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記》裏韋小寶的兩個“愛好”,放在康熙年間都能送命_風聞
朝文社-朝文社官方账号-关注我们爱历史(ailishi777),阅读更多2020-11-21 09:38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竹映月江
説起金庸先生的封筆之作《鹿鼎記》,就不得不提主人公韋小寶驚險重重地“成長史”。從初入宮遇到的海大富假太后,再加江湖上的天地會鄭克塽神龍教,各方關係錯綜複雜,遊走於其中的韋小寶真可謂是每天都在刀尖上跳舞。
所幸韋小寶憑藉着天生的機敏,在一眾大佬間左右逢源,混得風生水起。然而,若是在真實的康熙時代,像韋小寶這樣的行事做派,真的能如《鹿鼎記》中那樣吃得開嗎?
一、老子我大殺三方,發財了發財了
拋開主角光環來看,韋小寶若到了歷史上真實的康熙朝,別説各方勢力是否能夠擺平,單是小説裏他那兩個“必勝”的法寶,就絕對能要了韋小寶的命。
《鹿鼎記》説,韋小寶手中有三寶:匕首、軟甲和骰子。
誠然,作為全書中第一好賭之人。韋小寶向來是骰子隨身帶,一日不賭就渾身難受。那一手賭不贏就出老千的“神”賭技,陪着韋小寶在賭桌上一路結交朋友。無論是康親王府裏因賭結緣的楊溢之,還是王屋山下聚眾賭博的經典一幕,都給讀者留下了難以磨滅的深刻印象。

然而,韋小寶的賭博戲份雖精彩,放在真實的康熙朝,卻是個相當忌諱的事。
眾所周知,明朝亡國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濫賭。當時明朝許多官員都在家中開設賭場,崇禎年間好些官場“交易”,也都是在賭桌上完成,美其名曰雅賄。
骰子聲中,北京城不知不覺地變了天。崇禎皇帝只能一邊恨恨念着“羣臣皆可殺”,一邊黯然上了煤山。
明亡清興後,清政府吸取明朝的教訓,將賭博與亂民、盜賊、娼妓一起列為四大惡習,從入關到康熙雍正年間,一直對此嚴厲打擊。
抓賭風頭最緊之時,別説賭博的人分分鐘法辦,就是製造賭具都是大罪。清王朝規定:凡造賣骰子、紙牌、骨牌等賭具,為首者發配邊衞永遠充軍,為從及販賣為首者,杖一百流放二千里;販賣為從者,杖一百並處三年徒刑,甚至就連藏匿賭具的人,也要發配邊衞永遠充軍。

這條法規到了雍正時代,進一步升級成了“凡旗人造賣賭具者,絞監候”。好在乾隆沒有老爹那麼狠,當家做主後更改為“凡旗人造賣賭具者,為首者發配極邊煙瘴之地充軍;為從及販賣為首者,發配邊遠地區充軍;販賣為從者,發配邊衞充軍”。
如此嚴打之下,韋小寶若真敢如《鹿鼎記》中寫的那樣,在康親王府大賭特賭,那真是嫌自己的命太長了。
或許有人會説,清朝對旗人賭博管得嚴,可韋小寶是漢人啊,他賭博應該沒事吧?畢竟在陳小春版的《鹿鼎記》中,誤以為韋小寶“英勇殉職”的索額圖,還當着康熙的面,給韋小寶燒了個大骰子呢。
讀者們的想象很美好,可惜現實很骨感。清王朝對高官賭博的嚴打程度,比起平民來更上一層樓。

《大清刑律》規定,官員賭博財物者,照常人加一等治罪。具體執行時,歷代帝王會在法理的基礎上,略微進行些個性化調整。比如雍正就曾下旨規定“無論賭錢賭飲食之物,滿漢官員犯者俱革職,永不敍用,仍杖一百枷號兩月,不準折贖”。
這樣又打板子又丟工作的懲罰足以證明雍正禁賭的決心,而這股嚴打賭博之風哪怕到了以“寬仁”標榜的乾隆朝,仍舊要求“凡現任職官,有犯賭博者,加重發往烏魯木齊等邊遠地區效力贖罪,並須先簡賭博本例枷號兩月,然後再行發往”。
可見,作為康熙朝高官的韋小寶,若真如《鹿鼎記》中那樣骰子不離手,光憑一個“賭”字,就能要了他的命,還能順帶把多隆、索額圖等一眾好牌友一併送上不歸路。
二、大家好兄弟,講義氣
由此看來,賭博對韋小寶的殺傷力實在不小,但若是和韋小寶另一個“愛好”比起來,賭博就不過爾爾了。誰讓韋小寶別的什麼都不喜歡,偏偏就喜歡和人拜把子呢。
縱觀《鹿鼎記》全書,韋小寶簡直是從頭拜到尾。無論是吳應熊的保鏢,還是天地會羣雄,亦或是桑結喇嘛、蒙古王子、御前侍衞、朝中重臣,韋小寶真是逮着誰就跟誰結拜,真正做到了“四海之內皆兄弟”。

一時間,“大家好兄弟,講義氣”成了韋小寶的口頭禪。兄弟情誼加持下,韋小寶左手拖着趙良棟在王屋山大顯身手,右手拉着天地會羣雄策馬馳騁縱橫江湖,日子過得好不愜意。
然而,如此舒坦的日子,在真實的康熙年間卻實在難尋。只因明清時期的結拜,並非像電視劇裏演繹得那麼簡單,韋小寶的義氣可不能説講就講,把子更不是想拜就拜。
據史料記載,明清時若要結拜,並非簡單的歃血為盟口頭允諾,而是需要互換“蘭譜”。蘭譜上還需要分別寫上各自姓名、生辰八字,籍貫住址,以及曾祖、祖父、父母、兄弟、妻子等等家人信息,然後互相交換作為憑證。
隨着時間的推演,民間“換帖”漸漸衍生出基於共同政治訴求的兄弟情,其中最典型的便是韋小寶當香主的反清組織天地會。
如此一來,民間結拜就上了清王朝的黑名單。為了鞏固國本,清王朝專門在《大清會律》里加了一條:凡異姓人歃血為盟,焚表結拜弟兄,不分人數多寡,照謀反未行律,為首者,擬絞監候。
若是以今天的眼光來看,清政府不分青紅皂白見歃血為盟就算謀反的舉動恐怕有些太偏激,可放在百年之前,清政府只覺得這樣做還不夠。
於是,《大清會律》裏很快又多了一條:哪怕沒有歃血為盟焚表結拜弟兄,只是隨便磕了個頭認兄弟。為首者仍要打一百大杖,其他從犯各減一等問罪。
連民間結拜個兄弟啥事不幹,也能算成謀反的時代,試想韋小寶以爵爺之尊,若真拉着趙良棟、張勇、孫思克、王進寶四位手握重兵的悍將拜把子,最後鐵定是哥幾個手拉手一起走,刑場上一個都不能少的“團圓”大結局啊。
從這個方面來看,《鹿鼎記》中韋小寶沒被康熙一鍋端,還能帶着七個老婆逍遙江湖,也算是祖宗保佑了。

不過,雖然韋小寶的兩大“愛好”放在康熙年間死一萬次都不夠,但若是到了晚清時代,這點小瑕疵就根本不叫事了。
時光的脈搏跳動到1848年,當時朝臣段光清奉命前去禁賭,時任浙撫的吳文熔便語重心長地對他説:“我以前也試圖禁賭,可那些賭徒如肥田惡草,我拼盡全力除之,卻始終無法除盡”。
一番肺腑之言,讓段光清深表贊同。這或許從某個側面説明,晚清時期賭博成風,官方無力根除賭博這個毒瘤,偶爾有幾個官員用心禁賭,也不過是盡心除去些許“惡草”罷了。
賭博屢禁不止的同時,官府對拜把子的控制力也在減弱。咸豐年間,户部錢法堂主事書年和爐頭等人公然舉辦宴會“換帖”,過後竟然啥事沒有,結果幾個把兄弟愈發大膽,乾脆攜手撈錢,致使鈔務錢法弊竇叢生。
吏治崩壞給了某些官員權力尋租的空間。咸豐四年,河南候補道員張維翰突發奇想,跑去和逃犯劉老長換帖結拜,妄圖互相照應,保衞身家,光天化日下弄出“官匪一家”的鬧劇。
當地居民自然嚇得遷徙一空,而曾經輝煌的大清,也在吏治敗壞引發的一件件小事裏,慢慢陷入了落後捱打的泥淖中。
倘若韋小寶晚生幾年,想來就算是把他的兩個愛好玩出花來,照樣能吃香喝辣活得瀟瀟灑灑,可這大清,真沒幾年活頭了。
參考資料:沐椽《清朝官員的“結拜”之風》、楊明《清朝禁賭芻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