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學姐事件背後, 是中國的“性之變”與“性恐慌” | 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2020-11-25 21:05
✪ 黃盈盈 /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
✪ 潘綏銘 /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
[導讀]近日,某清華學姐因誤認為學弟性騷擾,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將學弟信息公開,後雖因查詢監控證實為一場誤會,但學姐稱學弟為“小東西”,以“社會性死亡“相威脅的話語引起網友不適,此位學姐也遭流量反噬,大量個人信息被網友公佈在網絡上。早在2013年,黃盈盈和潘綏銘老師就“中國人的性”在全國總人口的範圍內進行過三次抽樣調查,他們發現,實際發生的性騷擾在減少,可是人們對於它的擔心卻在增加;利用職權的性騷擾其實很少;相同性別之間的性騷擾也存在;被調查者的文化程度越高、職業等級越高;那麼他們受到過任何一種性騷擾的比例也就越高……
兩位老師認為,社會調查所得到的並不是“客觀真實”,而是被調查者給調查者呈現出來的某種主體建構的結果。調查表明“反對性騷擾”雖然成為主流話語,但是隻有那些更加被主流化的人,才更加可能運用這一話語來判定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類似情況究竟算不算是“性騷擾”。
在黃盈盈老師的《性/別、身體與故事社會學》一書中,“新女權”與“反性大媽”在性別議題上秉持着迥異的觀點、立場,並都具有行動力強、影響廣泛的特徵。無論是新女權的“性很重要”,還是“反性大媽”的“色情禍國殃民”論,是在中國權力(power)、社會性別(gender) 和性(sexuality)日益走向分離。但中國目前的反對性/別的話語,遠遠沒有發展,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公權侵害、男尊女卑和“性即醜惡”三者重疊的滯後階段中,因此才造成目前的困境。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反對性騷擾的問卷調查
最晚從20世紀末期開始,反對性騷擾就已經成為一種話語,強勢地介入中國人的日常生活。其結果是,**21 世紀以來,現實中的性騷擾在日漸減少,可是人們對它的焦慮卻與日俱增。**在筆者的主持下,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於2000 年、2006 年和2010 年分別完成三次“中國人的性”的全國總人口隨機抽樣調查。調查對象是中國境內18~61歲、會講漢語、能識漢字的總人口。以城鄉差異、人口規模與離婚率等國家統計數據為分層指標進行多層等概率抽樣。
在三次調查問卷裏,筆者發現,在2000 年性騷擾實際上相對更多的時候,擔心自己會遭到性騷擾的人反而更少;而到了性騷擾實際上已經顯著減少的2010 年,擔心自己遭到性騷擾的人卻顯著增加(表1)。
這表明:**反對性騷擾的主張,並不是根據該現象的多少而提出的;而是出於對普遍正義的理念追求而抽象地提出的。**一旦它成為一種社會的話語,就會形成這樣一種機制:**在社會輿論的大聲疾呼之下,普通人對於自己被性騷擾的可能性越來越誇大;但是,這種誇大恰恰是日益提高的自我警惕,也就是對性騷擾形成了日漸有效的社會警告。**結果,現實發生的性騷擾也就不得不趨向於減少。
1.只是男人騷擾女人?
絕大多數反對性騷擾的人士和傳媒,都主要指的是男人對於女人的性騷擾,甚至默認只有男人才能性騷擾女人。
筆者為了檢驗這一假設,追問了那些受到過言語的性騷擾的人:在過去的12 個月裏,對您説過性方面的話,説得最厲害的那個人,是男人,還是女人?統計結果是:在那些自報受到過言語的性騷擾的人裏面,女人報告受到女人的性騷擾的比例在22010 年是19.6% (P=.007),在男人中是57.6% 。
這反映出兩個趨勢:第一個趨勢是,由於中國的大眾傳媒幾乎從未報道過遭受同性別之間的性騷擾,因此在被調查者的自我報告中,這種情況的比例肯定遠遠多於人們的想象,甚至令人難以置信。也就是説,**中國人在實際生活中,並沒有把性騷擾僅僅侷限在男人對女人。可是由於反對性騷擾的話語的強勢介入,他們自己也並不知道這種情況居然會如此之多。**第二個趨勢是,**中國男人所説的言語性騷擾,居然超過一半是發生在男人與男人之間。**女人受到女人的言語性騷擾的比例雖然少於發生在男人之間的,但是也達到了十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儘管在三次調查中,認為自己遭受過同性別的性騷擾的比例,呈現為顯著的減少趨勢,但疑問接踵而來:**這究竟是由於同性別者之間的性騷擾現象真的越來越少,還是因為在社會的強力宣揚之下,人們越來越相信性騷擾“只應該”發生在異性之間,因此越來越把發生在同性別之間的情況,排除出性騷擾這個概念?**筆者更傾向於相信後者。
2.主要是仗勢欺人?
至少在美國當今的主流文化中,性騷擾主要指的並不是公共場所裏的“耍流氓”,而是那些在工作場合中利用職權的“佔便宜”。那麼,中國人是不是也這樣認為呢?為了加以檢驗,筆者對那些報告説自己受到過言語騷擾的人追問道:在過去的12個月裏,對您説過性方面的話,而且説得最厲害的那個人,是什麼樣的人?對於受到過動作的性騷擾的人,筆者追問道:對您進行性騷擾(動手動腳) 最厲害的那個人,是什麼樣的人?
問卷中最多的性騷擾發生在基本相互平等的三種人際關係之中——“同事、同學、熟人、鄰居、業務關係”最多,佔57.0%和36.3%;“對象、談戀愛的朋友(包括原來的)”佔6.7%和13.1%;“家庭成員、親戚”佔3.4%和2.5%;總計佔到言語性騷擾的67.1%,佔動作性騷擾的51.9%。
其次多的是發生在陌生或剛剛相識的人際關係之中——“陌生人,或者剛剛認識的人”佔8.9%和20.1%;“網友、徵友或徵婚認識的人”佔3.0%和1.2%;“其他類型的人”佔13.4%和13.7%;總計佔到言語性騷擾的25.3%,佔到動作性騷擾的35.0%。性騷擾是對方利用職權的情況最少——“老闆、上級、領導、老師、對我有恩的人”只佔7.6%和13.1%。
上述情況説明:且不管美國對於性騷擾的定義是否正確,它並不適合中國人的實際生活。中國人自己所認為的性騷擾,最多發生在平等關係中,其次發生在陌生關係中。相反,那些最容易仗勢欺人進行性騷擾的人(老闆、上級、領導、老師、對我有恩的人) 所佔的比例其實是最少的。也就是説,在當今中國,在工作場合中利用職權進行的性騷擾,真的有,可是也真的沒有那麼多。
那麼,如何解釋生活中仗勢欺人的性騷擾很少這一現實呢?一些恨鐵不成鋼的好心人,或許將其歸結為人們的愚昧和不覺悟,意識不到有權有勢的人總會乘機下手,或者是下屬們真的遇到了性騷擾卻不敢回答問卷。但是從主體建構的視角來看,筆者卻傾向於認為,至少其中的一部分人,很可能確實沒有認為上級的某些行為是性騷擾。
3.做了什麼才算是性騷擾?
筆者一貫強調,社會調查所得到的,其實並不是“客觀真實”,而是被調查者給調查者呈現出來的某種主體建構的結果。對於“做了什麼才算是性騷擾”這個問題,中國那些被性騷擾的受害者自己是如何認定的呢?
在問卷調查中,被調查者在回答説自己曾經遭到性騷擾的時候,他們腦子裏究竟出現了什麼,這是研究者永遠不可能知道的,但是其內容肯定是千差萬別,甚至是千奇百怪的。因此,研究者就不應該把所獲得的答案當作“客觀的真實”,而在調查當時的情境之中,所做出的互構式的呈現;探索那些被調查者究竟是如何建構出自己的回答的。為此,筆者在2010 年的問卷中,在詢問了性騷擾的所有問題之後,接着對那些遭到過性騷擾的人們問道:當時發生了什麼呢?請回答當時最嚴重的情況,無論具體的手段是什麼。回答情況見表2。
第一個發現:在中國成年人裏,無論男女,無論在異性還是同性之間,人們對“性的身體” 其實非常敏感。在認為遭到性騷擾的人裏,有42%~49%的人把“故意接觸我的身體”視為性騷擾。
如果女人這樣説,可能比較容易理解;但是男人也是如此認為,就需要很好地進行解釋了。如果被別人接觸了,自己是如何來判斷對方是故意還是無意?又是如何決定做出何種反應?
筆者的假設是:無論男女,只要生活在當今中國的情境之中,或多或少都會被反對性騷擾的主流話語所介入。可是,人們又總會依據自己的日常生活經驗而積澱出對於“什麼是性騷擾”的主體建構。這兩者之間的互構、參照系、行為邏輯、運行和調節機制,共同構成他們對於性騷擾的判斷系統。
第二個發現:遇到過性騷擾的人中,有1/5 左右(17%~21%) 把“講性”看作是性騷擾,僅次於故意的身體接觸,排在第二位。尤其是,無論男女,無論發生在異性還是同性之間,這樣認為的人的比例都相當一致。
如果僅僅是女人面對男人,那麼女人持這樣的判定標準尚可理解;可是一個大老爺們對另一個大老爺們講了一些性方面的話,怎麼會被認為是性騷擾呢?在方興未艾的反對性騷擾的社會輿論中,男人不是一直被標定為“黃段子發送者”和“一聊就是性”嗎?他們怎麼會像女人那樣,把“講性”歸入性騷擾呢?這種情況可以説明:至少一部分男人,在“講性”這個問題上,與女人的想法和看法基本一致;因此才會感到自己被性騷擾了。那麼,這種情況究竟是性騷擾這個話語強勢介入的產物,是這些男人個人特質所造成的不同的主體建構,還是二者互構之結果呢?
4.什麼樣的人認為自己被性騷擾了?
性騷擾究竟是一種平均分佈的普遍存在,還是針對某些社會階層更多?針對這一假設,筆者分別考察了文化程度和職業等級這兩個決定人的社會地位的最重要因素。其結果是:被調查者的文化程度越高、職業等級越高;那麼他們受到過任何一種性騷擾的比例也就越高。
具體來看,在小學和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人中,受到過任何一種性騷擾的只有5.5%,可是在初中的人中增加到11.1%,在高中的人中增加到12.5%,在大專文化者中增加到14.9%;而到了本科及以上者則高達16.9% (P=.000)。同樣地,在農民和工人當中,受到過任何一種性騷擾的比例僅僅是8.0%,但是在商業服務業人員中增加到14.2%;在白領工作者中也達到12.0%,在企業家或者領導者當中則是13.2%。
此外,筆者還考察了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不是實際比例)。在文化程度方面,與小學和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人相比,初中和高中的人增加44%~48%,大專和本科及以上者則增加73%~74%。在職業等級方面,與農民和工人這些體力勞動者相比,商業服務業人員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增加42%;白領工作者增加26%,而企業家和領導者則更是增加78%之多。
上述的統計結果儘管符合數理邏輯,卻似乎違背生活常識。莫非説,文化程度越高則越好欺負?難道對企業家和領導者這樣的上層人物進行性騷擾,比騷擾處於社會底層的工農還容易?否則為什麼前者比後者要多得多?**這樣的悖論迫使筆者不得不反過來思考問題:是不是遭到過性騷擾,這是由被調查者自己來判定的。**筆者作為調查者,沒有絲毫辦法去“客觀檢測”在被調查者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因此,本文中的所有數據,與其説是“測量結果”,不如説是被調查者的“報告”,也就是“主訴”,是他們自己的主體建構的呈現。思路轉變之後,上述數據的意義也就隨之變成:文化程度越高和職業等級越高的人,就越是可能認為自己受到過性騷擾,而且越是願意把它報告出來。
▍反性騷擾的新女權
對於問卷調查來説,由於提不出元假設,因此目前尚無可行的方法來調查這樣的新情況;但是這種現象所藴含的理論意義卻不容低估,它足以引出這樣一些研究假設:**是因為這些人自己很特殊,所以才更容易遭到甚至“招來”性騷擾嗎?是由於他們很難避開那些喜歡發動性騷擾的人們,才屢次遭此噩運嗎?是由於他們總是誤解對方的意圖,才屢屢認為自己被性騷擾了嗎?是由於他們被話語介入得更深,因此把自己的“性的身體”建構得更加廣闊和更加敏感,才更多地報告自己遭到性騷擾嗎?**是因為筆者在提問時所遵循的推理邏輯,不同於被調查者自己在生活中的行為邏輯,才造成他們的誤答或者筆者的誤讀嗎?
自2012年以來,社會上爆發了的一系列青年女權行動:“佔領男廁所”“受傷的新娘”“上海地鐵反性騷擾”等帶來了“女權元年”的稱號。2015年女權五姐妹因為準備在3月7日反對公車性騷擾的行動而被抓捕,卻也因此在國際上贏得了名聲。**這股新生的以年輕女性為主體的女權主義者,被稱為女權行動派,或者被簡稱為新女權,以區別於以往的國家女性主義。**後者發生於國家主導下的共產主義運動,又在市場化轉型的不同階段不斷面臨新的議題與挑戰。
**相比於有着較強體制支持及學院特點的主流國家女性主義,當下青年女權行動所發生的政治、經濟與社會背景更加複雜與多變,與國際女權的聯動性也更強。**她們的行動力強、與性少數(尤其是拉拉)互動更多、更積極迅速地運用(新)媒體、影響力也更大,其“社會運動”的特點以及與西方背景的關聯也導致其在國內的政治敏感性更強。
更為重要的,**在性議題上,主流的女性主義只有零星的論述,基本處於消聲的狀態,但是新女權卻宣稱“性很重要”,重視女性的性自主,對於跨性別、拉拉議題有更多的交織與支持,在對待性工作、性騷擾等議題上有着直接的介入,**也更為主動地挑起與性權派的論戰,積極地塑造一類摻雜了強調女性性自主的論述(在談論女性性高潮、身體自主,肯定同性、跨性別議題方面),同時又基本只看到男權社會、性別壓迫,容易以結構性、女權來壓倒個體自主與性權(在性騷擾、性暴力、性工作的議題上)。在更為主動地質疑性權(或者被斥之為性學)的問題上,往往透露出很強的“受害者”情結、希望國家力量介入性管制的麥金農式話語體系。任何對性騷擾擴大化的質疑、對性工作的肯定,都容易被扣上缺乏政治經濟學分析、缺乏性別與階級視角的新自由主義的帽子。
這些新女權的論述,通過廈大教授被控騷擾學生而發酵的懲治簽署事件、柳巖事件、東莞掃黃等性/別事件,在新媒體的作用之下,來勢兇猛。在性/別生態裏,是一股不可忽視的新興力量,也將是我們對話的重點之一。只是,在中國大陸新出現的論述與論戰,在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以及90年代以來的中國台灣,都已有過多次論述;尤其是中國台灣女權主義對於性權派的指責與相關論述,相似性多於差異性,全球聯動大於本地生產。在這個意義上,我稱之為舊論述。
即便不去回溯20世紀80年代美國的性論戰,下面這段台灣學者對於90年代以來台灣女權主義在性議題上的典型看法,幾乎可以完全不變地被移植到大陸新女權的有關論述中:
……除了提倡女人與政府合夥、北歐福利國家式的公私融合之外,劉毓秀還力陳以教育和法律介入改革兩性不平等之迫切需要,因為現行的兩性關係在劉毓秀看來,深刻地被充斥台灣的色情交易文化所扭曲。因此,“去工具化”和“去商品化”為實現性別平等社會之關鍵,而根據劉的説法,在這樣的兩性平等社會里,人人才得以自在享有歡愉的親密關係。值得注意的是,劉文在下面一段話,指涉了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降由何春蕤與卡維波等女性主義異議分子所倡導的性解放/酷兒運動,以進一步申述親密關係的意義。
性應被視為親密關係的一環,應受強調的並不是毫無條件的性,而是性的正面力量,與歡愉自在的親密關係。因此,壓抑性固然不對,但是隻強調性,或過度強調性,以致忽略性與其他因素的衝突或共振,也不足取法。我們應該瞭解,性和身體牽涉着整個人,以及整體社會;性和身體的解放措施,必須放在整個人和整體社會的大架構中來看,才不至於顧此失彼,以致越解越結或導致解體。
劉毓秀對性的顧忌顯然蓋過了她想展現某種有別於禁慾式女性主義的開明立場。在將酷兒運動對性公義的追求化約為“只要性”的情況下,劉毓秀強調,“性”必須被她所設想的整體所統合,否則“過度強調性”會引發崩解文明社會秩序之大災難。
這段有關劉毓秀對性自由派的評述,跟大陸新女權最新對於性權的批判如出一轍。我越來越覺得,在這些議題的爭論上,大陸與台灣,以及其他地方的差異也沒有想象中那麼大,只是會出現時間差。而繽紛複雜的各類現象,其爭議的背後卻是萬變不離其宗,越來越集中在“女權-性權”“結構-個體”的論述上,甚至更為狹窄的,對待“性”的態度上。
台灣學者何春蕤,在《破除死結:從女權與性權到結構與個體》一文中,更為聚焦地從歷史社會脈絡來回顧台灣當年“女權-性權”的概念以對峙在台灣女性情慾議題上的浮現,以及這些議題在最近大陸的發展;剖析女權-性權,結構-個體這類二元框架的侷限性以及試圖以女權代替性權、結構壓制個體的邏輯思維所存在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我也想看看事隔20年後,在新的社會情感和國際現實裏,‘女權-性權’和‘結構-個體’這樣的二元思考框架正在凝聚起怎樣的人權道德命題,又如何讓這些道德命題堂而皇之地上升成為全球稱霸、無可挑戰的意識形態和制度”。而在這些論爭之中,“受害者”話語又如何再次得到彰顯。
這樣的觀察與論述,提出的問題與質疑,同樣適合今天的中國大陸,一句“政情不同”遠不能抹殺在性/別的議題上,出現的相似性與連續性。所不同的是,如我在導論中提及的,台灣的婦權派與性權派的論爭,首先出現在女權主義內部,而且妓權派基本是從主流女權主義的陣營裏被剔除出去的,而目前大陸的相關爭議,卻主要不是來自女權主義內部,基本上來自不同背景的兩股力量。
就大陸女權/女性主義內部而言,儘管在認識到性的重要性、強調女性性自主等議題上,新女權與老一輩的主流女性主義差異很大,但是,在對待性騷擾、性暴力等議題上,在認為性別不平等涵蓋性議題,結構性壓力之下個體自主(尤其是弱勢女性)無從説起等論題上,在判定性工作者非罪等同於階級與性別的盲點而提倡罰嫖不罰娼等論述上,迄今為止,我看到的也依然是相似性多過差異性。
**新女權,開始更為主動地建設性領域的論述,創建自己的“性自主”認識,而這種認識,顯然不適合處於弱勢的女性(比如小姐、受騷擾的女性),**在有些學者的論述中,這種“性自主”實質上也是一種對性的表象甚至假象的肯定,以彰顯自己的開明與進步。而對於“只有男女平等的社會里,只有消除資本主義的社會里,才存在真正平等的性關係”此類論述,在我看來,也只是不接地氣的烏托邦式的想象。想象也無可厚非,甚至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是以忽略、壓制現時背景下的某些邊緣羣體為代價,如果走向跟某些權力機制的合謀,從而加劇性等級與性壓迫,則顯然是有問題的。只是,“受害者”類的話語,為何如此容易獲取造勢,與左派論述如此無縫銜接,又如此不容置疑,恐怕是肯定性的研究者與實踐者不得不正視,不得不認真與之對話的問題。
▍反性大媽們的奮起抵抗
在性/別的舞台上,還有一股力量不容忽視,那就是近年來奮起抵抗的反性大媽們。
**大媽們以中國為大本營,以網絡新媒體為主要平台,連續製造事端,更以2014年西安性博會門口的砸場式演講以及大連“砸雞蛋”事件為高潮,吸引了眾多網友的圍觀與介入。**這已經超出了鬧劇的範疇,而需要被作為一股抵制力量併入性/別的對話生態內加以分析。
**在這些大媽們的演講中,除了情緒與詞語的激烈,言語及行動背後滲透了三個核心論調:西方陰謀論、傳統純潔論、色情禍國殃民論。**這些論調以及背後的邏輯並不新鮮,但是在沉寂(或者被弱化)了20多年之後,在時下重新興起,而且是以“反性大媽們”的形態興起,卻需要引起新的關注。
“西方陰謀論”這個意識形態的老論調,體現出那種“把西方資產階級腐朽生活方式阻擋於國門之外”的思維的死灰復燃。只是,這個論調得到的大眾反應已經今非昔比,覺得可笑者居多。
相比之下,“傳統純潔論”的附和者更多一些,認為性博會有違中國“嚴肅的傳統性文化”。但是,如以往那些希望“迴歸傳統”的話語一樣,這種“傳統”依然停留在一種想象。對於傳統是什麼,哪一種傳統,哪一種性文化,都缺乏最基本的瞭解與論述。房中術、春宮圖、秘戲圖、妻妾成羣、斷袖餘桃、磨鏡自梳、青樓文化、明清豔情小説,這些顯然都沒有被納入“傳統”的視野。**當西方學者試圖以中國豐富的古代性文化來批判西方近代性壓抑的時候,這些大媽們卻構建出這樣的“傳統的性純潔”來批判“西方傳來的性自由”?這裏面的深意確實值得反思。**相比於大媽們對優良傳統的口號式呼喚,近年來試圖以康有為的思想為基點的新儒家對於“傳統”的關注以及相關的性別論述(尚未有清晰的對於性的論述)可能更需要引起警惕。
“色情禍國殃民論”的市場更大,而且典型地反映了大部分人的反性邏輯,與手淫有害論、色情毒害青少年(以及成人)、賣淫破壞家庭、同性戀阻礙人類發展等類似,最終都會導致家庭破裂、道德敗壞、社會不穩定,甚至文明退步,人類毀滅。“如果……就會……”的無限推論在這樣的反性邏輯裏,再一次強化了性/別的魔鬼學。
更加重要的是,**這些大媽的行為越來越有組織。**在反對“性博會”的論戰中,她們自稱是“平民百姓、女性、母親”,把“性博會”則定性為“政府、商家、(性學)專家”是後台。這樣一種建構在當下中國社會是很討巧的,而且很容易贏得正當性,能迅速聚集社會上某些人羣的同理心與反性情緒。可是,她們背後的推手又是誰,經費是哪裏來的,是否有宗教力量或者其他政治力量的介入,卻在道德呼籲中被忽略與“純潔化”。
“性博會”的問題在於其所彰顯的強烈的商家趨利化和消費主義,在這點上,反性大媽們並沒有説錯。可是,這不是“性博會”獨有的情況,而其他市場化現象卻並沒有引起大媽們的質疑與攻擊,其實質是反性,還是反市場?有人指出,生殖健康和性知識的展示、消除性/別歧視的講座,也都穿插於“性博會”之中,這恰恰可以削弱甚至消解“性”的被神秘化,有助於促進學校、家庭、社會的性教育。可是有支持大媽者又連連發問:我們有必要扯掉“性羞澀”的那層面紗嗎?有必要打着文化的旗號去為性用品商家鳴鑼開道嗎?有必要以政府的名義去變相為色情鬆綁嗎?這樣的發問,其實質又是什麼?
**這樣的咄咄逼問,透射的是民眾對於政府、市場、性之間的關係的認識,其背後是忌性的立場。**更進一步,肯定性自由的言論,被認為過度地肯定市場化,從而被冠以“新自由主義”帽子,而被抵制。參與抵制的,除了反性大媽們,還有之前提及的部分新女權。當女權加上左派論述的時候,幾股反性的力量很容易匯聚,不僅具有道德的威力,更具有性別的、階級的論述。而政府,則被認為在縱容這些過度市場化的行徑,從而縱容色情的泛濫。也因此,在相關聯的性/別事件中,呼籲政府對於色情的管理。在這種論述邏輯裏,政府、市場與性(西方)自由派的共謀,導致了中國的性問題。在這種認識之下,政府主導的2010年以來的大規模掃黃、2014年以來的淨網行動,政治掛帥的性治理,似乎完全被拋出視野之外。
▍性/別話語的崛起與現實困境
調查表明“性/別話語”雖然成為主流,但是隻有那些更加被主流化的人,才更加有可能獲知、接受和認同這一話語,才會有更大的可能成為“被介入”之人,也才更加可能運用這一話語來判定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類似情況究竟算不算是“性別歧視”。相反,**那些相對低層的人們更少接觸和接受主流話語,因此哪怕就是遇到了一模一樣的情況,他們也很少按照主流話語的標準把它納入“性別歧視/性騷擾”的範疇。**反對性/別的話語對他們來説,也許就是貶義的“對牛彈琴”或者褒義的“我行我素”。
從實踐行動的角度出發,反對性別歧視/性騷擾的正義性和迫切性毋庸置疑。但是我們仍然需要從理論上進一步思考:我們所反對的,究竟是誰加以定義的“性別歧視/性騷擾”?這方面的“啓蒙”是否有可能變質為“規訓”?調查表明,中國人對於性/別的建構不僅不同於美國社會,也不同於主流話語。人們把那些不是利用職權的、男人所受到的、發生在相同性別之間的情況,統統納入了性騷擾的範疇;基本上不考慮所謂“客觀的判定標準”,而是依據自己的感受,依據自己對於對方動機的推定,給出自己的定義並推動着社會的變遷。
這就提出了終極問題:究竟是誰錯了?是國民不覺悟,還是話語脱離生活?這又是因為什麼?筆者認為,這很可能是來自於21 世紀以來,中國的權力(power)、社會性別(gender) 和性(sexuality) 三者之間日益凸顯的新的相互關係結構。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這三者呈現為金字塔結構:**權力籠罩性別,性別籠罩性;基本上是超穩定系統。因此,任何實際發生的性騷擾根本不會被視為性騷擾。**21 世紀前,這三者轉化為重疊狀態,形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局面,因此一切性騷擾的行動都會被視為同時來自這三者的弊端。時至今日,至少在中國,這三者已經開始出現“三原色分佈”。也就是説,這三者雖有交集而且相互建構,卻日益走向相對分離,各自的獨立性和特殊性日益增加。
這表現為:**權力在私領域中日益“隱身在場”;社會性別從“唯異性戀”走向多元取向;性則從“生物本能”擴展為彌散可變的“全性”。**這就使得性騷擾這一概念也不得不細化和深化為:實際遭遇否?涉及權力否?僅在異性之間否?身體接觸否?具有性的含意否?
中國目前的反對性/別的話語,遠遠沒有跟上時代的發展,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公權侵害、男尊女卑和“性即醜惡”三者重疊的滯後階段中,因此才會造成目前的困境。
**本文摘編自《性/別、身體與故事社會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版)及《探索與爭鳴》2013年7期(總285期)第58-62頁,原題為“21世紀中國的性騷擾的調查實證:話語介入與主體建構之悖”,**標題系編者所擬。圖片來源於網絡,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