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法院PK記|打官司能救特朗普嗎?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0-11-1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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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特朗普來説,2020年大選更像是一場豪賭。
四個關鍵州已經先後駁回了在任總統競選團隊的訴訟,但他顯然不會善罷甘休。
三個月後的權力交接仍然是一個未知數。
很多人開始聯想到二十年前那場選舉爭議:當時,經過一個多月的訴訟,最高法院把總統之位“判”給了小布什。
這次,歷史會重演嗎?
1
被判決為總統的小布什
2000年,佛州的25張選舉人票成為大選決勝的關鍵
美國大選正式開票的前一天,美國東北大學的教授丹·烏爾曼對媒體説:”這種感覺,就像是20年前的布什和戈爾又回來了。“
二十年前,選舉爭議持續了一個多月,兩位候選人的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
美東時間2000年11月7日晚9點,各大媒體宣佈:民主黨候選人戈爾應該是獲勝了。
但一個小時後,他們又紛紛改口:剛才發佈的數據有誤,還要等待佛羅里達的計票結果。

據説是《華盛頓時報》關於戈爾勝選的報道
佛羅里達州的六百萬張選票被反反覆覆數了好幾次,卻一直沒有定論:按照當地法律規定,只要雙方得票差距小於0.5%,就要重新計票。
各家報紙等了一夜,只能把準備的特稿都壓在箱底,只發布了一條含混不清的消息:
布什和戈爾,最後關頭!

另一些報紙用了一個更審慎的標題:
布什和戈爾,待定!

誰也沒想到,這一“待定”,就“待”了一個多月。
佛州在這兩個月又進行了兩次計票,布什領先領先的票數已經降到了327張。
要不要再計一遍票?兩位候選人把官司從州法院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
12月12日,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佛州不再重新計票,關鍵的25張選舉人票全部算給布什。
此時,距離2001年1月20日新總統就任,只剩不到一個月時間。
很多專家對這個結果是不接受的。因為200年前“偉大的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説過,法院不應介入政治問題。
美國最著名的法學家波斯納當時就指出,這是司法機關對立法權的僭越。
另外一些專家批評地更尖鋭,美國三權分立的神話從此破滅了。
2
法律籠子裏的總統
事實上,美國總統一直被議會和法院制約着,2000年的大選爭議並不是一個孤例。
19世紀的美國總統過得很沒面子。甚至在1868年,時任總統約翰遜還被議會中的共和黨人推上了審判台。
圍繞着總統的去留,議會吵了一天,總統乖乖地坐在角落聽候發落。最終,約翰遜以一票之差,保住了自己的職位。
後來當美國總統的伍德羅·威爾遜對這件事極為憤怒。在這位年輕的政治學家眼中,國會的政客這是在羞辱總統:不光是在羞辱總統本人,更是在羞辱總統制度,進而羞辱整個美國。
威爾遜認為,總統負不起責任,國家就沒有希望。

伍德羅·威爾遜
等威爾遜當了總統,他的日子還是不好過。1919年,他在巴黎待了幾個月,好不容易説服英法加入了國聯,但當他回到美國,國會卻拒絕批准加入這個國際組織。
羅斯福之後,美國總統的權力才開始膨脹起來。
從1930年代到1970年代,美國接連經歷了大蕭條、二戰和冷戰,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的決斷權也在危機中一次次強化。
媒體給總統們起了一個外號:“Imperial Presidency”——帝王總統。
但是“水門事件”又給總統套上了“緊箍咒”。
1973年10月,經過檢察官Cox和他的同伴多月的調查,“水門事件”最終的關鍵性證據指向了尼克松安裝在白宮的錄音設備。Cox決定,要求總統尼克松出示全部錄音。

Archibald Cox
驕橫的尼克松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了Cox,並給出了一個“妥協方案”:可以讓德高望重參議員John Stennis來聽錄音,然後把無關國家安全的內容轉述給議會。
尼克松的提議看似完美,但有一個致命缺陷:當時已經72歲的Stennis患有聽力障礙,根本無法勝任這項工作。
Cox覺得,總統不僅是在侮辱自己,更是在侮辱美國法律。檢察官嚴厲拒絕了尼克松的提議,並要求他立即交出錄音帶。
面對權勢熏天的總統,60歲的Cox的信念其實很簡單:哪怕是總統,也不能冒犯法律的尊嚴。不知不覺,這位身形瘦削,單耳失聰的檢察官已經站在了權力與法律對峙的最前沿。
10月23日星期六晚上,在一夜之間撤掉了司法部兩位長官之後,尼克松終於撤掉了Cox的特別檢察官職務。
面對總統的越權,美國媒體和公眾再也無法忍受了,《華盛頓郵報》甚至形容這起事件是“星期六之夜大屠殺”。
迫於壓力,總統只能任命Leon Jaworski為新的特別檢察官。這位來自德克薩斯州的律師接過了Cox的接力棒,繼續要求尼克松交出所有的磁帶。

Leon Jaworski
尼克松仍然在堅持。他認為,特別檢察官無權起訴總統,所以,他有權力拒絕對方的要求。
Jaworski直接找到了最高法院,要求他們直接受理此案。經過激烈的討論,最高法院站在了特別檢察官一邊。
在最高法院的要求下,尼克松交出了錄音帶,而白宮的政治“黑箱”也從此大白於天下。為了避免彈劾,總統選擇了辭職。
最高法院既然可以起訴總統,那麼他能否最終裁決總統之位的歸屬呢?這是一個政治問題,同樣也是一個法律問題。
3
花落誰家?最高法院靠譜嗎?
水門事件之後,再也沒有一位總統能像尼克松一樣凌駕於立法、司法權之上。但是在行政體系,總統還是有獨一無二的領導權。這讓美國人,乃至全世界都異常關注四年一度的總統大選。
美國的總統選舉程序可能是全世界最複雜的。它最根本的特徵是“間接選舉”:每個州按照人口分配數量不等的選舉人,再由選舉人團推舉出總統的人選。
2020年美國大選,實際上選舉的是538張選舉人票
選舉人團本意是,民眾只需要負責選出自己的選舉人,選舉誰當總統是選舉人的自由。
但後來,選舉人承諾投誰的票成了民眾決定是否投票給他的主要依據,選票上選舉人的名字也變成了總統的名字。
再後來,有位競選人説服自己所在州的選舉人統統投票給自己,另一位競選人也起而效仿,就形成了“勝者全得”的選舉體制——在一州獲勝的候選人,將獲得這個州全部的選票。
在這種選舉制度之下,美國歷史上“選不出總統”的事情,已經發生了好幾次了:
1824年,傑弗遜和亞當斯同獲73張選舉人票,最後只好由眾議院表決選出新的總統。
眾議院選舉總統的方式,顯然違背了議會與總統分權的本意,所以在那之後,美國再也沒有過議會選舉總統的案例。
1876年,在四個州的選舉結果未出的情況下,選舉委員會宣佈停止計票,強推共和黨人海斯當選總統。為此,南方諸州羣情激奮,差點釀成第二次南北戰爭。
1876年美國大選,20張選舉人票差點再次引發內戰
這次選舉之後,各州對自己的計票原則進行了詳細的規定,選舉委員會“一語定乾坤”的的可能性也被斷絕了。
在2000年的“布什訴戈爾案”中,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項最終裁決:認定各州選票有效性和重新計票必要性。但是,****最高法院擁有了對總統選舉結果的“終審權”嗎?也不好説。
相當一部分法學家對當年的判決是不滿意的,他們認為,這是美國法制史上的一場噩夢。
丹·烏爾曼教授也指出,這個案例在後來在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很少被提及,只能算作一個孤例。
美國大選的最終決定權之爭,還遠沒有畫上句號。

2020年美國總統的官司會像20年前一樣打到最高法院嗎?現在看來還是一個未知數。
在大選前十天,特朗普任命了巴雷特擔任新任大法官。20年前,布什競選團隊中有兩位知名律師,一位就是巴雷特,另一位是2018年就擔任了大法官的佈雷特·卡瓦諾。
有些媒體放言,大選前夜的這紙任命,是特朗普的“一着好棋”。但是,對最終的選舉結果來説,這到底是有沒有意義,還是一個未知數。
不過,誰都沒法懷疑這位總統制造驚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