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志鋼無罪獲釋,類似的冤案還有多少?_風聞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0-11-23 12:28
▲蘆志鋼獲無罪判決
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平西鄉海豐村四組村民蘆志鋼,他家有一塊8.1畝的承包地,這塊地他家已經營了30多年,過去只種玉米,後來陸續蓋起生活住房、農用建築物、葡萄園大棚、養菌房、養鴿房等。 2015年10月3日凌晨被強拆。此後,蘆家不斷上訪。2016年2月5日,在當地政府部門調解下,蘆志鋼與進行拆遷的華宇集團簽訂拆遷補償協議。華宇集團支付拆遷補償款700萬。誰知上午付清補償款後,華宇集團下午就報案稱蘆志鋼使用虛假土地承包合同騙取拆遷補償款。隨後,四平市多位領導對這起所謂的“詐騙案”作出批示,因為該案是 “市裏”督辦,儘管承包合同上白紙黑字,還蓋了村委會的公章,可兩審法院還是認定蘆家無合法承包權,蘆志鋼為此獲刑12年。
罪名本是捏造,所以此案一波三折。警方起初以“詐騙罪”報請批捕,檢察院未批,後來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批捕,公訴時又改為“合同詐騙罪”。蘆志鋼本人及其律師始終作無罪辯護。鐵西區法院對蘆志鋼作有罪判決後,蘆志鋼提起上訴,二審庭審過程中,法庭上還出現非常滑稽的一幕:公訴方也明確指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發回重審。這是公訴案件,控方與辯方均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正常情況下,法院一般不會堅持作有罪判決。但四平中院終審仍裁定維持原判。蘆志鋼繼續申訴。2018年,吉林省檢察院作出抗訴決定。2020年11月20日,因合同詐騙被判12年的蘆志鋼再審無罪。
▲2019年3月27日,吉林省高院裁定再審,查明蘆志剛家的承包合同真實,並非變造。
蘆志鋼被關押4年多後,之所以能夠恢復自由,走出監獄大門和家人團聚,除了應該感謝吉林省市兩級檢察機關的秉公執法,似乎還與吉林省政府原秘書長劉喜傑的落馬密切關係。相關資料顯示,華宇集團官網的一則消息稱:2015年4月28日上午,四平市委書記劉喜傑、副市長王宇等領導親切視察了華宇集團‘華宇城’在建項目,對項目建設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華宇集團董事長趙洪新陪同了視察。劉喜傑於2017年6月在吉林省政府秘書長劉喜傑的任上被查。此外,王宇於2017年9月落馬,他的另一身份是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的外甥。
如果劉喜傑與華宇老闆的關係只停留這種層面,也許僅能判斷這種政商關係是有“交集”,但卻不能確定有“交易”。據官媒披露,2011年1月,劉喜傑被任命為四平市委書記。此時,華宇集團正在當地如火如荼地搞房地產開發,劉喜傑一上任,趙洪新便送上3萬歐元“祝賀”。2012年1月,為使在四平的華宇項目拆遷進展順利,趙洪新送給劉喜傑5萬歐元。2013年春節前,趙洪新以彙報華宇項目為由,又把5萬歐元送到劉喜傑辦公室。趙洪新前前後後分3次向劉喜傑行賄共計13萬歐元。
從某種意義上説,蘆志鋼獲刑12年,是時任四平市委書記劉喜傑製造的冤案;而蘆志鋼的無罪釋放,可能也與劉喜傑的政治命運息息相關。很難想象,若是劉喜傑還在吉林省政府秘書長的位置上,不會利用職權給該案再審程序的啓動設置障礙。因此,蘆志鋼還算幸運。誰知類似的冤案還有多少?文/鄭智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