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嘲笑中國明清賣官鬻爵,法國人:上個王朝官職賣完了,還能收官職“遺產税”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20-11-24 15:27
作者|冷研作者團隊-李從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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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17、18世紀的歐洲人身上有啓蒙思想、民主普世等光環加身,但要論起貪污受賄、買官賣官,當時的歐洲比起明清兩朝來也是半斤對八兩,大家誰都別笑誰。
大明搞出了“債帥”,嚴嵩嚴閣老搞了官帽大批發;法國瓦盧瓦王朝和波旁王朝就搞出了全國官職大拍賣,還實行了“官職税”。法國王室搞官職大拍賣的“漢靈帝”是弗朗索瓦一世,全法國沒人敢説他昏庸,因為這是中世紀以來封建領主的特權,領主拍賣官職那是天經地義。更何況弗朗索瓦一世拍賣官職也有對外戰爭的因素,1521年法國和查理五世開打,1522年弗朗索瓦一世就成立了競拍全法國職位的專門機構“額外收入局”,公開拍賣公職和敵人PK。
法國宗教戰爭期間瓦盧瓦王朝的亨利三世更是進行了全民競拍支持戰爭,按照1586年的紀錄全法國有油水的官職都被拍賣一邊,審計院、國王內宮中各種財務官、軍隊財政官、財政部門官、鹽税官、所有收税官職、所有河流和森林部門的官職、訴訟代理人、公證人、司法官官職都進行了拍賣,甚至連乾草檢查員、小麥計量員、泥瓦工承包人瓦盧瓦王朝都拍賣。
波旁王朝奪取江山後,黯然發現官職都被前任王室賣光了,而亨利四世手頭又很緊(他甚至把法國河流通行税抵押給意大利的托斯卡納大公),於是出台了官職税。官職税是亨利四世的朋友、財政官波萊想出來的,所以該税又叫波萊,具體規定是財政官和司法官每年上繳其官職含金量的六十分之一給王室,他們獲得好處就是可以把這個官職當成私有財產傳給下一代,躲開“四十天條款”的限制。當時的法國官員在辭職後四十天內死去,該職位就會被法國王室收回,不能遺傳給自家後人,因此法國官員都踴躍“捐款”給王室。到了路易十三時代,地方上的總督也通過繳納官職税,有了近乎世襲的權力。法國軍隊也是貴族買賣軍官的重災區,薩克森公爵就替自己的私生子購買了法國的軍職。
英國王室在拍賣官職、爵位上也很努力,大名鼎鼎的白金漢公爵就是斯圖亞特王朝拍賣官職、爵位的總負責人。白金漢公爵每年拋售數10個從男爵騎士的爵位,賣出包括海軍軍官在內眾多的官職,通過辛苦經營他為英國王室搜刮到了60多萬英鎊,這筆錢英國政府一年半的純收入。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後,英國軍隊變成了團長所有制。擁有鈔能力是近代英國軍官選拔的唯一標準,這個傳統甚至延申到19世紀,威林頓公爵就認為貝雷斯福德是自己的最佳繼承人,因為這位土豪能夠供養起整支軍隊。團長們要自掏腰包給士兵們提供軍服等後勤物資,換取的特權就是可以自由買賣團長以下的軍官,他們在家鄉的莊園中買賣各種軍職,打仗也不上戰場,把作戰事務交給中校軍官。英倫軍界賣官也很有講究,國內駐軍和熱點地區的軍官職位都很貴,都價值數千英鎊,前者安全適合不差錢土豪鄉紳子弟向上爬,後者搶劫機會多適合需要快速回本的軍官。
近代西方社會在腐敗問題上並不比明清社會遜色,它們趕上了國力上升期,腐敗問題才被掩蓋住,千萬別以為普世光環一加持它們就”清如水廉如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