漩渦中的電視開機廣告,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放任不管_風聞
家电圈-关注家电产业链创新与变革2020-11-20 21:12

漩渦中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並不是“商業毒瘤”,更不是用户的“眼中釘肉中刺”,當前困擾所有彩電企業的難點在於:法律沒有明文禁止電視開機廣告,但也沒有明確規定開機廣告的操作規範,最終被一些投機者濫用,拖累的卻是整個彩電行業的口碑、信譽和商業機會。
楊嘉||撰稿
最近,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一事再度引發關注。江蘇消保委與樂融致新公司(即樂視電視運營商)就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一事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一案,迎來一審判決結果。樂視電視方面敗訴,江蘇消保委向法院主張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必須要擁有“一鍵關閉”功能,得到了公開支持。
此前,江蘇消保委專門就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一事,多次約談創維、夏普、樂視等7家彩電企業,要求企業必須提供開機廣告“一鍵關閉”功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隨後,除了樂視電視外,其它彩電企業均就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操作進行整改,為用户提供了“一鍵關閉”選項。最終,因為樂視電視拒不整改而被江蘇省消保委以公益訴訟的方式告上法院。期間,一些行業協會也出台了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操作規範,但對電視開機廣告市場整體的管理規範作用有限。
近年來,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一事,不只是引發了江蘇消保委等消協組織的關注、重視和參與推動規範化、標準化發展,在彩電市場上還形成了“針尖對麥芒的兩派陣營”。其中,海信、TCL、小米等眾多彩電企業,一直在探索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規範化運營和可持續商業化;去年才剛剛進軍彩電市場的榮耀,則將開機廣告作為突破口,將“沒有開機廣告”作為打擊對手的重要商業手段。而索尼、三星等外資企業則在法律不明朗的情況下,一直沒有推出開機廣告,同樣也沒有公開否定“開機廣告”的商業價值。
所以,家電圈認為,對於智能電視的開關機廣告這一商業現象,絕對不能採取“一棍子打死”的策略,禁止所有彩電企業推出開機廣告,還是要對這種新事物、新現象進行觀察和分析;同樣也不能直接“放任不管”手段,任由樂視電視這樣的企業在開機廣告中“任性妄為”不給消費者選擇權。所有彩電企業,應該在國家現有的法律體系和行業標準之下,探索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邊界與尺度。既要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等利益,還要讓企業探索在物聯網時代的彩電新商業模式。
其實,這次江蘇消保委針對樂視電視運營方提出的公益訴訟,本意並不是通過法律訴訟和法院判決的方式,禁止彩電企業在智能電視上設置“開機廣告”,只是對於“開機廣告”明確了操作細則規範,比如必須支持用户的“一鍵關閉廣告”等功能。因為,現有的法律法規中並沒有針對智能電視“開關機廣告”有明確禁止規定。但從消法等角度,消費者對於電視開關機廣告,必須要有知情權、選擇權,最終保證消費者的話語權。
同樣,對於彩電產業來説,隨着智能電視的全面普及,電視開關機廣告的現象應該會長期存在,絕對不會因此而停滯或消失。家電圈認為,電視開機廣告一定會在規範化、健康化的發展通道中,成為眾多彩電企業在智能電視平台上,探索更多好內容、帶給用户更多好體驗的重要支撐點。要主動出擊將“開機廣告”變成企業樂於推動、用户樂於接受的新事物和新模式。
一方面,從彩電企業的角度,開機廣告的精準投放,是眾多企業在賣電視之外的一種盈利新手段,在保證消費者利益的情況下,未來彩電企業還可以探索開機廣告利益與用户共享、分享的模式;另一方面,隨着電視的全面智能化後,開機啓動本身需要一段時間,過去是黑屏或企業LOGO,現在是比較精準的廣告推送,本身並不影響用户的實際收看體驗,不存在侵害用户利益的情況。
更為重要的是,在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背景下,有針對性的推送電視開機內容廣告,也是電視走向全面智能化發展的一部分內容,更是彩電企業與用户交互的一種平台和窗口。封殺電視開機廣告沒有道理、攻擊電視開機廣告更是短期行為,未來在相關操作規範和規定明確之後,相信更多的中外企業會推動電視開機廣告走向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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