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給中小學教師減負: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減少50%以上_風聞
Once-噫吁嚱2020-11-22 07:49
據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網11月20日消息,近日,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對照清單,認真抓好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生態環境。

通知中明確提出以下5點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作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有效抓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2.開展專項清理。**省委、省人民政府將對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進行一次集中清理,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
**3.堅持科學評價。**各級教育部門要杜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考核評價,加大教育教學的實質性評價佔比。
**4.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宣傳平台,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倡導尊師重教,引導有關部門和全社會進一步理解教育工作、減輕中小學教師心理負擔。
**5.強化督導監管。**省、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內容,督導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
《湖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全文如下:
**1.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批准,任何部門不得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各相關部門年初將本年度實施計劃報同級教育部門,由教育部門彙總和統籌後分別報同級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研究審核,由黨委辦公廳(室)統一報黨委審批。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後實施。
**2.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批准,不得組織全域性的進校實地督查檢查考核活動。**確需實地開展的,應當以抽查為主。
3.不得以調研指導、強化監督、專項行動、一票否決等方式,變相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
**4.未經黨中央、國務院或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開展各類示範校、達標校、特色校等評比創建活動。**各類羣團組織、社會團體、教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面向中小學校開展評比創建活動。
**5.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批准,不得向鄉村教師安排或攤派與教育無關的其他扶貧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嚴格按照黨中央有關要求,引導廣大教師關心支持教育扶貧工作,積極穩妥地做好鄉村教師已承擔其他扶貧任務的清理工作。
**6.**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維護安全穩定、掃黑除惡、普法宣傳、防災減災、消防安全、疾病防控等重要專項工作,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一般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相關工作。
**7.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文明、衞生、綠色、宜居、旅遊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涉及中小學校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未經同級教育部門同意,有關部門不得擅自進校園指導教師開展相關工作。
**8.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開展各種“小手牽大手”活動,不得要求教師參加各類社會性評比、知識競賽、文藝匯演、主題徵文、問卷調查、網絡投票等活動。**不得把慶典、招商、拆遷、信息採集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和工作強制攤派給中小學校,並向教師下達有關指令性任務。
**9.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參與社區服務、社會衞生、社會治安等社區建設活動。**鄉鎮、街道社區對中小學校和教師參與社區建設活動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所提要求影響教育教學的,學校和教師有權拒絕。
**10.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開展專題教育和教育宣傳活動。**確需開展的,由教育部門整體規劃、分類指導、統籌安排進入校園。如中小學課程已有類似內容,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融入教學安排,不得重複安排。原則上不得統一組織編寫和選用專題教育教材或讀本。
11.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強制要求中小學教師下載安裝、註冊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APP,關注微博、微信公眾號,參加點贊投票、人物評選、打卡簽到等,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12.**除國家統計局以外,未經縣級以上統計部門審批備案,其他部門不得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調查工作。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開展針對中小學教師的調研活動。
13.不得簡單將開會發文、填表報數、成立專班、台賬記錄、制度上牆、工作筆記、內刊簡報上稿、微信關注等作為評價學校、教師工作是否落實的標準,不得以QQ羣、政務APP、微信工作羣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來代替學校、教師實際工作的評價,不得對資料編制和裝幀提出繁瑣要求。
**14.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不得從中小學校抽調借用教師。**確需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
15.教育部門要嚴格把關,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培訓外,一般不得組織省、市級規模的非教育教學方面的中小學教師培訓,其他非教育教學方面的培訓,由縣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嚴格控制場次規模,不得拉教師拼湊充數,把無關培訓攤派給教師。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