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監管跟上新時代!——電商、實體商業合併監管勢在必行_風聞
小狗2017-微信公号—“小狗2017”—已开通,请关注、指正2020-11-15 14:15
當前,市場監管也要跟上新時代,實體商業和電商早已合流,應被合併統計、統一監管
官方統計的2019年全國所有商品銷售總額是40萬億,很多實體店現在也在進軍網上銷售了,實體商超甚至讓客户在自己APP上下單,然後配送商品到社區小貨站,顧客自取,也可以派人配送到家,這部分銷售算電商銷售的,還是算實體銷售?
實體商超這樣的APP線上銷售、線下配送的經營方法,和阿里的網上銷售有何區別?
目前,我國幾家很大規模的超市也在APP、網上賣貨,然後線下配送,請問,因為它開了實體超市,所以這些銷售就不算入網上商品銷售總額了?
蘇寧就是從實體超市進軍電商的,蘇寧的超市也在自己的蘇寧APP平台上銷售貨物,從超市貨架倉庫提貨,線下配送,這算是網上銷售,還是實體商業銷售?
現在,國美也進軍電商了,你説算實體,還是算電商,怎麼區分?!
反過來滲透的也有,電商比如京東,也在開設線下實體店。
實體甜品店現在也在APP上賣甜品,你説這種銷售算實體,還是電商?
沒法分!
如果開了一家實體店,就可以將銷售額不計入電商銷售,那阿里也可以在杭州開一個實體小超市,然後阿里可以宣佈,阿里不算電商?因為阿里開了(至少一家)實體店,所以整個阿里的電商銷售都只能算入實體銷售中去?
在這個**所有商家都上線的新時代,**如果我們不將實體商業和電商合併計算,是不是會顯得脱離時代?
不要説商超,現在就連工業領域,零部件銷售都是在網上進行,網上下單,網上結算,線下配送,這些工業互聯網站不就是工業品、零部件銷售的“電商平台”?
我們的監管部門將電商和實體商業分開來,把電商單列,這其實是不妥的。電商、實體之間互相滲透已成定局,所以,
實體商業和電商合併統計,接受統一監管,這是大勢所趨。
我們的市場監管要與時俱進,現在,我國的實體銷售和網上銷售之間界限越來越模糊,也應該接受合併統一監管。
那麼,我們計算阿里是否壟斷的“分母”基數,就應該是2019年全國商品銷售總額——40萬億!
一個網友對我説:
“你不會算數,阿里營收4000億,按照GMV6%換算成成交額是接近9萬億,9萬億呀同學,佔了線上零售額60%都不止”
我的回答是:
這位朋友,你説錯了,要實事求是,不要帶情緒,
1、阿里總營收中有電商之外的其它板塊,要剔除
哪來的4000億這個數字?
2019年阿里3748億元營收**不全部來自電商平台,而包含了雲計算、**保險銷售、娛樂等新經營項目,這些不是商品,是服務,也在淘寶上銷售,肯定不能算是電商銷售的商品。
去掉這些新經營項目,阿里來自電商平台的2019年的營收大約是3200億元!
記住這個數字。不是4千億!是3200億!
2、然後有人説阿里的電商平台利潤率是6%,太天真
6%這個數字是哪裏來的,大家知道不知道商業企業一般都會在正價加價之外有其它收費?實體商超就要收很多條碼費、進場費、促銷費、返點等等,所以,實體商超的綜合利潤率其實是25-30%。
因為我暫時拿不到阿里2019年的網上商品銷售綜合利潤率,
所以我現在只能按下限、上限兩種算法計算,先推算阿里在電商市場中的市場佔有率下限,再推算其佔有率上限。
下限——如果按25%綜合利潤率計算**,**3200億元阿里電商平台營收總額(電商平台毛利)對應的銷售總額是1.28萬億,
只佔2019全國網上商品銷售總額10萬億的**12.8%**市場份額。
再退一步,
上限——如果利潤率按另一個口徑——最低估計——8%計算,
阿里的電商平台獲得了8%的綜合利潤率——(**6%是不可能的,**因為小商户肯定需要付出商品加價之外的其它成本,例如,交給阿里押金、延遲一天貨款到賬的利息都要計算入小商户成本,算入阿里的電商綜合利潤)
按最低估計8%利潤率計算,阿里2019年網上商品銷售總額也不過是4萬億元!
只佔2019全國網上商品銷售總額10萬億的40%市場份額!
也有一個機構給出一個未經證實的數據,阿里一年的商品銷售額是5萬億,但是按這個數據的口徑計算,全國網上商品銷售額就不是10萬億,而是19萬億。
3、阿里平台上商家數量多,影響力大這算壟斷麼?不能算
有網友説:
“市場份額測算也不止交易額或營收這一個維度,也包括用户佔有率。阿里全平台上經營的零售商户數量達到全國網上零售商户數量的60%,也已形成支配地位。”
呵呵,好笑,商家數量多,有什麼用,
A平台上有1億家商户,每家銷售1元,加起來才1個億,
另外一個B平台有1萬家商户,每家銷售2萬元,加起來2個億,請問這兩個平台,哪個的市場佔有率更大?
A平台上的商户數量可是B平台的1萬倍!難道A平台更接近市場支配、壟斷地位麼?
商家數量多沒有意義還有一個例子:我國汽車市場!
我國有很多自主汽車品牌,幾十個廠家和品牌,它們的銷售額加起來,是否有奔馳、寶馬中的一家那麼多?那麼,因為我國自主汽車廠家數量多,所以我國自主品牌汽車在我國的汽車市場佔有率超過了奔馳、寶馬?
所以,市場佔有率只能看銷售額,銷售額數字説話。阿里平台上商家數量多,僅憑這一點,不能説阿里壟斷。
正如本文一開始所説,當前實體商業和電商之間互相高度滲透,已經很難分清彼此,我們的監管也要與時俱進,將實體商業和電商合併統計,統一監管。
阿里的2019年電商銷售額在全國2019年商品銷售總額中佔比更低,只有10%左右。
結論
阿里的市場佔有率——低估是12.8%、高估是40%,在合併監管後,將全國所有商品銷售作為基數算出來的10%,這三個數字都沒有超過《反壟斷法》規定的“50%”這個“市場支配地位”壟斷線。
這些數字都是客觀、不留情面、是非分明的。
如果按2019年全國所有商品銷售額40萬億計算,阿里不論是4萬億電商銷售額,還是某機構統計出來的5萬億,都沒有超過全國商品銷售額的50%,而是隻有10-13%,
所以,在電商領域,阿里不構成壟斷。
——
——
關注微信公眾號
小狗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