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相關決定不容置疑_風聞
立冬吃羊肉-2020-11-18 13:30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的議案》,並做出了相關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在我看來,與其説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提出的“新政”,還不如説這是一個取消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的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簡化程序”。
香港立法會議員作為香港的公職人員,就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雖然“一國兩制”讓香港具有很高的自治權,但香港立法會議員是中國公民,必須擁護中國憲法,必須愛國。愛國愛港兩者是相統一的,不愛國的人不可能真正愛港,那些口口聲聲自稱“愛港人士”的“不愛國人士”,雖然總是把民主、人權掛在嘴上,但他們並不懂得如何代表民意和香港的根本利益,只會單純的把香港和國家對立起來,只會為香港的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帶來不利的影響。這些人從根本上講就沒有作為香港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但之前基本法對於立法會議員是否違背政治誓言的判斷標準不夠明確,對於取消議員資格存在很多的阻礙,而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明確了對“港獨”相關特定行為的制裁措施和對做出同樣行為的參選人的處理措施,可以説是對取消相關人員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程序的完善,同時“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的決定,也可以説是對這一程序的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