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頭卡車窗被救出,家長稱侵犯隱私要求刪視頻還要起訴救娃者_風聞
严珊珊-观察者网编辑-2020-11-16 11:43
11月14日,安徽馬鞍山一男童被私家車車窗玻璃卡住脖子,急得大哭,凌先生和工友發現後,一邊尋找家長,一邊試圖打開車窗施救。最終,孩子被成功救下,凌先生將自己拍攝的視頻上傳至網絡,但並未對男童面部及車牌號進行打碼處理。
據封面新聞@青蕉視頻 15日報道,上傳視頻的做法遭到男童母親的反對。凌先生稱,對方認為該視頻侵犯隱私,“威脅”他若不刪除就要起訴。但凌先生覺得自己沒做錯,發視頻是為了提醒所有家長注意孩子的安全,加上對方態度強硬,他拒絕刪除。
對於救人和公開視頻的正當性是不是“一碼歸一碼”,網友意見不一。
視頻中,當天,在馬鞍山某廠門口的一輛白色轎車上,一名男童被車窗玻璃卡住了脖子,正急得大哭。
凌先生稱,他和工友發現這一情況後,在車內及附近都沒看見孩子家長,便立即展開救援並報警。期間,他們將車窗往下拉了一釐米,讓孩子能夠喘氣。

最終,孩子被成功救下。隨後,凌先生將自己拍攝的視頻上傳至網絡,但並未對男童面部和私家車車牌號進行打碼處理。

這一舉動引來了男童母親的反對。凌先生稱,對方以侵犯隱私為由發信息讓其刪除視頻,“口氣很強硬”。
但凌先生認為,“暫時刪不刪無所謂,這個視頻發出來是為了警戒一些家長,不要把小孩丟在車上,因為該看的人已經看到了,現在刪了也沒有意義。”凌先生還稱,男童母親隨後“威脅”他,報了警,還稱要起訴他。
對此,凌先生直言:“我這邊救人都是小事,你不感謝還要起訴我,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
凌先生稱,在男童母親報警後,他和對方説得很清楚,如果態度好一點,他就刪了。但是男童母親一上來就很強硬,沒有表現出尊重的態度,這樣一來刪不刪是他的自由。
救人行為當然值得讚賞,但公開含有對方肖像和個人信息的視頻是不是凌先生的自由呢?
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年修正)》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在這件事情中,凌先生公開視頻的做法沒有得到對方的同意,但按照凌先生的説法,他是為了提醒廣大家長注意孩子安全,並非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是否侵犯對方肖像權有待確定。
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年修正)》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因此,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都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男童母親覺得此舉侵害其相關權利,選擇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是在行使其權利,無可厚非。
此事隨後引起網友熱議。
在部分網友看來,凌先生的救人行為值得稱讚和提倡,上傳視頻提醒家長的初衷也很好,但視頻在傳播過程中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畢竟涉及到未成年人,應該尊重對方父母意願,凌先生的做法有待商榷。



但也有一些網友提出,按照凌先生的説法,男童家長不感謝還“威脅”他,這種處事態度不妥,會打壓普通人做好事的積極性。



在此事中,救人和發視頻的正當性是不是“一碼歸一碼”?大家怎麼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