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燈源起中國,莫要東施效顰 ——“河燈”體現了中國儒釋道文化的豐富歷史內涵_風聞
剑啸易水寒-深知身在情长在,前尘不共彩云飞。2020-11-20 17:44
來源:中國歷史研究院
近日韓國某媒體指責,
我國電視劇《如意芳菲》裏
“放河燈”一幕抄襲韓國,
在短短的三天內,
此條視頻播放量就突破了10萬。

還“有理有據”放出瞭如下圖片做對比。


該視頻下不乏有“缺乏思考和嘗試”的韓國網民留言:


然而真相是“放河燈”源起中國,
早在南宋時期就有記載,
是中國傳統節日“中元節”的習俗,
其體現了中國獨有的傳統文化。
“孝”文化是“放河燈”形成的思想基礎,
“奉孝行善”的中華民族傳統促使這一習俗發揚光大。
中國歷史博大精深,
服飾、習俗、節慶無一不透露着
中國特有的思想體系和人文關懷。
西子捧心,東施效顰,
外在表象往往容易模仿,
但其內在所藴含積澱了數千年的“華夏文明”
是他者永遠剽竊不來的。
“河燈”源起中國——體現了中國獨有的傳統文化
“放河燈”也稱“放江燈”、“放水燈”、“放蓮燈”、“放荷燈”等,是中國傳統節日“中元節”的習俗,早在南宋時期就有記載。
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卷四“解制日”記載:
“七月十五日,一應大小僧尼寺院設齋解制,謂之‘法歲周圓之日’。自解制後,禪教僧尼,從便給假起單,或行腳,或歸受業,皆所不拘。其日又值中元地官赦罪之辰,諸宮觀設普度醮,與士庶祭拔。……此日都城之人,有就家享祀者,或往墳所拜掃者。禁中車馬出攢宮,以盡朝陵之禮。及往諸王妃嬪等墳行祭享之誠。後殿賜錢,內侍往龍山放江燈萬盞。州府委佐官就浙江税務廳設斛,以享江海鬼神。”
可見,“放河燈”表現了我國古人關於生死永繼的儀式,記錄着古人思想信仰的世界。在當時的時代條件下,這一儀式有助於統治階層維護政權穩定,也有助於社會中下層民眾獲得精神寄託。
一.中元節習俗形成的文化基石**——三教並存與“孝”文化**
在佛教傳入中國以前,眾多祭祀祈禳行為就廣泛存在於民眾的日常生活之中,由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衍生出的天地宗族祭祀,成為民俗信仰的重要內容。
佛教傳入中國後,為抗衡儒道,也在積極調整教義,順應本土思想觀念。
“中國傳統學術思想向來以儒家學説為主流。而儒家學説在相當程度上是一種倫理哲學,其最核心的思想是‘孝’。‘孝’既包括對還活着的父母的贍養、孝敬,又包括對已故先人乃至祖宗的孝道和祭祀。這種‘慎終追遠’的傳統,實際上是中國古代宗教祖先崇拜的延續和發展。”
“孝”推動了佛教中國化歷程,也成為三教合一中元民俗形成的文化基石。
慧遠撰《沙門不敬王者論》提出:“是故內乖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闕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宗炳撰《明佛論》闡述:“儒以弘仁,道在抑動,皆已撫教得崖,莫匪爾極矣。……是以孔、老、如來,雖三訓殊路,而習善共轍也。”
為緩和社會矛盾,統治階層大多倡導三教並用。梁武帝曾撰《述(會)三教詩》,總結自己融貫三教的情況:
“少時學周孔,弱冠窮六經;孝義連方冊,仁恕滿丹青;踐言貴去伐,為善在好生。中復觀道書,有名與無名;妙術鏤金版,真言隱上清;密行遺陰德,顯證表長齡。晚年開釋卷,猶月映眾星;苦集始覺知,因果方昭明;示教惟平等,至理歸無生。”(《廣弘明集·卷三十九》)

中元節“廟普”
在三教融合背景下逐漸成型的中元節日祭祀**,彰顯出三教共存的重要****性質。**
據《荊楚歲時記》記載:
“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寺。按《盂蘭盆經》雲:‘有七葉功德,並幡花歌鼓果食送之’,蓋由此也。……故後代人因此廣為華飾,乃至刻木割竹,飴蠟剪綵,模花葉之形,極工妙之巧。”
由此可見,儒釋道文化已完全紮根中元節俗。
二.“放河燈”習俗的出現——孝、善觀念整合

儒釋道文化持續交融和統治者兼收並用的政策主導着民俗信仰構成,宗教儀式不斷世俗化,
成為民眾共同遵守的節日禮儀。
儀式溝通生死,悼亡追薦、解孽消冤,讓生者的身心得到救贖,使死者的靈魂獲得家庭和族人的庇佑。在儀式的形式表達中,奉孝與行善高度統一。“善惡之報,若影隨形。此是儒書之言,豈徒佛經所説。是為人君父,當須仁慈;為人臣子,宜盡忠孝。仁慈忠孝,則福祚攸永;如或反此,則殃禍斯及。”
隋唐時期,統治者佛道並舉政策進一步推動着民俗信仰中儒釋道文化的水乳交融,中元成****為最具道德約束力的全民性節日。
“七月十五日,聖教令造佛盆獻供。”“七月十五,中元之日,地官校勾,搜選人間,分別善惡,諸天聖眾,普詣宮中, 簡定劫數,人鬼傳錄,餓鬼囚徒,一時皆集。…… 囚徒餓鬼俱飽滿,免於眾苦,得還人中。”
日僧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還記載:
“城中諸寺七月十五日供養。諸寺做花:蠟花鉼、假花果樹等。各競其妙。常例皆於佛殿前鋪設供養,傾城巡寺隨喜,甚是盛會。今年諸寺鋪設供養勝於常年。敕令諸寺佛殿供養花葯等盡般到興唐觀,祭天尊。”
在儒釋道文化深度交融背景下衍生定型的中元節俗,以薦亡追福和勸誡行善作為儀禮表徵,喻示着中國人已普遍樹立孝善一體、福禍相繼的道德意識,其信仰形式逐漸得到民眾長久的確認。
唐末五代時期,三教圓融背景下的幽冥地獄觀在民眾內心廣泛建立,中元民俗信仰逐漸加入祭孤魂、破血湖、放焰口等新內容,由此促成了“放河燈”習俗的出現。
兩宋統治者崇奉道教,道教齋醮科儀與民俗信仰的結合更為緊密。“放河燈”和兩宋興盛的太乙信仰也****有直接聯繫。
佛教有地藏統領幽冥地獄,執掌賞善罰惡,救贖孤苦亡魂。為抗衡佛教,道教推出太乙救苦天尊。《廣成儀制漂放蓮燈集》規定**,**舉行漂放蓮燈科儀時必須祭拜太乙。
説起太乙信仰,它起源於秦漢時期的太一神崇拜。道教興起後,太一神被吸收進入道教神靈系譜,稱“東極青華大帝”,位居三清之下、眾神之上。

東極青華大帝
道教薦幽度亡科儀大多和太乙救苦天尊有關。為與佛教觀音對應,太乙也顯現多種化身,稱“十方苦天尊”、“尋聲救苦天尊”。道教也用蓮花圖像表述教義,太乙和觀音一樣端坐蓮台。
《太上玄門晚壇功課經》雲:“東極青華妙嚴宮,紫霧霞光徹太空,千朵蓮花映寶座,九頭獅子出雲中,南極丹台開寶笈,北斗玄禁破羅豐,惟願垂光來救苦,臣等稽首禮慈容,施食功德不思議,孤魂滯魄早超生。”
道士設壇祭祀修齋建醮,於江河漂放蓮燈,解救沉淪在地獄之中的亡魂。
“濟萬物者,莫過於水;照三界者,莫過於燈。水乃沉注於江河,燈則光照於宇宙。穿崖透石,不辭晝夜之流;鑿壁偷光,焉負古人之學。水有滔天之勢,燈垂不夜之光。水能浣濁以揚清,燈可除昏而破暗。固非慧焰,名曰水燈。照之則無邊夜府盡光明;漂之則有識寒靈俱利樂。”
以燈供養神靈,尊祖敬神、積善成德、廣施仁義、福澤後世,成為中國傳統價值觀善惡判斷的重要標準。
三.“蓮”文化意象與放河燈習俗流變
蓮,在傳統文化中象徵着高潔清廉。其文化淵源可追溯至先秦,“彼澤之陂,有蒲與荷。有美一人,傷如之何。寤寐無為,涕泗滂沱。”(《詩經·國風·陳風·澤陂》)此時,蓮、荷已是國人託物言情的吟詠對象。
北宋周敦頤撰《愛蓮説》,更賦予蓮以君子人格,“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借蓮標示高潔志向,此文成為儒家文以載道的典範。
蓮也是佛教聖物。在佛教初創時古印度已有蓮崇拜。佛教東傳,大量經典以蓮喻佛,表示佛法無邊、佛國聖境、菩提智慧、清淨自性等宗教涵義。
無獨有偶,燈也成為佛前供器。《禪林象器箋》引“觀心論雲:長明燈者,正覺心也,覺知明瞭,喻之為燈,是故一切求解脱者,常以身為燈台,心為燈盞,信為燈炷,增諸戒行以為添油,智慧明達,喻如燈光常燃,如是覺燈,照破一切無明痴暗。”“右手秉燈,左手持蓮”為後世燈蓮一體進行了最佳鋪墊。
明代皇室尊崇道教,蓮荷意象持續深化。洪武七年《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範》雲:“定慧青蓮花,上生神永安。功德金色光,微微開幽關。華池流真香,蓮蓋隨雲浮。”
明清已降,廣泛流佈的“放河燈”儀式結合其它信仰,共同建構了中元節民俗文化的多樣發展。
作為“中元普渡”主題表徵物的荷燈,以其動人的視覺形態喻示行善贖罪,傳遞民眾對美好情境的嚮往。
東施效顰,終究成不了西施

史海漫溯,可見“放河燈”習俗,
並非只是一個浪漫的遊戲,
而是中國特有的儒佛道三教融合大歷史背景下
因“孝”形成的複雜歷史產物
具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
悲天憫人、濟世修身,
“放河燈”藴含着中國人的感恩之心和敬畏之心。
映射出的家國同構、孝善一體的道德操守
是每一箇中國人立身處世的行為規範,
凝聚着華夏族羣精神信仰的藝術母題。
東施效顰只能模仿外觀,
中國真正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藴和獨有的歷史內涵,
是永遠不能通過剽竊而得到的。
這,是歷史的結論。
綜合整理自:[1]梁川.孝善並行——中元“放河燈”節俗文化再探[J].中華文化論壇,2015(07):181-185;[2]龐瑋,馬耀峯.宗教旅遊為動力的文化傳承與建構——以藏傳佛教寺院西安廣仁寺“燃燈節”為例[J].西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29(04):85-92;[3]鄭凌予.
中國佛教宗派對韓國佛教寺廟空間演變的影響[D].西南大學,2012;[4]刁統菊,趙容.山東中元節節俗述略[J].雲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32(03):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