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德文:農村的“亂”,不是真亂_風聞
已注销用户-2020-11-13 07:44
改革開放40年以來,國家現代化進程發展如此穩定、順利,被稱為“中國奇蹟”,農村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可以説,農村是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和蓄水池。
國家修路村村通,每年農田水利建設投入很多,教育也實現公辦。圖" alt=“500” />從具體國情出發,中國是一個城鄉二元結構的巨型國家,但我們的城鄉二元結構不是字面意思——城鄉之間並非完全割裂。
那麼,我國城鄉之間的互動關係經歷了怎樣的發展階段?
如何平衡城鄉資源?
文丨呂德文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編輯丨蒲海燕 瞭望智庫
本文為瞭望智庫原創文章,如需轉載請在文前註明來源瞭望智庫(zhczyj)及作者信息,否則將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1
城市與農村的良性互動
簡單説,改革開放40年來,城鄉關係可以分為幾個階段。
在上世紀80年代,城市和農村的發展總體上沒有主次之分。
當時,城市釋放的大量生產力往農村轉移,農村改革欣欣向榮,農民增收快,社會活力足。例如,當時鄉鎮企業得以快速發展,一個重要原因是城市的國有企業改革,使得大量知識技術甚至是市場往農村轉移。
80年代的城鄉關係裏,農村在表面上是“抽血者”,但城市的生產力等資源往農村疏解,農村由此獲利。
上世紀90年代則進入另一個階段。
在90年代,鄉鎮企業整體走向衰落,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大量興起,民工潮開始出現,農村大量的勞動力往城市轉移,促進了城市的發展。
回顧90年代的農村,農業中存在剩餘勞動力,城市的發展疏解了農村部分剩餘勞動力。但農村往城市輸出勞動力的過程中,並沒有走向衰敗,因為農民工的工資收入反哺了農村。所以,整體上90年代的農村仍然獲益。
上世紀90年代末到2005年左右,城市整體上開始迅速發展,城市化進程急劇加快。
從2000年以後的數據觀察,我們的城市化率平均每年上升一個多百分點,按13億人口的基數來看,1%的轉移也是很大的規模。在轉移的過程中,農村不僅帶入了勞動力,還給城市帶來了很多機會和財富,比如在城市買房的農村人開始多了起來,刺激了房地產市場發展。
與此同時,由於農村活力漸衰,大量資源聚集到城市,城鄉關係再次發生變化。
2006年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當年1月1日,國家宣佈免除農業税。
14年後的今天,我們回頭去看,農業税的免除標誌着一個戰略上的重要轉移——城鄉之間真正開始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直到今天,每年的涉農資金依舊在不斷地、巨量地增加。
可以説, 一直以來,城鄉資源的流動都是一個雙向的過程。一方面,農村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城市集中;另一方面,國家的財政資源不斷向農村輸入。城鄉關係表面上是農村逐漸走向衰敗,城市不斷走向興旺發達,但這只是發展的一個階段。
在這個階段中,城市化的速度特別快,城市化增長率保持在較高水平。同時,為了不讓農村真正走向衰敗,國家做了很多工作,很多資源反哺農村,包括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投入了大量資金。
總體上,城鄉互動密集,這個過程中追求平衡性和城鄉均等化發展,各方為了達成這一目標不斷努力着。
2
如何平衡城鄉資源?
平衡城鄉資源,是我國跟其他國家在城市化過程中不太一樣的地方。
在我國的決策過程中,不希望出現城市興旺而農村衰敗的景象。國家之所以提出鄉村振興,是希望農村和城市一樣有活力。
隨着脱貧攻堅基本方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持續深入推進,農村貧困人口大幅減少,農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圖" alt=“500” />城市一直都是經濟發展的火車頭,它是所有經濟、資本的聚集區。我們整個經濟發展要有活力、有速度、有質量,都要依靠它的拉動。
但是,農村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無疑也起到很大作用。鄉村蓄水池的作用是非常明確的。
然而,從決策層面出發,我們希望它不僅是蓄水池,還希望它充滿活力。如果國家只是把農村當作穩定器和蓄水池,那麼穩住農村就行,不需要投入那麼多資金。現在很多地方把工作重心都放在農村,就是因為國家希望農村不只是蓄水池,還有更高層次的作用。
我認為,整體來講,城鄉關係的變化非常明顯。賀雪峯教授概括得非常準確:如果非要説之前我們的城鄉關係是剝削性的二元結構,那麼今天它已經轉變了性質,變成了保護性的城鄉二元結構。
之前,國家主要從農村汲取資源,也就是向農民索取資源。
國家徵收農業税的同時,並不承擔農村的公共服務,農村的水利、教育、公路等基礎設施都依靠農村自己統籌、自己管理。
這在當時是合理的。因為當時國家財力有限,國家做不到全面保障基礎設施,所以大部分農村在給國家繳税同時,公益事業還是依靠自己。
2005年以後變化很明顯。
首先,不收税了。
其次,大半部分鄉村公共事業已經依靠國家財政。
國家修路村村通,每年農田水利建設投入很多,教育也實現公辦。以前,鄉村學校是指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兩級自己辦的學校,現在的鄉村學校,是指國家的公辦學校建在鄉村。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改變。
我認為,城鄉二元結構不是打不打破的問題。城鄉二元結構是客觀存在的。比如,農村和城市的生活形態就是不一樣的,這很難打破,也沒有必要打破。無論是從社會生活角度還是生產角度來説,城市與鄉村都是客觀存在的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形態,經濟體制也不同。比如説,城市的土地是國有的,農村的大部分土地是集體所有,這個結構是客觀存在的,怎麼打破?從主觀意志出發去打破,是不符合規律的。
我認為,“打破城鄉二元結構”這種説法有問題。它理所當然地認為城市佔了農村的便宜,兩者之間是不平衡的。即便按照這個思路去想,不打破它城鄉相對平衡的關係也可以存在,所以這個結構沒必要打破。
舉例來説,假如我們真正實現了保護性的城鄉二元結構,農村完全有可能比城市變得更好。這仍是城鄉二元結構,但農村有其存在的價值,因為從戰略層面上來説它是穩定器和蓄水池。
中國有個很有意思的特點,大部分中國人都有鄉愁,之所以如此:
第一,我們生活在一個巨型的國家,這裏出現了巨量的人口流動。大部分人都有城市生活的經驗,所以人們待在城市的時候想念農村。
第二,因為我們還有農村,有寄託,大部分人還回得去家鄉。這就是鄉愁的來源。
大部分中國人沒有宗教信仰,我們也不是宗教國家。無論是鄉愁、家鄉觀念,還是對祖先的崇拜、對父母和家庭的感情,在我們中國人精神生活裏,它都是價值層面上的重要支撐。
大部分人沒有去分析它,所以沒有意識到,這個支撐點跟農村和鄉村價值有很大的關係。
我認為,不該去打破城鄉二元結構。一旦打破它,把鄉村建設得像城市一樣,雖然看上去很現代化,但可能會因此失去鄉村存在的價值。鄉鎮都和城市一樣了,就沒必要待在鄉村了。
至少現在看來,在年輕一代中,鄉愁還是存在的。所以,從現實層面上來説,鄉村還是特別重要的,沒有必要打破城鄉二元結構。
3
集體所有制經濟走向虛化
從河南調研回來,我發現那個地方很有意思。
它的集體經濟保留得比較完整。在村民小組的範圍內,可以調整土地。例如,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或者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意思就是,三年之內隨着人口的增減,可以把人口減少家庭的地調給人口增加家庭,集體所有制非常平衡。這在當地是有共識的。
農村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無疑也起到很大作用。圖" alt=“500” />但是,就我的經驗來看,這樣的村莊很少了,估計不足10%。大部分地方都覺得不調整土地是理所當然,尤其是前兩年推行土地確權之後。土地確權和集體所有制沒有關係,但土地確權後,集體所有制就沒有辦法體現出來了。農民認為既然土地是我耕種、我使用、我可以轉包,國家的糧食補貼也到我家庭,那麼這個地就是我的,所以集體所有制無法體現。
但是,在工業化水平比較高的村莊是有集體經濟的,比如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
這裏的集體經濟之所以存在,是因為較早經歷了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過程,農村的土地增值了,土地增值使得這些村莊較早地把農用地變成了建設用地。
它們的城市化開始得早,那時的集體所有制保留得比較完好,所以即使農用地變成建設用地,也依然保留集體經濟。
在集體經濟保留完好的背景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中,農村把地用來蓋房或租給別人做工廠,農民沒有地了,所以農村土地的附加值自然地變成集體經濟的收入,每家分紅,大家也自然不用調地了。
這種集體所有制經濟還比較多,以物業的形式存在,但只存在於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和城郊村。
總而言之,與工業化、城市化有關的那些農村,因為有客觀需要,所以集體經濟得以保持下來。多數農村集體所有制是虛化的。
比如説,現在基本上不存在鄉鎮企業這個説法了。
上世紀90年代末,我們推行鄉鎮企業改革,基本都私有化了,所以現在基本沒有鄉鎮企業這一經濟形態。
而且,現在經濟的組織形態也不太一樣。以前,鄉鎮企業是鄉鎮自己經營。但是,現在不存在這種集體所有制經濟形態了。可能在一些鄉鎮還有一些企業保有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成分,比如以物業的形式入股,或是佔股當地企業,可以分紅,但鄉鎮不介入生產和經營,真正能夠直接經營的很少。
例如華西村,它確實有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成分,看上去是集體經濟。但是,它的企業經營方式完全是現代的股權制,所以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鄉鎮企業。
4
鄉村“亂”,也不“亂”
我覺得説“亂”不太好,不準確。
不是因為它有負面的意思,而是鄉村本來就是一個法律、政策進入比較困難的地方。涉及到農村的法律很多,除了我們熟悉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之外,還有很多涉及農業、環境的法律。這些法律都與農村有關,但基本都沒有用過。
比如,青蛙是保護動物,抓青蛙數量達到某一限度就是違法行為。但是,農民認為抓青蛙來吃是沒問題的,但嚴格來講這是違法。
還有養殖污染,如果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大部分養殖都是違法行為。
所以非要説“亂”的話,這是很常見的亂。
再比如,我在河南一個村裏看到了脱衣舞。當地辦紅白事的時候喜歡湊熱鬧搞演出,本意是大家為了面子而競爭,在村裏熱鬧熱鬧競人氣。但是,一般的歌舞、傳統戲劇沒人願意看,就演變成刺激的脱衣舞。這樣的事在村莊裏盛行。村民認為這是不違法的。這就是灰色地帶,就是“亂”的那一部分。
但是,在鄉村這是常態。這些現象並沒有真正挑戰基層社會秩序。鄉村亂象是外人認為的。站在當地人的角度來看,鄉村秩序還是比較明顯的。
我認為,河南的農村比較規範、有秩序,因為其社會結構比較完整。河南的農村,家族之間相互打交道,長期不斷地競爭、磨合,使得村莊內部存在較強規範,村規民約比較強。但其中家族之間、個人之間都有競爭。這就像蓋房子,你先蓋的這麼高,我後面蓋的一定要高你一點,再後面的會更高。所以在村裏面看到最老的房子都是一層的高度,越新的房子越高,這就是競爭,我要壓倒你。
這實際上是大部分農村的常態,它並沒有失控。
鄉村之“亂”的背後,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是貧困。隨着脱貧攻堅基本方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持續深入推進,農村貧困人口大幅減少,農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加上近年來農村法治建設的穩步推進,在外人認為的鄉村“亂”的色彩正逐漸淡化。
現在,農村貧困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可以從兩個層面來講:
首先,我國是全世界反貧困戰略最成功的國家。
上世紀80年代以來,甚至再往前推,我們的反貧困成績都是全球公認的。我們做的很多事情,包括扶貧開發、西部大開發,都跟反貧困有關。現在,我不認為貧困還是農村最關鍵的問題。
更大的問題在於,能不能給農民提供更好的就業機會和社會保障。
首先要投入資金的地方是農村公共建設。無論是在文化上還是經濟上,要給農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因為住在農村的貧困人口往往只能待在農村,無法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務。讓這些人能夠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務才是關鍵。
能夠脱貧的人,市場力量就可以解決。有勞動能力的可以去打工,一個家庭裏沒有大病的情況下只要有一個人打工,按現在的評估標準基本都能脱貧,不需要政府扶貧。
所以, 扶貧的關鍵點還是產業發展。地方經濟的發展很重要,我們國家的反貧困和經濟發展是密切相關的。我們認同最大的人權就是吃飯問題,是因為這就是發展問題。在西方人看來這個觀點莫名其妙,但對中國來講是非常正確的。
要解決發展的問題,因為發展才是最好的反貧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