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企業聯合會違規收費2968萬!經濟日報:斬斷利益鏈_風聞
一见财经-一见财经官方账号-百闻不如一见,事实胜于雄辩2020-11-13 08:27
近日,廣東省民政廳在其官網通報了3起社會組織違規收費的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涉及廣東省企業聯合會,違規收費2968萬。
通報稱,一些社會組織利用評比達標表彰、資格認證、掛牌發證等活動進行違規收費或變相收費,斂財牟利,嚴重影響了減税降費政策的落實,損害了企業正當利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
從《通報》內容看,廣東省企業聯合會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通過各種評比表彰活動,利用簽訂“諮詢培訓服務確認書”、“認刊書”、“服務協議書”、“合作協議”等方式,變相違規收費2968.82萬元(已向參評企業退款223.78萬元)。
官網資料顯示,廣東省企業聯合會成立於1980年,目前會長為全國人大代表、TCL集團董事長兼CEO李東生。
此外,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廣東省企業管理諮詢協會未經批准擅自開展評比表彰活動和資質等級評審年檢工作,利用收取“會議費”“年審費”“年檢費”等方式違規收費23.49萬元。
2016年至2019年4月,廣東優生優育協會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手續,違反規定設立分支機構,擅自與民營醫院合作,通過授予牌匾證書等方式違規收取“管理費”58.2萬元。
事實上,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工作,多次對清理規範社會組織收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2012年,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印發的《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非營利性原則”——不得向評選對象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在評選前後收取各種相關費用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變相收費。
今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表示要對違法違規收費“零容忍”。
對此,《廣州日報》評論稱,個別社會組織“靠山吃山”,利用自身影響力開展名目繁多的評比、表彰、培訓、認證、授牌等活動,巧立名目斂財,實現“權力自肥”,顯然是一種目無法紀的行為。
文章指出,在全國各地都在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政策大背景下,個別社會組織仍然將手伸向企業,違規收費從而加重企業負擔,這不是與上級政策背道而馳嗎?
這種現象不是孤例。
11月12日,經濟日報刊發題為《斬斷行業協會亂收費利益鏈》的文章指出,現實中,有的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有的借評比達標表彰收費,有的則只收費無服務,還有的強制會員以各種名義繳費,向企業收取高額贊助費,強制贊助捐贈。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加重了企業負擔,企業反響強烈。
文章稱,杜絕行業協會亂收費“野蠻生長”,各地各部門應加強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規範和管理,對行業協會商會強制入會、強制收費,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等行為,必須全面清理取締。
同時,對亂收費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違法違規收費“零容忍”,堅決斬斷亂收費的“黑手”,為創業清障,為企業減負,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要公開曝光,以儆效尤,遏制“野蠻生長”的亂收費行為。
據悉,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從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1年2月底,分自查自糾、集中整改、督促落實三個階段,全面清理規範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很長一個歷史時期,這些背靠國家部委的“紅頂中介”讓企業不堪其擾,廣東全面清理規範協會商會收費,也算是給企業辦了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