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賭牌處理契機將消極因素化為積極因素_風聞
林昶-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0-11-19 05:16
博彩業是澳門特區的龍頭產業,而六張正副賭牌的合約期將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屆滿,距離現在只有一年半的時間,顯得較為急迫。因而各方面都頗為關注,希望特區政府能夠早日有所籌謀。不過,行政長官賀一誠在《二零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報告》中,對賭牌期滿處理以至博彩業發展的論述不多,只有「促進博彩業穩定及健康發展。完善博彩業法律建設,開展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工作部署和前期籌備工作。督促博彩業界依法經營,持續推廣負責任博彩,打擊非法博彩。」這麼幾句。雖然在附錄二的《二零二一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中,列有「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一項,並將之列為第六項(共九項),但也附註「視乎公開諮詢情況而定」。而在立法會議員就明年度施政報告向賀一誠提出問題時,就連具有博彩業背景的議員,包括經營者、從業者和專業研究者,都「有所默契」地並沒有涉及這方面的發問,因而令賀一誠無法就此而詳談其構思及抱負。
幸好,在施政記者會的環節,先後有三名記者提問了博彩業的問題,賀一誠也作了較為詳盡的回答。其中有關賭牌期滿處理的部分,賀一誠的回答大意是:一、特區政府明年度先行對《博彩法》的修改框架進行公開諮詢,然後進行立法工作;二、對於對賭牌期滿的處理辦法,有各種不同意見,特區政府都將會考慮;三、但特區政府沒有預設性的意見,也將不會就任何推測性的問題作出回應。
這種情勢,反映了一個較為「對立」的態勢。一方面,包括三正三副在內的六個賭牌的合約期,包括「澳博」及其副牌「美高梅」獲得權宜性短期續約兩年後,全部都到二零二二年六月止。從目前起計,只有一年半的時間。倘是按計劃到明年下半年才開始諮詢,就顯得時間很緊迫,可能不夠寬裕。
另一方面,賭牌期滿處理的問題,關係重大,尤其是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單方向中國發動貿易、疫情以至外交、政治領域的鬥爭,雖然其即將卸任,但他所造成的大環境可能一時難以消散,以及新冠肺炎衝擊,徹底暴露博彩業一業獨大的不安全性的背景下,如何妥善處理賭牌期滿的後續問題,卻又成為當務之急,但也需要進行全面謹慎縝密的評估。
因此看來,還是先行採取類似應對「澳博」及其副牌「美高梅」率先期滿的權宜處理辦法,充分利用《博彩法》中的相關機制,給予六張賭牌短期續約,以俾新《博彩法》的制定具有較為充裕的時間,使之成為高品質並適合國家及澳門特區發展需要的良法。當然,受到現行《博彩法》相關機制的制約,由於已經權宜性短期續約的「澳博」和「美高梅」,其能夠繼續延約的終端期限是到二零二五年六月止,因而其他兩正兩副四個賭牌的權宜性短期續約期限,也不宜超過二零二五年六月,以便於兩個賭牌統一同時進行公開開投。但也未必要「用到盡」「最多可以五年」的裁量權期限,如果對修訂《博彩法》的公開諮詢及立法工作時機成熟,也可有適當的提前量。
以筆者個人的看法,似乎是在二零二三年初進行賭牌公開開投,新賭牌的效期從二零二三年七月開始,較為適中。一方面,具有較為充裕的時間進行公開諮詢及立法工作,使得新《博彩法》的品質有保證;另一方面,也是第五屆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的具體表現,亦即既充分行使行政主導權,又要對行政權力進行必要的制約,避免濫用行政裁量權。這從賀一誠做起,成為此後歷屆特區政府的榜樣。而且,二零二三年七月,正是賀一誠首任行政長官任期的中期末,是需要出政績的時候,不宜拖到翌年新一任行政長官選舉。
制定新《博彩法》,必須注意幾個問題。首先,是必須尊重中央的意向。筆者此前分析指出,澳門特區的博彩政策是屬於中央的專有職權,而非澳門特區可以自行作出。實際上,在二零零一年進行博彩業改革,開放賭牌,就是中央政府的決策。當時中央的決策是:一、結束澳門博彩業的專營制度,開放博彩業,發出三個賭牌,一個華資,兩個美資,華資留給以「澳娛」為主重組的新公司(「澳博」),為的是防止博彩業的斷層真空影響政府的財政收入及七千多員工的就業。儘管後來「澳博」所遞交的標書不盡如意,也必須這樣做。而新增兩家美資博企,是為了引進雄厚資金及新穎技術、經驗,促進澳門博彩業有新的發展。當然,在錢其琛副總理的心目中,兩家美資博企最好能夠利於他在主持對美外交中運籌帷幄,操作自如。實際上,在錢其琛的運作下,「威尼斯人」在北京申請二零零八年奧運主辦權中,就發揮了關鍵的作用。二、在中國境內,只准澳門開賭。三、中資企業不得參與賭牌競投。四、不允許台資企業獲得澳門賭牌。
後來中央的後續政策,也繼續強化了中央對博彩政策的專有職權。一方面,不批准香港特區開賭的要求;另一方面,國台辦警告台灣當局,倘金門和馬祖開賭,立即停止「小三通」,而且也否決了馬祖與福建合作開賭的計劃。另外,在對出境參加賭博活動進行打擊鬥爭中,雖然也打擊與澳門賭場有聯繫的地下錢莊,但卻並未將澳門列入「賭博城市」的黑名單。
而在當前,中央出於對美鬥爭的需要,可能不單止是作為運籌帷幄的「籌碼」的需要,而且也要考察各家美資博企的老闆與美國各政黨政客以至情治機構的關係,以便於駕馭或限制這些關係。
其次,是必須服從及配合中央「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策略,逐步消減「博彩業一枝獨大」的情況。要在賭牌重新開投的過程中,附加必要的條件,超越當年引進先進經驗及技術,及適合一家大小度假旅遊的較低端要求,提升到必須配合及促進澳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以其經濟實力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較高端要求。與此同時,本身也要推動非博彩業元素的發展。
其三、必須積極參與澳門特區社會公益事業。迴歸前對「澳娛」的賭牌附帶有較多的參與社會公益的要求,如平民屋建設及疏浚航道等。在新《博彩法》中,看來也有必要引進這種機制,強制性地要求博企參與社會公益,既有物質性的如城市基本建設等,也有非物質性亦即精神上的,就是協助特區政府做好青少年的愛國主義教育工作等。最近,多家博企無論其資本背景如何,都很積極地參與推動青少年愛國愛澳教育的工作,看來就是方方面面在積極引導各家博企,而這些博企也意識到自己有此責任,當然可能也是為了為自己在未來賭牌重新開投時「加分」。
如果特區政府能緊緊抓住及把握好這個契機,就能將博彩業中的消極因素,轉化為積極因素,促使澳門的「一國兩制」事業,在辯證法的運用方面,也收穫豐碩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