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偷錢,深圳一母親失手打死12歲女兒被判十年,這判罰合理嗎?_風聞
Once-噫吁嚱2020-11-20 08:23
據深圳龍崗區人民法院11月18日消息,2020年2月的一天晚上9時許,龍崗區的一位母親阿芳(化名)因懷疑女兒小潔(化名)偷了自己28元,便暴力管教,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年僅12歲。
被害人小潔(12歲,化名),是被告人阿芳(化名)的女兒。2019年10月,她隨阿芳來到深圳,母女二人一起借住在親戚家中。阿芳在餐館當服務員,小潔暫時輟學。
2020年2月的一天晚上9點左右,阿芳懷疑女兒小潔偷了自己28元錢,便從鞋櫃上拿了一根塑料按摩板,讓小潔趴在卧室的牀上,用按摩板多次擊打小潔大小腿後側、手掌心等部位,之後小潔躺在地板墊子上休息。
當晚23時許,親戚發現小潔異樣,將小潔送到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鑑定,死者小潔符合鈍器作用雙側上、下肢致大面積的皮下出血、軟組織挫傷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據阿芳陳述,其有兩個小孩,小潔是老大。案發前,阿芳經常對小潔進行説教,“偶爾會打一下(小孩)”。
本案審理期間,被害人父親及被告人父親,向本院出具了諒解書,對被告人予以諒解。
開庭期間,深感悔恨的被告人痛哭流涕,稱自己每天都活在痛苦與後悔之中,無法原諒自己的行為,家屬全程亦痛哭不止。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阿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當庭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最後,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阿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提醒各位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切不可逾越理性。**在日常管教中,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避免出現過激行為或言語,以免對孩子的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創傷。
最好的教育,應是與孩子共同成長,讓春風化雨。
【來源:微信公眾號“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