宅”起徵點面積是167平方米,對多出部分要實行階梯式計費。
(1)超出面積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計費;
(2)超出面積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計費;
(3)超出面積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計費;
(4)超出面積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計費;
也就是説,一棟3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需要繳納540元費用。而一棟500平米的房子,每年需要繳納2455元。
按照當地的想法,“階梯式”收費的初衷是讓農民自己去衡量經濟上的利弊,是願意交錢保留超出167平方以外的宅基地,還是自願退出這些宅基地,拿補償金。
在解讀這個通知之前,可能要先科普一些國內的土地常識。
比如,到底什麼是宅基地。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户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
它是一種使用權,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

什麼叫做“集體所有土地”呢?
這要從中國的土地制度説起。中國實行土地兩權分離制度,土地國有制和土地集體所有制並存。
在所有權上,城市市區的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都歸集體所有。
正是基於這一土地制度,才有瞭如今出台階梯收費的基礎。
但是,在很多人眼中,卻並不認同這種做法。

向農村下手了?
在微博上,有評論是這樣説的。


可以看出,不少人對此仍然一肚子怨氣。
也有人直接指出,現實生活中,一户多宅並不完全是因為村民自己想要。

事實上,許多一户多宅並不是自己建的。
對於農村的房屋,户主的子女或者晚輩擁有繼承權,主要是針對房屋的所有權的繼承,或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的繼承。
只要是房屋的主人允許某個人繼承房屋的使用權,這樣房屋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就隨着房屋的主人而變遷。其實這種現象也是比較多的,比如父輩兄弟姐妹比較多,而後代人卻比較少的情況下,後代人就會繼承父輩的所有的房屋。
如此一來,一宅多户就出現了。但是,這些仍然是被動繼承來的財產,而不是自己主動去造成這一局面。
除此之外,村莊內房屋的買賣,也使得一户多宅的現象的增加。

對於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建設的農户的所有財產對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允許買賣的。
儘管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可是房屋是私人的財產,可以在村莊內合法流轉。有一些人手中有錢或者是看到農村的房屋有升值的現象,於是就在村裏購買一些閒置的農村的房屋,這樣就出現了一户多宅的現象的發生。
但現在,這些人卻因為當初的合法行為,面臨着為此而付出費用的代價。
這才是讓許多人不理解的原因。
甚至於,在很多人眼中,河南石婆固鎮的這個規定,還有諸多不合理之處。

在微博上,有網友直截了當地給出了自己疑慮。
標準中的第二、三條中提到,兩個兒子可以被認為兩户,兩個女兒或一兒一女,只能被認定為一户。
“這種認定標準,就是默認女人從屬於丈夫。以後農村女人如果不嫁人,或者離了婚, 又 能力一般不能在城市買房,在農村老家可能連塊安身之地都沒有。”
歸根結底,人們依然無法接受這種一刀切的做法。
但是,要想改變這一趨勢,似乎無比艱難。

下一步,或許就是全國推行
在全國的鄉村角落,這樣的事情都在悄悄發生着。
2017年7月,寧夏的平羅縣就開始對農村宅基地面積做出了規定,超過規定的也要收費。
按照平羅縣的規定,農户宅基地佔地面積超過470平方米的,對超佔面積所收的有償使用費。
在江西餘江,則規定“一户一宅”用地面積標準為180平方米。
(1)超出積1-6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計費。
(2)超出面積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計費。
(3)超出面積100-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計費。
(4)超出面積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計費。
如果把視線撥回到更久遠的時候就會發現,苗頭早已出現。

早在2015年,全國範圍內的宅基地改革試點就已經開始。當時在全國選了33個地區部署改革試點。
試點的成果也很顯著,3年之後的統計數據表明,其中15個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域已退出宅基地7萬多户,面積約3.2萬畝,也就是大約2333萬平方米。
除了當初的幾個試點地域以外,更多的地方正在加入到這場改革中來,河南只是其中之一。
這或許也代表着,距離全國推行的日子越來越近。
可想而知,未來肉眼可見的大趨勢,是對宅基地的管控將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