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法國“整體安全法”引發爭議,週三記者工會和人權協會等在巴黎示威遊行_風聞
大眼联盟-2020-11-19 08:45
已經進入審閲階段的法國“整體安全法”草案引發的爭議繼續發酵。
11月18日星期三,法國議會繼續就此進行大辯論。昨天夜間巴黎市中心爆發示威遊行,參與的人們認為政府正在試圖趁着封城限足,通過這條法案,法案一旦通過,將有損自由。
對於昨晚遊行爆發的警民衝突,法國內政部長達馬南表示“暴力不可接受,堅決譴責”,稱“人民的代表們正在合法地就草案進行探討,卻受到了壓力,試圖干擾代表們自由討論”。**昨天的騷亂當中,高壓水槍和催淚瓦斯齊上陣,街道上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損毀。**巴黎警察局表示,有11人受輕傷,其中9人是警察,另有33人被捕。其他城市例如里昂和馬賽也爆發了相關遊行。
11月17日巴黎市中心遊行者,抗議“整體安全法”,橫幅上寫着:“我們會錄下你;監控,毆打,弄瞎:我們看到你了” (圖源:REUTERS)
參與巴黎遊行的記者羣體當中,則有多人抱怨在試圖拍攝警察抓人的鏡頭時,遭到了警察的阻撓,另外根據法國國家記者工會的説法,有記者遭到毆打和抓捕。法新社報道稱,一名法國電視台的記者“在沒有任何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在警署蹲了12個小時”,並稱法國國營電視台集團(France Télévisions)星期三晚上對此進行譴責,指責“這是濫捕”。在該集團報道中,可見此人系France 3電視台的一名男記者,他表示自己在巴黎17區Batignolles的警察局度過一整晚,18日下午13點30分左右被放。
同一天,內政部長達馬南表示,“記者羣體必須提前先經過當局批准,才能去實地工作”,招致大量指責之後,他在晚間重新聲明,稱“根據今年9月出台的全國性政令,記者可以在遊行示威爆發之前,提前和警察局打招呼,但這不是強制條件”。
“整體安全法”草案的第24條規定,如果“在警察或者武警進行干預的時候對其進行拍攝,拍攝目的是為了損害警察或武警的人身安全或者精神狀態,且畫面等所有材料當中暴露了警察或者武警的面部,或者可以將其識別出來”,“此類畫面等載體的傳播”“將讓涉事者面臨一年監禁,和45000歐元的罰款”。這一草案的初審預計持續到本週五,之後下週二進行表決。
抗議“不許拍攝警察”法案 記者工會和人權協會等在巴黎示威遊行
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由多個人權協會大赦國際,記者無國界和記者工會等發起的遊行匯聚了數百人,反對即將接受審閲的所謂“不許拍攝警察”的法案(整體安全法)。示威者在巴黎市中心聖日耳曼大道行進,在大道上與國民議會前與維持秩序的警方發生衝突。
11月17日,巴黎聖日耳曼大道上抗議“整體安全法”的人羣 (圖源: REUTERS )
示威者們抗議的法案由執政黨共和國前進黨和其聯盟的“團結”黨(Agir)提交,議會當天開始了其審閲,草案第24條規定,如果“在警察或者武警進行干預的時候對其進行拍攝,拍攝目的是為了損害警察或武警的人身安全或者精神狀態,且畫面等所有材料當中暴露了警察或者武警的面部,或者可以將其識別出來”,“此類畫面等載體的傳播”“將讓涉事者面臨一年監禁,和45000歐元的罰款”。這一草案細節被披露之後,引發廣泛爭議和討論,被反對者稱為“不允許拍攝警察”。但支持者則強調,法案通過之後,記者和公民羣體仍然可以拍攝警察,但絕不能允許(拿着能識別警察面部或者身份的畫面或者其他載體)對警察以及警察的親朋發動實施暴力。內政部長達馬南就此提到了近幾年以來法國頻繁發生的針對警察甚至警察家人的襲擊,甚至致死案件。他表示,此法案主要是為了防止針對警察進行強姦和謀殺。
參與示威遊行的記者工會與人權協會成員則認為,這一法案目的是在遊行或者集會期間,禁止記者和民眾拍攝正在執法的警察或者武警,以減少警察暴力執法的視頻流傳出去。本次遊行除了記者工會和人權組織,還有黃背心,左派活動者,高中生等多個羣體的參與,最後在警方的催淚瓦斯,煙霧彈等當中收場。
法國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